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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二章 卷土重来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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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玲绮自幼习武,弓马娴熟,对于兵器与骏马的喜爱丝毫不输武将。前不久的下邳一战,她的白马死在曹军的围攻之下,这让吕玲绮伤心不已,只是一直找不到称心如意的坐骑,只能弄了一匹枣红马凑活着骑乘。此刻,突然看到了三匹上等良驹,自然是无限欢喜。

    “哇哦……好漂亮的马儿,太惹人喜爱了!”吕玲绮忍不住连声夸赞,“我要,我都要了!”

    “这怎么能行,夫君还有别的用处呢,你只能挑选一匹!”袁买赶紧打断了吕玲绮这个贪婪的念头,自己还要留着笼络高顺呢,武将不爱财,也不贪权,但是却难以抵御神兵利器,宝马良驹的**。

    “什么,只能挑一匹,夫君你也太小气了吧?”吕玲绮撅着嘴巴不满的**,从十岁左右就能娴熟的驭马飞奔,对于马的品相,她还是有一定的认识,看得出来这几匹马虽然比不上父亲的“赤兔宝马”,但也算是千里挑一的上等良马了,“是不是打算留着给你的新欢?没良心的男人!”

    袁买不屑地摇摇头:“夫人这是以女人知心度君子之腹,夫君以江山为重,怎么会纠结于儿女情长?实话告诉你吧,我这匹马是准备送给高顺将军的。他是个有本事的将才,我正好用这匹良驹来拉拢他,将他收到帐下,为我效力!”

    听了袁买的解释,吕玲绮才收了醋意,围着三匹马转来转去,首先排除的就是灰马,虽然这匹马身材高大,四肢粗壮,看起来冲击力十足,但是颜色并不适合女孩子骑乘,虽然吕玲绮爱马,首先最看重的还是品相。在枣红马和白马之间挑来挑去,两个都十分喜欢,一时之间拿不定主意。

    “既然拿不定主意,夫君帮你来挑选好了!”袁买微微一笑,从袖里掏出一个钱币,作势欲抛,“掷钱币选择,正面就选白马,背面选枣红马!”

    “算了,算了,我要白马好了,我就要这白马了!”不等袁买抛出钱币,吕玲绮就“果断”的做出了选择,伸手轻轻**白马的鬃毛,一副爱不释手的模样。

    选定了马匹,吕玲绮翻身上马,出了马厩,在大街上跑了一圈。天气尚早,又加上气温寒冷,县城的街道上并没有多少百姓,因此可以纵马驰骋,四蹄如飞。转了一圈,吕玲绮对这匹白色大宛马很是满意,它不仅外形漂亮,而且四肢矫健,冲刺起来爆发力十足,比起自己之前的白马尤胜一筹。

    试完了坐骑,拨转马头重新回到了马厩,,见到袁买之后就央求道:“夫君,都说你才高八斗,那么你就帮我的爱马取个名字吧?让妾身看看你究竟如何的才华横溢?”

    袁买还没答话,张辽也骑着青鬃马找到了马厩,听了他们夫妻之间的对话,笑道:“末将此来非为其它,也是来请公子为我的坐骑赐名的!”

    好吧,既然都拿着自己当大才子,可不能让他们失望。穿越前是一个三国游戏迷,给马匹取个名字对袁买来说,并算不上什么难事!

    “你这匹马洁白如雪,叫做白鹤可好?”袁买略作沉吟,想出了一个名字。

    吕玲绮头摇的像拨浪鼓:“不好,我听人说起过,曹阿瞒这逆贼有一匹白色的破马,后来赐给了他的堂弟曹洪,名字就叫做白鹤,难道你没听说过这件事情么?换一个!”

    听了吕玲绮的话,袁买才想起”凌空鱼跃,曹家白鹤”的故事,倒是自己大意了。眉头紧蹙,思索了片刻,又想出了一个名字:“追凤白凰,这名字如何?”

    “追凤?白凰?这名字好!”

    吕玲绮品味了片刻,对这个名字十分满意,翻身上马,对袁买挥挥手:“谢夫君赐马,我的宝贝以后就叫‘追凤白凰’这个名字了。我先回家了!”

    说完后策马径直离去,非但没和张辽说话,自始至终,就连正眼都没有瞧张辽一下。

    望着吕玲绮远去的背影,张辽苦笑一声:“呵呵……公子你看,因为给你做这个媒,夫人到现在都不肯原谅我呢!”

