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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趣难词”的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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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隐实示虚,设难成趣的谐音造词方法,是汉语独有的,是群众在方言口语中的创造。由古代“小学”沿承下来的汉语语言研究,先天性有重视经典著作书面语,轻视方言俗语的倾向。语言是群众创造的,语言学理论需要口语和书面语双兼的全面而坚实的基础,却偏失了对作为基础之基础的方言俗语的大力研究。王力先生曾说:方言众多是汉语研究的一大优势。他希望汉语研究能补充和发展语言学理论。笔者认为谐音隐实示虚趣难词就是汉语为语言学理论的一种补充。

    《辞书研究》2002年第3期刊有我的《汉语方言隐实示虚趣难词一以东莞方言为例》。同刊2003年第4期朱建颂《略论“趣难词”》是反响文章。朱先生说:“所谓‘隐实示虚趣难词’的提出,对词义理据的探索,开启了一种思路,是值得重视的。”这是对我的基本观点的肯定和支持,我表示感谢。

    朱文主要是对13个词否定我的谐音解释,并总结说:“但从汉语词汇的实际情况来看,这类趣难词语所占的比例并不大,所以这一思路不能大量适用,更不能广泛适用,以致形成主观臆测、随心所欲、穿凿附会,把词义研究变成破译密码,那就会劳而无功,更无趣味可言。”对此,笔者先撰文就那些词语一一作深入的答辩讨论。《辞书研究》编辑部认为:从《辞书研究》的主旨考虑,就谐音造词法与辞书的质量作新意申述则更有意义。于是在给《辞书研究》另投稿之后,本文便仅就那13个例词再作深入讨论。顺便先简略说一下趣难词所占的比例。

    说“这类趣难词所占比例并不大,所以,这一思路不能大量适用,更不能广泛适用。”这是很不符合实际的。朱先生仅是从主观想象而言,并没有什么统计数据。而笔者的调查,这类趣难词所占比例很大。《现代汉语方言大词典》41种分册中的比例约在词条总数的1-5%。例如:《忻州》(指《忻州方言词典》,其他类似):4.9%。《娄底》4.7%。《广州》4.2%。《东莞》4%。《柳州》4%。《哈尔滨》2.6%。《温州》2.3%。《银川》2.2%。《武汉》2.0%。《西宁》1.5%。《海口》1.5%。《西安》1.2%。《崇明》1%。《南昌》1%。

    这套词典把关不够严格,收录的无方言特色的词条太多。如:之下、之上、之内、之外、之后、之间、之前;第一、第二、第一个、第二个;一号、二号;老大、老二;一、二、三、十、十、二十、二十、三十、四十、四十、五十、五十、六十、六十、七十、七十、八十、八十一、九十、九十一、一百、八千、一千一百、三千、五千、八千、一万……等等序数词、基数词;天干、地支词;二十四节气名;太阳、月亮、北斗星、天河、银河、风、狂风、大风、小风、乌云、雷、电、雨、彩虹,等等汉语基本词汇。如把它们除过,则趣难词的比例就会再提高。

    陈刚《北京方言词典》中没有诸如此类的词语,趣难词的比例高达10%。

    《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中收录的趣难词有290个。与总词条总数相比,这个数字很小。但这是因为不知谐音造词法的实际,因而随意性收录的结果。如果按同一个标准(即词语使用频率)来考虑,吸收到普通话中的方言趣难词数目实在要大得多。下面谈具体词例。

