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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释“坟羊”及其系列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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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民间有内容奇特而庞杂的精怪传说,可以称为精怪文化。它们涉及科技、文学、语言、迷信等许多方面,形成错综盘结的网络区系。但正如“子不语怪、力、乱、神”一样,正统学术对它们从来没有研究过,因为难度太大。在深入研究古代文化的今天,我们不能再回避困难,而应当正面探究。笔者《“蛊”的多元文化研究一志怪文学的解读模式》(载《四川大学学报》2004年第6期,又转载于中国人民大学《古代文学研究》2005年第3期)、《“圣人异相”考释》(载《中华文史论丛》总七十七辑)是这方面的试探。本文再就“坟羊”及其系列名目作研究,也就是精怪文化的解读模式。

    先说始源性的“坟羊”。

    《汉语大词典》:“坟羊:古谓土中所生之怪。《史记.孔子世家》:‘丘闻之,木石之怪夔、罔阆,水之怪龙、网象,土之怪坟羊。’裴絪集解引唐固曰:‘坟羊,雌雄未成者。’汉张衡《思玄赋》:‘经重阴乎寂寞兮,愍坟羊之潜深。”

    “坟羊”的原始出处是《国语.鲁语下.季桓子穿井获羊》:

    季桓子穿井,获如土缶,其中有羊焉。使问之仲尼曰:“吾穿井而获狗,何也?”对曰:“以丘之所闻,羊也。丘闻之,木石之怪曰夔、蜩蛹,水之怪曰龙、网象,土之怪曰羵羊。”

    韦昭注:

    昭谓:羊,生羊也。故谓之怪也。……获羊而言狗者,以孔子博物,测之也。……唐云:“績羊,雌雄不成者也。”按,公序本作“坟羊”。

    孔子也认为地下确实有怪异的动物,只不过那不是狗,而是羊。

    地下绝对不会有活羊,必然是对地下某一种实际情况的曲折说法。《说文》:“玢:牡羊也。”唐氏的注解暗中以此为中介,而无中生有地解释“潰羊”为“雌雄不成者”。公序本作“坟”,是。“获如土缶”的“缶”当是“凷”字之误,即“块”字的古体。“坟”的意思是土堆,这里指土疙瘩,“坟羊”应是“坟样”的谐音趣假。指疙瘩样坚硬的土块,以区别挖出的其它的土都可散开。这就是地质学上所说的“钙质土”。土中所含的碳酸钙等钙盐,经渗水溶解,因特殊环境而又汇集凝结成块,大小不等,呈淡白色或褐红色。农民或堆积在田地边,或摆成田界,或用以垒简陋的小墙。方言有不同的称名。

    《汉语大词典》:“砂礓:土壤中的石灰质结核体。主要由碳酸钙和土粒结合形成,不透水,大的呈块状,小的颗粒状。华北、西北地区常见。《人民文学》1977年第7期:‘砂礓,江南少见,这是黄河留给她的儿女的“私房”。一个个砂礓蛋,好象鹅鸭卵石上长满疙瘩,大的像榔头,小的像拳头。’《花城》1987年第3期:‘杞柳从来不希求沃土、肥泥,它在盐碱砂礓中萌芽吐枝,纤细的身躯像芦竹蒿苇。”’

    李树俨、张安生《银川方言词典》:“白礓土:一种钙质土,土质僵硬,不宜作物生长。”张成材《西宁方言词典》:“娃娃石:一种可以用来代替砖或石头,做建筑材料的矿石。北京话叫‘砂礓’。”

    因为形状不规则,不平整,坑坑洼洼,谐音趣名“娃娃石”。也会偶有略似娃娃或某种动物形的。所以有“坟羊”的说法。季桓子自己趣说成“羊”,却教派去的人另说成“狗”,也是谐音“苟”,指不正常,即此砂礓与其他都是松散的土相反。

    孔子虽然否定了“狗”的骟人说法,却也错误地认同了“羊”的说法,就使得后世人不努力去研究“坟羊”的实际,而竞相作仿效衍生,于是又有一系列的奇异说法。

    《韩诗外传》赵怀玉校本《补遗》:

