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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与古今民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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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瓶梅》第九回叙西门庆娶潘金莲为第五房。“到第二日,妇人梳妆打扮……走来后边大娘子吴月英房里,拜见大小,递见面鞋脚。”《汉语大词典》以此例立条作释:“旧俗新嫁娘第一次拜见姑嫜及诸姑姊妹,须奉上自己剌绣的鞋面,作为见面礼,谓‘见面鞋脚’。”白维国《金瓶梅词典》:“鞋脚:特指妇女亲手做的,作为见面礼物以显示自己手艺的鞋袜之类。”而例证相同。

    两释言所送的有鞋面和鞋袜的不同,又未讲明为什么偏以不值钱的此物为见面礼。其实所送的是做成的鞋,不取它的价值,不是显示自己的手艺,而是以“鞋”字谐音双关“谐”字,寓意与对方感情谐合。这是汉语谐音文化中一个十分活跃而普遍的因子,婚礼中不限于新媳妇向姑嫜及姑姐妹,也不限于婚礼。它源远流长,渗透到许多方面,构成一个多层次、广范围的民俗文化网络。本文对此即作梳理和阐释。

    首先申说婚礼与情爱民俗中的鞋。《春秋公羊传.庄公二十四年》:“夏,公如齐迎女。何以书?亲迎,礼也。”一笔带过,不及其礼如何。汉代刘向《说苑》卷十九《修文》叙此事后言:“其礼奈何?曰:诸候以屦二两加琮,大夫、庶人以屦二两加束脩二。曰:‘某国寡小君,使寡人奉不珍之琮,不珍之屦,礼夫人贞女。’夫人曰:‘有幽室数辱之产,未喻于傅母之教,得承执衣裳之事,敢不敬拜。’祝祝,答拜,夫人受琮,取一两屦以履女,正笄衣裳而命之曰:‘往矣,善事尔舅姑,以顺为宫室,无二尔心,无敢回也。’女拜,乃亲引其手,授夫乎户。夫引手出户,夫行女从,拜辞父亲于堂,拜诸母于大门。夫先升舆执辔,女乃升舆,毂三转,然后夫下先行。大夫、士、庶人称其父曰:‘某之父,某之师友,使某执不珍之屦,不珍之束脩,敢不敬礼某氏贞女。’母曰:‘有草茅之产,未习织纺绩之事,得奉执箕帚之事,敢不敬拜。”’

    迎亲礼物之一的“屦”,读音同“句”。《方言》卷四“屝、屦、粗、履也。……自关而西谓之屦。……丝作之者谓之履,麻作之者谓之不借,粗者谓之屦”。《墨子.兼爱下》:“练帛之冠,且苴之屦。”“且”即“粗”之借字。琮,是特制的礼品玉器,却同粗贱的屦在迎亲大礼中相提并赠。可见屦的作用不在物质价值,而在寓意。屦成双配对,彼此不离,象征谐合。屦用两双,一双新娘就要穿,象征与新郎相谐;一双留下,是赠父母的,象征婿与岳家合谐。琮是贵重之物,大夫、诸侯可用束脩代替;屦,借物而传情,诸侯同样也不可少。

    《战国策.赵策.触龙说赵太后》:“媪之送燕后也,持其踵而为之泣,念悲其远也,亦哀之矣。已行,非弗思也,祭祀必祝之;必勿使反。”女儿出嫁,为什么会“持其踵”即握她的脚而哭呢?让人费解。隋树森《古代散文选》注言:“握着她的脚后跟(意思是拉住她)。”如此便成了耍赖皮的植。朱东润主编《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又注:“持,制止意。踵,脚后跟。人举足则两踵接迹而至。持其踵,就是说母亲同意的婚姻,是以女儿到夫家为念为安的。”阴法鲁《古文观止译注》:“她上车后,赵威后在车下握着她的脚后跟,舍不得她离去。一说,古代车辕的尾端称‘踵’。”但此“一说”实指车厢下部的辕尾,也同句意无关。

    用刘向所记的婚俗正好解释这一难句。母亲要从女儿夫家所送的两双鞋中,“取一两屦以履女”,穿此鞋至夫家,从此开始,白头偕老。“持其踵”便是握着女儿的脚跟给她穿上夫家的鞋。上引礼俗明言,女儿是“拜辞父(母)于堂,拜诸母于大门”后才登车的,母亲不会再去大门外握已上车的女儿的脚跟,或握车厢下的辕尾。

    汉代以前还没有“鞋”字,那时有各种不同的称名,各从不同的质地为理据,“履”是相对的通名,从践地而言。“鞋”字出现于汉代,《说文》尚未收。应是从成双的理据,经迎亲送此物的习俗推助,按“谐”之音而新有的称名。也由这一特殊用途,从而“鞋”之名取代了以前的十几种名称。一直使用到现在。