    袁买拍了下张辽的肩膀,笑道:“文远不必介意,女人心姓都是这样,就算心里高兴,也会装出不满的样子,你只是不搭理她,过不了几天,自然就会好转。”

    张辽点点头,抱腕道:“此去邬县偶然获得了这匹良驹,辽心中甚是喜欢,只是苦思冥想,想不出满意的名字,公子学富五车,请给我这匹坐骑赐个名字。”

    “这马浑身青色,没有一根杂毛,奔腾矫健如狮子,就叫它‘青狮’吧!”袁买信口拈来一个名字,赐予“青狮”之名。

    “谢公子赐名!”张辽对这个名字很满意,作揖拜谢。

    “我准备把这匹灰马送给高顺将军,请他出山助我一臂之力,文远以为如何?”袁买拍着灰色的骏马,把自己的意思对张辽说了出来。自己有“穿云乌骓”这匹良驹,足够骑乘了,再霸占着许多良马,也是浪费。

    “好!”张辽击掌叫好,“元逊兄平生两大爱好,一喜悍卒,二喜良驹,他已经离开军营一月多了,估计此刻已经心痒难耐了吧?公子正可赠他宝马,请他出山,或许可以为我军收获一员大将。”

    袁买翻身上马,邀请张辽道:“既然如此,文远便随我同去一趟高家拜访元逊将军!”

    “愿往!”张辽欣然应允,翻身上马,跟着袁买一同出了马厩,打马直奔高宅而去。

    高顺得了消息,亲自出门迎接,作揖道:“一介草民,岂敢一而再再而三的劳烦公子,岂不折煞高顺?”

    袁买下马和高顺说了些许客套话,便直奔主题:“这次与匈奴人交易了五千匹骏马,从中选出了几匹上乘良马,特地挑选了一匹良驹来赠予高将军。还望笑纳!”

    高顺从军十几年,对马匹的优劣自有一番见解,搭上眼睛一瞧,就知道这是一匹大宛良马,心中甚是喜爱。只是想起自己的处境,又有些惭愧,自己并非袁买的部曲,有什么资格收人家的宝马?

    “此马的确是宝马一匹,只是高顺一介草民,何德何能敢接受公子馈赠?”

    袁买淡然一笑道:“美人配名士,宝马赠英雄,高将军身怀大将之才,若是明珠暗投,苟且与茅舍之中,岂不是暴殄天物?将军已经修养了一月有余,是时候出山重振雄风了!”

    高顺喟然长叹一声:“败军之将,怎敢当公子如此谬赞,下邳兵败,主公被俘,高顺有何颜面立于军卒面前?更不敢提什么重振雄风!”

    “高将军此言差矣,胜败乃兵家常事?谁人敢夸口一辈子不打一次败仗?更何况下邳兵败,并非将军之错,乃是吕布固执己见,坐守孤城导致。经此一败,将军更应该吸取教训,愈挫愈勇,向天下人证明你的韬略,而不是意气消沉,丧失斗志!河东**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

    袁买一番慷慨激昂的鼓动之后,热切的拍着高顺的肩膀,恳求道:“高将军,加入我们吧,你已经离开军营太久了,陷阵营的兄弟们无时无刻的不在期盼你的归来,他们渴望着在你的带领下,向曹军证明你们并不是软弱之师,天下任何人都不能小觑你的陷阵营!”

    听了袁买的话,高顺的眼眸忽然明亮了起来,这是熊熊燃烧的斗志!

    “是啊,我高顺岂是输不起的人?我训练出来的陷阵营不敢说是天下最精锐的队伍,但是谁敢小瞧我们,必然会付出惨重的代价!”

    高顺在心里喃喃自语了几句,忽然单膝跪倒在袁买面前:“承蒙公子青睐,屡次三番延揽高顺。既然公子看的起我,高顺虽然不才,亦愿意为公子效犬马之劳,虽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哈哈……好,得高将军一席话,我这颗悬着的心就落地了!”袁买高兴的给高顺送上一个拥抱,“有元逊、文远两位将军辅佐,何愁天下不平?痛快,当痛饮一番!”

    高顺的妻子徐氏见自己的丈夫重新振作了精神,心中高兴不已,立即下厨,做了几个拿手佳肴,款待袁买和张辽。

    一番畅饮之后,袁买以“平西将军”的身份册封高顺为偏将军,让他依旧统率陷阵营,并且接管张辽麾下的步兵。而张辽的任务则是从河内各部兵马之中精选四千士卒,组建一支新的骑兵队伍,曰夜**练,争取早曰能上阵杀敌。

    张辽和高顺同时应诺:“末将谨遵平西将军之命,一定不负公子所望,训练处一支虎狼之师!”

    听了二将的承诺,袁买微微颔首。透过窗子,凝望院子里傲然挺立,不惧寒霜的红梅,袁买相信,凭自己现在的力量,只要能采取正确的策略,已经足以改变官渡之战的结局。天下诸侯,谁要是敢小瞧自己,必然会吃尽苦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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