    我说粵语指“荸荠”的“马蹄”是古台语与汉语的合璧。朱先生说不是。《汉语大词典》合璧:会集二者的精华;两相对比参照。”也就是两全其美。用“马蹄”指这种蔬菜,真是牛头不对马嘴。但千百年来人们欣赏而使用,不为它正名,就是喜爱它使人啼笑皆非的趣侃。而这正是把古台语之音与汉语的字义出人意料地结合起来的合而美,这也是群众把译音词改造成汉语词的一种类型。朱先生又说“马蹄”词“不存在什么谐音的问题”却也不妥当。因为“马”对应的是古台语“果”的音,“蹄”对应的是古台语“地”的音。本来是从地下茎是果而可吃来说的。译音词的用字要避免连成意思而歧解,却故意成说为歧解的“马蹄”。又如,英语tuxedu,是晚间穿的无尾礼服。香港话音译成“踢死兔”。连我们庆阳人都说的“打的”,其实是说“搭的”:搭乘出租车。趣成:殴打出租车。早时译俄语女名的“娅娜”,近时的“可口可乐席梦思”“迷你裙伊妹儿”“大哥大”等一批译音词不都是利用隐实示虚机制来追求意外之趣吗?朱先生说武汉话“卜七(荸荠)”并不是什么“存音隐义”,但朱先生却不能解释“卜七”为什么是指荸荠。实际上“卜七”充其量只能是对“七”作占卜的意思。当字面不能表示词义时(如通假),都是“存音隐义”的,当代训诂大师都是这样论述的。“卜七一荸荠”,正好对比出“马蹄”的趣难。

    朱先生的《武汉方言词典》:“荸荠:水田里生长的一种植物的地下茎,扁圆形,皮赤褐或黑褐色,肉白色,可以吃。有的地方叫‘马蹄’、‘地梨’、‘地栗’〇俗称‘卜七’。”对于这五个名称都不能解释名义,对于“马蹄”必应介绍周振鹤、游汝杰先生的研究成果而未。当我做了必要的介绍后,反而鸡蛋里挑骨头。

    “粵语区把难写难认的‘馄饨’写作‘云吞’,……并不是什么‘存音隐义’,或者说‘存音’则有之,而‘隐义’却不一定。至于东莞话把壁虎叫做‘盐蛇’,正如武汉把蝙蝠叫做‘盐老鼠’一样,把‘檐’误作‘盐’,甚至附会这两种动物都是偷吃盐的。这也不是什么隐实示虚。”但同是“馄饨”字样,为什么别的方言区不认为难写难认而不误写呢?识字不多的人误写,教师、作家都误写?一误就是百十年?正是语言民俗的一致性。云吞:云吞雾盖。与食物风马牛不相及,分明是以误为趣。而与原“馄饨”的音对应,便是“隐义”。《广州方言词典》:“馄饨:俗写作‘云吞’。”《南宁方言词典》作“云吞”。它们都是“馄饨”与“云吞”同音。《梅县方言词典》同有“馄饨”“云吞”,是近音字。难道只有这些地方的人感到难写?字的难易只与地方有关?“俗写作‘云吞’”,说明是群众求趣的。

    壁虎叫做“盐蛇”,蝙蝠叫做“盐老鼠”,正是笔者经此项研究才知都是以生活在“檐”间取名的。此前没有谁揭明,朱先生《武汉方言词典》“盐老鼠:蝙蝠”条也未及。朱先生说不是有意趣难,而是无知的“错误”。同音误字是个别性的,是会得到纠正的。为什么这两个词中一直错误呢?蜥蜴的方言称名又如以下。雷州:孙龙。海口:龙船。广东宝安:百公蛇。福建南平:壁公蛇。东莞:炮公蛇。忻州:蛇獅哥、蛇獅子。萍乡:狗猫蛇。柳州:落水狗。于都:狗婆蛇。湖北广济:鸡婆蛇。福建福鼎:壁蟹虎。如此等等,朱先生能说都是合事理,或者是什么字的误写吗?同一种动物,能用孙、船、公、鸡、狗、猫、獅、哥、婆,等等大不相同的字来说(这还不是穷尽性的),正可见谐音造词的指鹿为马、颠倒黑白、无中生有而五彩缤纷。谁能说不是趣而难。朱先生既然说不难,又为什么不能作解释呢?