    鲁哀公使人穿井,三月不得泉,得一玉羊焉,公以为祥。使祝鼓舞之,欲上于天,羊不能上。孔子见公曰:“水之精为玉,土之精为羊,愿无怪之。此羊肝,土也。”公使杀之,视肝即土矣。

    这显然是对季桓子事的袭仿。原来的“坟羊”的“坟”字属实,袭仿的“玉羊”的“玉”字便子虚乌有。其中的“此羊肝,土也”,在本初必应是“此羊,干土也”的意思:这样的东西(不是玉的),必是干硬的土。这倒透露着古人正确的认识。在流传过程中讹变成“此羊肝,土也”:玉羊的肝,另是土质的。而且,又补缀了个“公使杀之,视肝即土矣”的尾巴来证实:把这只羊杀了,果然肝是土质。竟然忘了:是玉羊,就无所谓“杀”。

    由此玉羊,又产生玉羊是祥瑞的说法。进而,前时的怪异不正之物一跃而为神灵。

    《易结.是类谋》:“太山失锦鸡,西岳亡玉羊。鸡失羊亡,臣从恣,主仿羊。”郑玄注:“金鸡、玉羊,二岳之精。为玉羊推义,宜然;未昔闻也。五岳之灵,主生贤佐。……鸡失羊亡,谓不复生贤佐矣。”《宋书.符瑞志下》:“玉羊,师旷时来至。”南朝梁萧统《七契》:“太平之瑞宝鼎,乐协之应玉羊。”《吴禅国山碑》记孙皓继君位后的众多祥瑞中就有“玉燕、玉羊、玉鸠者三”。

    《广雅.释天》:“土神谓之羵羊。水神谓之网象。木神谓之毕方。火神谓之游光。金神谓之清明。”邪怪不正之物都忽然成了神。

    《陇帅.图精》:‘‘陇州汧源县有土羊神庙。昔秦始皇开御道,见二白羊斗。遣使逐之,至此化为土堆,使者惊而回。始皇乃幸其所,见二人拜于路隅。始皇问之,答曰:‘臣非人,乃土羊之神也。以君至此故来相谒。’言迄而灭,始皇遂令立庙,至今不绝。”其中仍透露着土羊即坚硬如石的土疙瘩的真实,修筑取土时往往见到。

    《捜神记》卷十二:

    晋惠帝元康中,吴郡娄县怀瑶家,忽闻地中有犬声隐隐。视声发处,上有小窍,……乃掘视之,得犬子,雌雄各一,目犹未开,形大于常犬。哺之而食。左右咸往观焉。长老或云:“此名犀犬,得之者,令家富昌。宜当养之。”以目未开还置窍中,覆以磨砻。宿昔发视,左右无孔,遂失所在。瑶家积年无他祸福。至太兴中,吴郡太守张懋,闻斋内床下犬声,求而不得;既而地坼,有二犬子。取而养之,皆死。其后懋为吴兴兵沈充所杀。《尸子》曰:“地下有犬,名曰地狼;有人,名曰无伤。”《夏鼎志》曰:“掘地而得狗,名曰贾;掘地而得豚,名曰邪;掘地而得人,名曰聚。聚,无伤也。此物之自然,无谓鬼神而怪之。然则贾与地狼,名异,其实一物也。”《淮南毕万》曰:“千岁羊肝,化为地宰;蟾蜍得苽,卒时为鹑。”此皆因气化以相感而成也。

    本段文字前部分是编造的两件事实,仿季桓子谎说地下挖出狗而言听到地下有狗叫,从而挖出活狗。一则无祸福,仅取离奇;一则得祸,宣传迷信。所谓“犀犬”是“戏犬”的谐音。戏而假说的犬。犬,前承季桓子说的“狗”。《宋书?五行志》记晋宋间犬祸十四起,说明已把犬作为灾祸的载体。当初季桓子趣智性的故事完全反向发展为迷信,起促助作用的是与记这两件所谓事实类似的一大批志怪小说。