    “鞋”字产生之后,更便于寄托谐合的寓意。即由以物象征而结合“鞋”与“谐”的谐音修辞。这种民俗事象便多见了。

    后唐马缟《中华古今注》:“至东晋……娶妇之家,先下丝麻鞋一輛,取其和鞋之义。”仍承古习,但特用丝麻鞋,又结合了“丝”是谐意“思”的一层,指夫妇思恋之情。

    唐代著名传奇小说《霍小玉传》叙小玉被抛弃后,“玉梦黄衫丈夫抱生来,至席,使玉脱鞋。惊寤告母,因自解曰:鞋者,谐也,夫妇再合。脱者,解也,既合而解,亦当永诀”。唐代时这一谐音已为人熟知,日有所想,夜便成“脱鞋”之梦。

    白居易有一首《感情》诗,其中说:“中庭晒服玩,忽见故乡履。昔赠我者谁?东邻婵娟子。因思赠时语,特用结终始。永愿结履綦,双行复双止。自我谪江郡,漂荡三千里。为感长情人,提携同到此。今朝一惆怅,反复看未已。人只履犹双,何曾得相似?”诗人从一双赠鞋怀恋当初那未遂的爱情。可见,婚礼中男向女赠鞋已转化到女性私赠己鞋作为婚姻或爱情定情之物。

    唐诗又如王涣《惆账》诗之六:“薄幸檀郎断芳信,惊嗟犹梦合欢鞋。”陆龟蒙《风人诗》:“旦日思双履,明时愿早谐。”李商隐《戏题枢言草阁》:“及今两携手,对若庆下鞋。”诗言朋友聚会,而用了恋人之比,所以题目中特有“戏”字。

    清代张云墩《四寸学》卷一:“今时新婚之俗,取妇之鞋以帕包裹,夫妇交递之,名曰‘和谐’。”近代各地大同小异的婚俗又如:

    江苏丹阳,定婚后有“送鞋样”的关目,男方把全家人的鞋样送给女方,新娘普遍送鞋。

    江西南昌,女家要给新娘郎各做一双鞋,并且用桐油油过(可做雨鞋用),谐音取意便是:同谐到老。“老”由“牢”而来。

    江西余干,新娘上轿时换上夫家的鞋。但是流行的说法是:鞋要踩地,“踩”谐音“财”。不穿娘家鞋,不在娘家踩地,以免把娘家财气带到夫家去。这显然是由当初“谐和”的机制而另外附会的次生趣说。

    广东东莞,新娘给新郎的舅送鞋,湖南江华瑶族,新娘要给夫家送九双鞋。是由“久”而谐音为“舅”和“九”的。

    江苏泰县,定婚的回礼中必有鞋和帽,帽是由鞋而衍生的。娶亲时新娘穿自家的鞋,但外面要另套一双男鞋,说法是免得新鞋沾土。资料未言所套男鞋是娘家或夫家的,推理应是夫家的,取谐而又谐之意。如从不沾土即不带走财气言,便是娘家的男鞋,上轿后应留在娘家。民俗在流传过程中会变得新旧机制混合而各残缺,不伦不类的情况。

    山东泰安,新娘上轿时,娘家要把一包麸子和一包盐塞在鞋内。麸谐音‘‘福”;盐谐音“贤”;两物同用即结合,又谐音成“惠”。合成新娘“贤惠有福”的祝愿。但这应是后时的俗说。本初应是“麸”谐音“夫”,“盐”谐音“咸”,合成夫妻双谐之意。

    蒲松龄《聊斋俚曲集.翻魇殃.第七回》叙慧娘因故在娘家成婚,三日后回婆家支去,哥哥叮咛她到那行了礼,上了坟茔散了鞋,婆婆是该行八拜。”散了鞋,当是向婆家长辈及平辈赠鞋,也是由夫妇之谐演变成新娘与婆家主要成员相谐,其中也有夫家欲多要变相财礼的因素推波助澜。

    陕西、甘肃一些地方,是娘家给新郎送鞋。过去是自做,现在是买皮鞋。

    送鞋一项今仍保存在许多地方习俗中,但所送的其他东西增多,而且价值高贵,鞋的本初积极含意已相对淡化,人们往往不知了。

    其次,解梦与占卜等迷信利用“鞋”的谐音。

    鞋,作为“谐”的谐音,也还用于其他方面,最常见的是解梦和以鞋作占卜的简易方法,便是从寓含谐合的物象希望所愿的事谐顺。

    《太平广记.卷八十五.华阳店妪》,杨彦伯赴考住华阳店中,听说一老妪解梦很准。但他一夜无梦,准备上路时,发现把鞋丢了,喊起来,不料那老妪就在身旁对他说:丢鞋就预示你的事不会如愿。他赶到长安,才知国有乱事,停止考试,果然应了所解。敦煌遗书《新集周公解梦书》:“梦见鞋履,百事和合。”又,“梦见新袜,吉;破者,凶。”便是从鞋而变说成袜,也有成双的事理,却无谐音一端。敦煌遗书《周公解梦书残卷》(伯2222号):“梦见失靴履,忧奴仆走。”便是从统言而变成针对具体事项。