    其实,连其中的“蛇”(包括“四脚蛇”在内)都是趣假的。因为蛇本无足。是“舍”或“折she”的谐音。指遇敌有生命危险时,主动断尾逃生。西安叫“蛇腹子”,字面意思是:蜥蜴是蛇胎生的。对于对比卵生的才是蛇。又是另一种奇趣。实际却是谐音“舍(折)复滋”:舍(折)尾后再滋生尾巴。这岂不正是从动物的特殊习性取名而很有文化内涵的吗?如按朱先生解释成无知而写误字,岂不是大杀风景?

    只要方块汉字继续使用,此类不合事理而有意写的“误”字将继续它的生命。从“误字”说就导致低水平的结论:中国的千百万人能把许多明显的误字沿用几百上千年,一误到底。而从谐音则得出高水平的认识,另有文化风景。是有“误”的一层,就有本来的“正”,原来不知正是什么,经隐实示虚研究才知道各自的趣味性谐音。朱先生却说是“主观臆测、随心所欲、穿凿附会”。

    “转写方言词语时还有一个据音写别字的问题,如东莞把‘差皮’(参照南宁平话)写作‘鲊皮’,把‘牙大’(参照甘肃陇东)写作‘鸭大’等,正如北京把‘新鲜’写作‘新新’,把‘顶不住’写作‘钉不住’,武汉把‘红帽头’(冤大头)写作‘红帽坨’,把‘闷葫芦’(扑满)写作‘梦苦罗’,恐怕主要是为了显示方言的语音特征,不一定是为了‘加一层机关’的‘趣侃’。这类词语中有关的字应该不属于谐音,因为没有所谓‘附着的情趣’。”

    按,这几个词并不是转写别处方言词语,不能用“据音写别字”解释。据音写别字不是机制性的,而是偶发性的。别字是个别人暂时的,而趣难词却是方言区全体人历时共地的。别字是消极的误而难,一定要改过来。谐音却是积极的误而难,类似修辞,不必改字。鲊与差、牙与鸭、钉与顶,意思相去甚远,而自成另一意思,对比起来有附着的情趣。我未说“新鲜”与“新新”等是谐音。词首先要达意,其次可求趣。更甚者,为趣而设假设误,“假”“误”与“趣”相表里。研究的任务就是区分趣误和纯误。

    趣假、巧假,是一种美和智。一般人在生活中有这种开玩笑,西方有这种情趣的“愚人节”。在军事、政治、外交中不仅可以巧妙胜敌,事半功倍,而且流传为佳话。诸葛亮的“空城计”在戏曲中不知已唱了多少年,还将永远唱下去。谐音趣难词与此类似。谐音趣难是一种类型,在个体中的趣,有程度的不同,也有只难而无趣的。与昆虫的变态有完全变态与不完全变态一样,谐音造词的书写也有不完全变态,因而只难而无趣的。那往往是没有找到趣难的关键而选字不宜。

    《武汉方言词典》:“孟葫罗:扑满。是‘闷葫芦’的音变。”现在朱先生又补充出“梦苦罗”一种写法。我的看法与朱先生不同。都不是“闷葫芦”的音变。语言学家不能合宜解释时,往往以“音变”或“一声之转”等来做遁词而搪塞。“闷葫芦”是别的方言的说法。武汉人另作趣味造词。或者是“蒙苦落”,或者是“蒙苦挪”的理据。把钱拟人化而叫苦。我一落入就受蒙蔽之苦;或者:我受蒙蔽之苦而不能挪动出来。有的方言叫“憋死猫”,谐音说:想冒出来而被憋死了。殊途同归,机抒相一。武汉话“闷”与“孟”不同音。“落、罗、挪”则同音。“芦”则与它们不同音。武汉人有自己同音的方便渠道,为什么要按别的方言做无意义的别扭音变呢?这个例子说明方言专家还没有设身处地的发掘而张扬群众的语言智慧。