    《夏鼎志》是较早的书,上引内容还是趣智性的。“贾”、“邪”、“聚”的特殊名字启示人门会意出,“贾”谐音“假”;“邪”谐音“谐”,指“齐谐”、“趣谐”。“聚”则指这类名字是聚合着“假,,和“谐”的内容。即这些说法是趣智性的假故事。又用“无伤也。此物之自然,无谓鬼神而怪之”再次来提醒,请不要当真。较后的《尸子》的“地狼”也谐音提示是关于“地下土质的浪言”,所以又说“无伤也”。它们也是谜语式,但把谜底包含在内,启示人门去会意,志怪小说或恰好上当受骟,信以为真,又作拙劣仿造再来骟人。

    季桓子把所谓的“羊”谎说为“狗”,因而狗在后代又有了“黄羊”、“地羊”的异名。

    《后汉书.阴识传》:

    汉宣帝时,南阳阴子方者,……喜祀灶。腊日晨炊,而灶神形见。子方再拜受庆。

    家有黄羊,因以祀之。自是以后,暴至巨富,田七百余顷,舆马奴仆,比于邦君。……故后子孙以腊日祀灶,而荐黄羊焉。”

    黄羊是怎样的羊呢?《说文》:“播:黄腹羊。”字从“番”,犹如说:番羊。即对西部少数民族的羊的称名专造一个用字。《本草纲目.兽一.黄羊》;“黄羊出关西、西番及桂林诸处。有四种,状与羊同,但低小、细肋。腹下带黄色,角似投羊,喜卧沙地。生沙漠,能走善卧,独居而尾黑者,名黑尾羊。生野草内,或群居数十者,名曰黄羊。生临洮诸处……名洮羊。”

    南阳的阴子方绝对不会有,更不会子孙各代在年年都有此种黄羊;而且所祭灶的并不是羊,实际是狗。南朝梁宗懔《荆楚岁时记》:“十二月八日为腊日。……汉阴子方腊日见灶神,以黄犬祭之,谓之黄羊。阴氏世蒙其福,俗人竟尚,以此故也。”充分证明是用黄犬。狗多有而不值钱,羊则少有而值钱。编此故事者无非玩弄聪明:季桓子把所谓的“羊”谎说为“狗”,于是反过来仿效,而把狗谎说为羊。所谓“黄羊”者,“谎(说的)羊”。这个故事本来是讽剌神也会受骟,没料想到为迷信者广为流传,倒促助了迷信。

    由于那时把狗谎说成黄羊,一些方言还把狗叫“地羊”。《本草纲目.兽一.狗》;“齐人名地羊。”现在天津、武汉、柳州等方言把食用的狗肉叫地羊。

    “坟羊”又使独角羊被赋予灾害性。纬书《龙鱼河图》:“羊有一角,食之,杀人。”《白泽图》:“羊有一角当顶上,龙也。杀之,震死。”

    “坟羊”还有更荒唐的衍生说法。《本草纲目.兽一.羊》附录:“羵羊:土之精也,其肝土也。有雌雄,不食,季桓子掘土得之。”又:“地生羊:出西域。刘郁《出使西域记》:以羊脐种于土中,溉以水,闻雷而生,脐与地连。及长,惊以木声,脐乃断,便能行、啮草。至秋可食,脐内复有种,名垄种羊。段公路《北户录》云:大秦国有地生羊,其羔生土中,国人筑墙围之。脐与地连,割之则死。但走马击鼓以骇之,惊鸣、脐绝,便逐水草。吴策渊颖集云:西域地生羊,以胫骨种土中,闻雷声,则羊子从骨中生。走马惊之,则脐脱也。其皮可为褥。一云:漠北人种羊角而生,大如兔而肥美。三说稍异,未知果种何物也?当以刘说为是,然亦神矣。造化之妙,微哉!”