    古时丈夫长久不归、情人不来约会,妇女暗地自己用鞋占卦。明李开先《鞋打卦》:“不来时跟儿对着跟儿,来时节头儿抱着头儿。丁字儿满怀,八字儿分开。”鞋跟儿,方向相反,或分开如八字形,就是不顺,他不会来。两只鞋头部相接,或两鞋成丁字形(丁,对也,合也),便可如愿。

    《聊斋.凤阳士人》中有一首想情郎的曲子:“黄昏时卸得残妆罢,窗外西风冷透纱。听蕉声,一阵一阵细雨下。何处与人闲磕牙!望穿秋水,不见还家。潸潸泪似麻。又是想他,又是恨他。手拿着红绣鞋儿算鬼卦。”吕注:“春闺秘戏,夫外出,以所著履卜之。仰则归,俯则否。名占鬼卦。”这是抛一只鞋的方法。由“归”而谐音隐曲说成“鬼”,指如神鬼预知之灵。

    民间旧时有的医生到重病人家出诊,先要留神病人床前有鞋无鞋。如果不见鞋,就以为病人命不顺谐,治愈无望,便主动说医术不高而婉言辞去。这与唐代所谓丢鞋或脱鞋的迷信占断是同一机抒。

    最后,鞋的谐音在文学和语言中大展身手。

    “鞋”与“谐”的这一关系,使高明的古代作家创造了许多精彩奇异的作品情节。

    元剧《留鞋记》,王月英约郭华于元宵节观灯之便,在相国寺相会。郭华又被朋友纠缠饮酒,到寺后便醉倒。王月英来后唤他不醒,用手巾包绣鞋留在怀中作为表记。郭华醒后悔恨失误,把手巾吞下欲殉情而死。寺僧发现“死尸”欲抛尸以免干连,恰被寻主人的书童碰见而告官。最后包公断明案情,二人结成亲眷。

    蒲松龄著名小说《胭脂》的主要情节:胭脂爱慕鄂生,托王氏为媒。王氏先与姘夫宿介说知,宿介夜中冒充鄂生闯入房中求欢,被以理相拒,便抢去一只绣鞋欲假作信物再图他日。不料返王氏家门中掉落,醒后才发觉,实告王氏求她助成。又有毛大来欲通王氏,在门外拾得绣鞋,听得鞋的曲折,又持鞋欲逼胭脂求欢。误入父宅,格斗中杀死其父,逃跑时又把鞋掉在院内。胭脂不知实情,状告鄂生成为疑难冤案。

    关汉聊《绯衣梦》第一折,王员外上场就说出戏剧矛盾的起点:“因有几文钱,人顺口都叫我做半州王员外。在城有个李十万,俺两家指腹成亲。……他如今穷了也。嬷嬷,你将这十两银子,一双鞋儿,往李家悔亲去。着庆安穿上这鞋,踏断了这线,就悔了亲事。”鞋是女儿准备结婚时丈夫才穿的鞋,别人不能穿。现在让他提前穿,磨断鞋底的线(千里姻缘一线牵的线),就意味着婚约中断。鞋破即不再谐合。这不是实有民俗,正是作家就一般民俗的艺术加工,奇特别致。

    清代北京的妓院集中在八大胡同,妓院中有许多隐语,也叫“切口”。以下是1924年出版的《全国各界切口大词典.娼妓类.八大胡同妓院》中的几则:

    “靴子:数客同识一妓,或数妓同识一客,彼此皆以靴子相称。”

    “靴兄靴弟:同靴之人。”

    “会靴子:谓靴子互相会面也。”

    “割靴子:谓挑友人所识之妓也。”

    靴等于鞋,也谐音“谐”。数妓与一客,或数客与一妓的关系,彼此要合谐,以“靴子”来隐说。若挑拨谐合关系,隐说成“割靴子”。1995年出版的周磊所编《乌鲁木齐方言词典》:“割靴子:比喻第三者(男性)插足他人家庭。”可见这隐语流传范围之广,时间之长,只是旧瓶装了新酒,由隐语转成公开说的方言词。斥说性关系乱的妇女,全国各地都叫“破鞋”,也是从破坏了纯一的谐和关系而隐说。

    旧时妓院还有个隐语:“攀冷头:好客人久不至院,妓伺客酣睡,暗以纸钱焚火,并将客之鞋子薰暖,冀客常至。”薰鞋,就是希望把冷淡了的谐情再点燃起来。由谐音已转成巫术之类的迷信。

    清人把折扇叫“鞋扇”,即可折合而谐的扇。宋代起,文人有把酒怀放在金莲鞋内取饮的陋习,取“谐杯”即酒趣谐和、情爱谐合。但有人解释成:“用妇人弓鞋当作酒杯贮酒,谓之鞋杯。”此便误。

    (原载《文史知识》2000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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