    方言词并没有“为了显示方言的语音特征”的机制。所有方言词必然是方言语音,岂止转写即引进别处方言词才有“方言的语音特征”?况且,语音本来是表示意义的,离开了意义,语音有什么作用?现在还可补说“鲊皮”中又是“脾性”意的谐音:气性差等而不好。

    《武汉方言词典》:“红帽坨=〖耙头〗冤大头(被敲诈的人,枉费钱财的人),据说原指清代满族官员。”完全看不出词义是怎么来的。现在朱先生补充出“红帽头”的一环,很必要,但还不够。因为“红帽头”与冤大头、被敲诈、枉费钱财,都无关系,词义是从哪儿来的呢?今可议言:“红、哄”,“帽、毛”都同音异调谐音。本词典,“毛头(伢):婴儿,不满一岁的小孩。徐汉斗《汉口小志?风俗志》:‘呼小孩为毛头。’”可知“红帽头”的理据是“哄毛头”,即哄婴儿,约定俗成专指被敲诈的人,枉费钱财的人。“红帽坨”便是“哄毛坨”的理据,犹如哄毛孩子。“坨”是量词:团、疙瘩。而“耙头:1没有安柄的耙子。2红帽坨。”按,由1义显然不能产生2义。耙头2的理据是谐音“怕透”:对敲诈者怕透了才会被敲诈。又谐音“趴歆”:把钱趴拉抖掉,就是枉费钱财。“头”与“歆”同音异调。

    朱先生在武汉出生、工作,调查研究武汉方言数十年,1987年和1995年两次撰著《武汉方言词典》。至今对所举例的几个词语不得其解,笔者只是近年感到方言词大有学问才试作探求。由于把握了谐音趣难这一钥匙,所以在看到朱先生补充的“红帽头”后,便豁然贯通而文从字顺了。

    拙文说雷公蜗、雷公根娲、雷公草、雷丸等词(还可以补充柳州话雷公蛇即鳄蜥)中“雷”的理据是“磊”或“累”,可以互证。“公”的理据是“疙瘩”,并用“绿豆公”等十个词中的“公”字作了论证(并可参看《语言研究》2002年第4期拙文《粵语趣难词释例》)。朱文不管这些系列词语,却拿蝌蚪“闻雷尾脱”的民俗说法,只对“雷公腿”说:“本来是平实的说法,则不必多加猜测,节外生枝,以免引起无谓的争论。”还可以补充,柳州话“雷公签”(刑具竹签)、东莞话“雷公凿”(锥状食品)、广州话“雷公凿”(锥状苦瓜),“雷”都是“錑”谐音,意思是:钻。“公”却是第二人称敬称。这么多的“雷公”都是趣假的,可见是一种造词机制。

    然而“闻雷”与“雷”大不一样,即令加字成“闻雷”,也应是说蛙,怎么还是说蝌蚪呢?不能自圆其说。应当是先有雷公跑趣名,后有蝌蚪“闻雷尾脱”成蛙的无稽而成趣之谈。蝌蚪是疙瘩状,才是平实说法,蝌蚪闻雷尾脱,才是不实而趣的说法。朱文恰好说反了关系。我恰好解释了不实的“雷公”的由来。怎么能说是“节外生枝”、“无谓的争论”呢?许多神话及民俗说法都是以隐实示虚的语言机制而形成的。此项研究对破除迷信大有意义,笔者文章已有许多举例,此又是一例。可见这种争论不但不是“无谓”,而是大大“有谓”。