    好事者不把聪明才智用于研究“坟羊”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仿造离奇古怪,而推到遥远的西域,使人无法核实。连颇有科学观的李时珍都受骟而感叹造化之妙。

    现在再辨析孔子说的“水之精曰网象”。它的系列异名有:沐肿、无伤、蝄蜽、蜩像。

    《汉语大词典》网象:古代传说中的水怪。或谓木石之怪。”

    网象之说以《国语.鲁语下.季桓子穿井获羊》所言为早:“水之怪曰龙、网象。”韦昭注:“或曰:‘罔象食人,一名沐肿。’”

    《庄子.达生》:“桓公曰:‘然则有鬼乎?’(皇子)曰:‘有。……水有罔象,丘有辜,山有夔,

    野有彷徨,泽有委蛇。’”《经典释文》于“罔象”言:“司马本作‘无伤’。云:‘状如小儿,赤爪,大耳,长臂。一云水神名。’”即网象又有异名“无伤”。

    《淮南子.氾论训》:“水生网象。”高诱注:“水之精也。”

    《说文.虫部》:“蜩蛹:山川之精物也。淮南王说:蜩蛹状如三岁小儿,赤黑色,赤目,长耳,美发。”

    《文选.木华〈海赋>》:“蜩像暂晓而闪尸。”吕向注:“蜩像,海神也。”

    《法苑珠林.六道》引《夏鼎志》:“网象如三岁小儿,赤目,黑色,大耳,长臂,赤爪。索缚则可得食。”

    《太平御览》卷八八六引《白泽图》:“水之精曰网象。其状如小儿,赤色,大耳,长爪。以索缚之则可得。烹之,吉。”

    敦煌本《白泽图》:“入渊而畏者,呼曰‘网象’。”语句苟简。结合有关内容,应是说:在河渊水域碰见可怕的鬼怪,只要喊它的名字“网象”,就没有灾害。这是神秘文化的名字崇拜原理,此不详及。

    综合以上大同小异之说,罔象的特点可以归纳为:1.存在于海洋中。2.赤色或黑色,大耳,长臂,长爪,美发。3.以索缚之则可得。4.不但不伤人,而且可吃。韦昭所言“食人”,应是“饲人”的意思。如此,必是对海洋中某些具体生物的神异说法。大致来说,当指某些低等无脊椎动物。大耳,长臂,长爪,美发,都是就这类动物的“触手”、“头足”而言。“状如小儿”的神异说法,要解读成:性状如可以吃而享受的食品。即“小”谐音“消受”的意思广耳”谐音“饵”。完全不是说它整体像小儿。

    《辞海》:“触手:通常指无脊椎动物头部简单或分枝的细长柔韧的器官。如腔肠动物(水螅、海蜇等)、环节动物(沙蚕等)、软体动物(鹦鹉螺等)及棘皮动物(海参等)都有。触手实心或中空,主要作触觉或卷攫用,或有呼吸、运动、支持身体等作用。”

    “头足:软体动物门,头足纲如章鱼、鹦鹉螺等环生头部四周的腕,八个、十个或较多。有游泳、捕食和生殖等功能。”

    罔象的所谓长臂、长爪,与这些动物的“触手”、“头足”相对应,比较好理解,“大耳”则似有隔。其实,“耳”不是真说耳朵,而是言两旁对称的情况,即如“耳房”、“日珥”之名中。“大耳”的“大”当是“沓”的谐音,指触手丛生。电视的动物世界节目中所展现的海底这类动物的触手有助理解,它们色彩鲜艳,也与罔象的“赤色或黑色”对应。韦昭所言一名“沐肿”,应当是说因处在水中,蓬松,鼓囊囊状。这也与触手、头足的情况相应。

    可以想象,远古时代有少数渔民偶然接触到这类与鱼虾大为不同的水生动物,有尝试吃的经验或想象可吃,从而作神异渲染;未接触而听闻者再作更复杂神异化。经过长期流传,到志怪书籍专门挑选最有神异性的“状如小儿”有臂有爪等说法,于是隐蔽了底实。“以索缚之则可得”,未必不是对从曾用网打到过的变说。

    总之,罔象,在起始阶段,应是早期对海域复杂的生物接触性认识的曲折反映,本来具有科技资料性质。

    罔象的原型既明,便可以讨论它的名义。罔者,亡也,无也。象者,像也。罔象:什么也不像。陆地动物无可比拟,海中当时也极少见。以无可名状来称名,与“四不象”的得名一样。