    古代对“狼狈”“犹豫”“不借(指草鞋)”等词的理据有可笑的错误解释。《颜氏家训.书证》:“案《尸子》曰:‘犬五尺为犹。’《说文》云:‘陇西谓犬子为犹。’吾以为人将犬行,犬好豫在人前,待人不得,又来迎候。如此往返,至于终日,斯乃豫之所以为未定也,故称犹豫。”《酉阳杂俎》前集卷十六:“或言狼狈是两物。狈前足绝短,每行常驾两狼,失狼则不能动。故世言事乖者称狼狈。”后来又补充说:狈聪明,给狼出主意,所以有“狼狈为奸”词。它们也是平实的吗?王念孙等的研究指明:犹豫是联绵词。“狼狈”理据是:剌址。《说文》:“址:足剌址也。”后来变易成:蹟狈、頼狈。本义是走路的“行不正”,引申为指行为的不正。慧琳《一切经音义》卷五十八《僧祗律》:“狼狈犹蹟狈也。”《龙龛手鉴.足部》:“頼狈:行不正也。”頼字或加足字旁,见《集韵》去声泰韵。又如《急就篇》:“裳韦不借为牧人。”颜师古注:“不借者,小屦也。以麻为之,其贱易得,人各自有,不需假借,因为名也。”清代黄生《字诂》:“谓不须假借,义殊无谓。”引《释名》:“齐人云:搏腊,犹把鲊,粗貌也。”学者们对此只有赞赏,有谁贬斥说是多加猜测,节外生枝?诸如此类的民俗词源,正是因缺乏科学的理据解释,而对隐实示虚再做倒果为因的趣说。

    我说嗓音沙哑义的“鸭公喉”,是“哑”谐音,“公”是虚陪的第二道机关(这里我要给自己纠误,另说“公”是“宫”的谐音,以受宫刑而声音沙哑的宦官的声音比喻)。朱文举了许多同类例子,以为我是误说。其实我也知道那些同类例子。但与“真理有时只在少数人手里”的格言一样,此类词的“多数”对理据是没有意义的。不能证明“鸭”就是比喻用法。在民俗和语言中,恰恰是因趣假更为流行,而成为多数。“马虎”不是铺天盖地的写法吗?朱先生为什么又同意我所言的“麻糊”是理据呢?是的,“公鸭声听起来不清脆不响亮”。但词义是“沙哑”,与“鸭”正成趣假对应,而不清脆不响亮是另一回事。母鸡比公鸡的不清脆不响亮更是差别大得多,为什么不做比喻?喻体要比被喻体的特点直接、明显、常见,这是比喻的基本道理,因而许多好比喻是古今、全国相同的。

    朱先生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也有方言不以公鸭“比喻”的,如西宁话却说“鸭嗓子”。温州说:水鸡声。而水鸡即鸭,也不言“公”。此特例倒透漏出仅是“鸭、哑”谐音。无独有偶,徐世荣《北京土语辞典》哑脖子鸡:讥笑人声音沙哑,如鸣叫嘶哑的鸡。”各种动物都会有鸣叫嘶哑的,为什么只以鸡比喻?比喻的解释错误。“鸡”与“唧”或“吼”谐音,指细小的声音。无独又有三,厦门话“鸭母骹”与“鸭骹爬”都指扁平脚。但一者言“母”,一者不言。透漏出言者为假,是“武”同音同调谐音。用古义:步。可见此词历史悠久,出人所料。

    我说,马扎、马仔、鬼马、牛高马大,其中都是谐音“码”。朱文异议:“马”“码”并无区别,历史上“马”先于“码”。按,并无区别之说完全错误,也许先生词不达意了。辞书的“马”虽先于“码”,但“码”产生后就可谐音了。朱文说,明代剧本有“成马家(成堆的)”词,但1915年的《中华大字典》“码”没有此义项,《汉语大字典》有此义项,却是《暴风骤雨》的例子。其实结论恰相反:明代那个词中正是谐音“码”,证明已有此词。《集韵.马韵》虽有“码”字,也无接连义。但请看《汉语大词典》:“马:“码”的古字。1筹码。《礼记.投壶》:‘请为胜者立马。’郑玄注:‘马,胜箅也。’2量词。相当于堆。明无名氏《单刀劈四寇》头折:‘董卓在日,成马家金银段匹送与他,今日故来索战,替董卓报仇。’”但是,“相当于堆”的意思实际是从动词连接义来的。文献著录词语,辞书解释词义,都远远迟后于实有的时代。文献和辞书中没有的,未必语言中就没有。“马”谐音“码”的连接义的时代,语言界尚未有识,此简作论证。

    《周礼.天官.掌舍》:“掌舍,掌王之会同之舍,设樫梪再重。”郑玄注引杜子春释“樫梪谓行马”。贾公彦疏“樫梪是周卫之具”。《说文.木部》:“樫,樫梪,行马也。”《说文通训定声》“马”字“转注”项下:“《说文》:‘梪,行马也。’今俗谓之‘档众’。”即都认为“马”不是字面常义。《汉语大词典》:“樫梪:用木条交叉制成的栅栏,置于宫署前遮拦人马。又称行马。”又,“行马:阻挡人马通行的木架。一木横中,两木互穿以成四角,施之于官署前,以为路障。俗亦称鹿角,古谓桂枑。清末民初时,衙署及大第宅门旁犹有设者,俗呼拒马叉子。……参阅宋程大昌《演繁露.行马》。”实际都是“码”的连接义。行马:路上(用木)码连(的阻碍物)。现在不是还有许多有音无字的“字”吗?不能因词典无其字或无其义而说没有那个词。研究的任务就是弥补缺失。

    东莞,乌龙:不负责任。摆乌龙:误会,搞错。我说都是谐音“胡弄”。朱文未指出错误何在。却另介绍说:黑狗可叫乌龙,宋代有人不知,以“拜狗作乌龙”解释。“所以,以黑狗为乌龙是一场大误会……特录此备考。”黑狗可叫乌龙;以黑狗为乌龙是一场大误会。朱文岂不互相矛盾。即令确实是大误会,也与东莞此二词的理据风马牛不相及。朱先生一点也没有讲出“不负

    责任”与“狗”有什么一致关系,因而是无法否定谐音“胡弄”的解释的。

    “打斧头:代买东西或代办事时从中沾点小便宜。”拙文对此说本是隐语。《切口》:‘砍斧头:妓女于正项之外,向客需索耳。’就东莞话而言,‘斧’由‘副’或‘附’隐实示虚,仅声调不同,指次项的、附带的。”朱文:“即使用谐音之说,也不一定说清楚了。‘打(砍)斧头’一语,清道光年间刻印的《汉口竹枝词》中提到‘旁人讹诈曰逼笼曰逗放,本人软索曰砍斧头。’‘斧’由‘副’或‘附’隐实示虚之说,是按照今人的用语(搞副业收入或附带收入),150多年前的人们还没有这样的说法。”按,武汉话此词与东莞话并不同义,没有料想到朱先生竟然用武汉话来否定东莞话的词义。此是一。我只说“副”,即《切口》的“副项”,也就是附带收入,这并没有错误。妓女从鸨母所得的是正项,向客需索的自然是附带的。我并没有说就是“搞副业收入”。此是二。《汉语大词典》“副”的首义“居第二位的。辅助的”。有汉代例,不就是对“正”、“本”而言的“次”的事理吗?此是三。否则,词的字面与词义是怎样的联系呢?

    《武汉方言词典》:“砍斧头:旧时指纠缠着要。逼笼:旧时指讹诈。”也都避言理据。失收“逗放”词。而且朱先生为什么不对“砍斧头”做实际理据的解释呢?我又可以解释:“砍”是”谐音:扣住。“斧”是“复”谐音。是“爾头复”的理据:扣住头而反复(索要)。谐音而且倒序了。打斧头,字面则是以武力索要。

    “鸭大:爱吹牛皮的人。”拙文:“实际是‘牙’。牙大,指口大,话大。甘肃陇东话正说‘牙大’。”朱先生置问:“牙大怎指口大,口大怎指话大(吹牛)呢?”说话用口用牙,因而以牙大指口气大,即说大话。“聱牙”是不顺口的意思,朱先生为什么不反问:“聱牙”怎么是不顺口呢?“不齿”是不值得一说。朱先生为什么也不作类似的反问呢?朱先生既然认为我的解释不对,为什么又不提出自己的正确解释呢?能把“鸭”解释成“说”的意思吗?