    《庄子.天地》:“黄帝游乎赤水之北,登乎昆仑之丘而南望,还归,遗其玄珠。使知索之而不得,使离朱索之而不得,使喫诟索之而不得也。乃使象罔,象罔得之。黄帝曰:‘异哉!象罔乃可以得之乎?’”注家以为其中并非真实人名。“知”言智者,“离朱”言视力好者,“喫诟”言辨者,“象罔”言无心者。此段的寓旨:刻心寻求而不得,无心寻求却碰到。如同俗语“有心载花花不成,无心插柳柳成荫”。“象罔”与“罔象”字面意思一样。

    罔象在流传中失其本原,不但变成精怪,也形成语文错误。韦昭对《鲁语》之注:“或曰:‘罔象食人,一名沐肿。’”《后汉书.礼仪志中》:“甲作食……女不急去,后者为粮。”注引韦昭此语,但把“一名沐肿”误成“一名沐”而不成义。但,《集韵.平声.仙韵》竟收此误字:“:沐,罔象别名。”不但字形误,而且连读音也大误,成为澄延切,即与“缠”同音。《康熙字典》、《汉语大字典》、台湾《中文大字典》都据《集韵》而释此误字及误音。《汉语大词典》虽无此误字的单字条目,却有“沐:即沐肿”词条,例句即《后汉书.礼仪志中》此有误的注文。这个典型例子说明学术界对罔象实在没有任何研究,它在流传过程中的一个偶尔性的错误,就把这么多的辞书编者牵着鼻子走。倒是《辞通》“沐”条辨析它是因“沐肿”的“形既舛,音亦乖矣”为确。

    现在再说“魑魅魍麵”。《左传.宣公三年》:

    昔夏之方有德也,远方图物,贡金九枚,铸鼎象物,百物而为之备,使民知神、奸。故民入山泽、山林,不逢不若(按,若之义为顺)。魑魅罔两,莫能逢之。用能协于上下,以承天休。

    《文公十八年》:

    昔帝鸿氏有不才子,……天下之民谓之浑敦。少皡氏有不才子,……天下之民谓之穷奇。颛顼氏有不才子,……天下之民谓之祷杌。……缙云氏有不才子,……天下之民以比三凶,谓之饕餮。舜……流四凶族,浑敦、穷奇、祷杌、饕餮,投诸四裔,以御魑魅。

    《国语.鲁语下》:

    丘闻之,木石之怪曰夔、蜩蛹。

    《周礼.夏官.方相氏》:

    大丧,先柩,及墓,入圹。以戈击四隅,驱方良。(郑玄注:方良,罔两也。)

    张衡《东京赋》:

    斩矮蛇,脑方良。(李善注,方良:草泽之神也。)

    《说文.虫部》:

    蜩蛹,山川之精物也。淮南王说:蜩蛹状如三岁小儿,赤黑色,赤目,长耳,美发。(段注:“玄应书引,‘赤目’下有‘赤爪’二字。”)

    张衡《东京赋》“尔乃卒岁大傩”,李善注引《汉旧仪》:

    昔颛顼氏有三子,已而为疫鬼。一居江水,为疟鬼;一居若水,为罔两蜮鬼;一居人宫室区隅,善惊人,为小儿鬼。(按,所谓“为小儿鬼”即“状如小儿,赤爪,大耳,长臂”)

    根据以上所引,可知是由指海中无脊椎动物的专名的“罔象”,变为鬼怪泛名、歧名的罔两、方良。又分化出魑魅。《说文》无“魅”字,而,“离:山神也,兽形。”“魅”或作“鬽:老物精也”。“彡”为鬼毛。与淮南王所说的“美发”相承。也就是“魑、魅、罔两”分而为三,合而为一,成“魑魅魍魉”。它们是“罔象”后时的歧泛说法,本无明确界限。

    从以上详细辨析的那么多的精怪来看,分歧虽然繁杂,但归原可以为一。而它们的本原,却是既合乎实际又有科学性的内容。这实在是难能可贵的。但是,从来没有人进行具体细致的研究,合乎实际又有科学性内容的一面,就没有得到彰显,迷信反而钻了空子,制造了形形色色的说法。在古代文化中这类情况是非常多的,值得我们认真研究。

    (原载《宁夏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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