    “八卦婆=八婆:爱管闲事的女人。”拙文:“‘卦’由‘挂’隐实示虚。八挂,犹八扯,什么事情都扯到自己份上而管闲事。”朱先生置问:“八挂怎么‘犹八扯’,而且是‘什么事情都扯到自己份上而管闲事’呢?。”按,《现代汉语词典》“扯:拉。漫无边际的闲谈。”“挂:<方>(内心)牵挂。”八,泛指多。把二者“扯”在一起是明畅说法,故意变为较不明畅的“挂”,再隐曲为“八卦”。如果不如此,请问朱先生:究竟与“八卦”有何关系呢?今再补言柳州话,八卦(婆)、八婆、三八婆:有神经质而爱管闲事的女人。三三八八:疯疯癫癫,有神经质。按,是“八、巴”谐音:黏附。“三、散”谐音:乱。广州、香港说“八卦婆”,也说“八婆”。无“卦”字,可见属假而是“挂”的谐音。

    拙文介绍而肯定了“拖油瓶”是“拖有病”的谐音说法。朱先生以为确当,又介绍“他有名”、“拖幼聘”的另种解释。你自己岂不是也用谐音解释吗?现在我却要修正我的错误:“拖有病”也是牵强附会的民俗词源。正确的解释应是“拖幼并(或凭)”的谐音:拖着幼小一并来;拖着幼小来凭靠。上海这三个字同音同调。广州,瓶、凭,同音同调。《瀛洲小志》:“旧时母亲改嫁后子女多改用后父之姓,被称为‘他有姓’或‘他有名’。意思是除现在的姓名外,另有其他姓名。‘他有名’说讹即为‘拖油瓶’。”然而,姓与祭祀香烟、血缘相关,随后父姓的极少。“他有姓、名”,绝对不能表示随母改嫁而来的意思。任何一个人,别人都可以说“他有姓和名”,请问:怎么区别是或不是随母改嫁而来到后父家的呢?“他有姓、名”,也不会讹成“拖油瓶”。又是哪个方言把改嫁后子女改用后父之姓的,称为“他有姓”或“他有名”呢?况且,“拖油瓶”是指所有随母改嫁而来到后父家的孩子,并非只指改姓的。

    朱先生说:谐音隐实示虚、设难成趣这种方法不能广泛使用,这种宽泛笼统的话没有多少实际意义。因为任何一种方法都是如此。但现在的问题是由于笔者人微言轻,这一思路还未成为共识,因而对大量的趣难词语避言理据或被错误的解释为比喻、同音代替。笔者多篇文章一共论证趣难词几百个。那篇拙文举例32个,朱先生对13个词的否定都不能成立。只是以感觉而笼统说不对,却不能说出哪一点不对,自己的对又是什么。

    可以毫不夸大的说,谐音趣难词是方言和汉语词汇研究的最薄弱的所在,而这个领域将给我们展示许多前所未知的语言现象,而可补充语言学理论。而且,此项研究对解决古代历史、神话、文学、宗教、迷信、民俗诸多方面的疑难都会有推助。谐音趣难是中国俗文化的枢纽性、广泛性的机制。谐音的具体解释也可能有错误,但方法对了,就可能进步为正确。

    我对这13个词的解释,也可能真有错误而未被正确指出。我数十篇就谐音趣难词立论的文章,论证的几百个趣难词,也会有不少错误。我迫切需要针锋相对的批评指正。

    (原载《陇东学院学报》2004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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