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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八百六十七章 青衣战士,银甲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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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种师中抵达东门后,宗泽立刻让种师中将部队交给副将黄友,立刻赶去北门接管北门的军队。

    虽然北门人数众多,但毕竟是一群百姓,这种军队要么就逢战必胜,一旦失败,那几乎就没有救了,而折颜质、杨再兴都太年轻了,无法统管这些百姓,宗泽心里非常担心,其实也幸亏云州北面都是山地,这些百姓聚集在要隘上面,前面又有杨再兴、折颜质的部队顶在前面,要不然完颜宗翰早就派兵冲出去,剿灭这一群“乌合之众”了。

    种师中来到北门后,立刻下达命令,先把老弱妇孺转移去浑源县,这里可不是他们待的地方,又将剩余的人化整为零,编织成五十个营,任命五十个指挥使,暂时就先讲究着,而且开始修建堡垒,因为种师中也明白,这种鱼龙混杂的军队,最容易被敌人一击即溃的,有堡垒在,他们至少就不会被敌人冲垮。

    其实这还算不得什么,更为困难的是,这一下子多了近十万之众,而且是没有粮食的军队,这对后勤是一个非常大的挑战。

    就算李奇再有能耐,也不可能变出这么多粮食来,更加要命的是,朔州的粮道还真就被金军给断了,应州被围,朔州也是岌岌可危,因为军队都上前线了,当然,这对于宋军而言并不致命,储备了十年,这粮道岂是你说断就能断的,你断我朔州的粮道,我还有燕山府,这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的道理,李奇还是非常明白的,因为现在东面都是大宋的地盘,而且非常安全。

    但是。远水救不了近火啊,蔚州、浑源的存粮只能满足大宋的军队,那些百姓可就----。

    没有办法。李奇只能先把浑源的粮食全部给那些百姓,在让浑源、蔚州两州的官府花钱去百姓那里粮食。因为基于新的制度,燕云地区是州府有州治,所以这里的州府都很有钱,你们就拿这些钱去卖粮食,并且提前征收今年秋收的粮食。

    这一片地区的百姓家中都有储备粮食,见朝廷突然花钱买粮食,而且打着旧粮换新粮的口号,提前征收今年的税收。存在家里的肯定是旧粮,一般朝廷都是要征收当年的收成,也就是新粮,百姓自然愿意,也知道云州是一个什么情况,他们前面就打算捐粮食给朝廷,只是被李奇拒绝了,如今还能换取钱财,纷纷拿出家中的粮食,卖给朝廷。

    等于就是李奇将蔚州、浑源的粮食先挪用给这些刚刚归顺大宋的百姓。再从自己的百姓手中购买粮食,来缓解自己军队的需要,等到燕山府的粮草一运到。那就万事大吉了,并且,李奇还嘱咐浑源县的百姓,要善待那些转移过来的老幼妇孺。

    云州北门的百姓见到这真真切切的粮食,激动的是热泪盈眶,庆幸自己选对了主人,如此一来,他们还不死心塌地的为赵楷卖命,更加坚定他们的决心。说再多的豪言壮语,唱再多的国歌。也不如一粒米饭来的更加珍贵。

    在鸭绿江南面,也就是鸭绿江的入海口处。这里离金国的婆速路只有三十里远,这婆速路也就是后世辽宁省的东港市,此时已经是黄昏时分,海面上风平浪静,湛蓝的天空成群的海鸥飞过,只见一支庞大的舰队正在往这里集合。

    “启禀将军,浮标已经安置完毕。”

    一位身披红色披风,威风凛凛的将军站在甲板上,拿着千里眼遥望西北边,“传我军令,全军登陆,务必要在明日黎明前完成登陆。”

    这为将军正是韩世忠。

    而那副将口中的浮标,就是用来晚上登陆的,他们先用浮标制成水上航道,一直连接到岸边,浮标上都有铃铛的,因为晚上看不见,只能用听的,一旦船队偏离航道,铃铛就会发出声音。

    “遵命!”

    命令一下,只见巨舰的左右两边突然张开数个窗口来,一艘艘小船在麻绳的作用下,从这一个个船口缓缓落入海面,一个个士兵顺着这麻绳落入小船内,人员一满,小船立刻解开绳索,扬起白帆,借着夏季的东南风,往西北面行去,一艘借着一艘,一切都进行的有条不紊。

    “将军,我们该启程了。”

    “我知道了。”

    韩世忠转过身来,向身边的妻子说道:“夫人,我要出征了,这里就交给你了。”

    梁红玉轻轻点头,将刚刚擦拭过的宝剑双手递上,笑道:“酒已经备好了,只待夫君归来。”

    其实他们夫妇已经不许再多说什么,梁红玉能陪伴他到此,到今日,已经说明了一切一切。

    半个时辰后。

    头扎红巾的梁红玉,站在甲板上,迎着灿烂的晚霞,向渐渐远去的韩世忠招着手,脸上却已经布满了那不舍的泪水。

    第二日的拂晓,韩世忠在一片海滩上,完成了也许是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海上登陆,两万海军陆战队已经站满了整片沙滩。

    韩世忠上得战马,领着大军往西北面行去,很快就消失在了这一片海滩上。

    在宋瓦江也就是松花江上游一代的平原地区,尘土飞扬,只见一千人散乱在这片平原上,东一小队,西一大队,在这广阔的平原上驭马飞奔,只见这些人都是肩披青色斗篷,头戴青色头巾,还插着几根白色羽毛,服侍十分奇特。

    嗖嗖嗖!

    这些人一边奔跑,一边张弓搭箭,回头望月,弓弦嗡嗡之音还未消时,箭已经飞百步之远,但凡箭出,必听得后方传来一声惨叫声。

    忽见一阵蝗虫向他们飞来,密密麻麻,待近时一瞧,哪是蝗虫,竟是成千上万的箭矢。

    只见他们的东北面,浓尘滚滚,茫茫多梳着大辫子的女真勇士正在追逐他们。

    但是这些少年却是浑然不惧,反而哈哈大笑,豪气万丈,策马前奔,而那些女真勇士的箭矢就是射不着他们,但是他们的箭却能够射中身后的女真人,以前常常吊打敌人的女真勇士,今日也算是遇到了苦主,被吊打的何其悲惨。

    两边人马若近若远,眼看就要追上,但是很快就被拉开了。

    这用后世那狗血的偶像剧能够很好的诠释,就是每当男猪脚和女猪脚要在一起时,他们必定要分开,因为---还没有大结局。

    女真勇士最引以为傲的是什么,是他们的骑兵,是他们的骑射,宋军在这方面屡屡吃了大亏,可是,如今他们最引以为傲的手段,在这些青色斗篷下,却是如此的儿戏,这让女真勇士们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纷纷猛催胯下战马,追击这些可恶的青衣人。

    这些青衣人士,阵阵怪叫,个个都是嬉皮笑脸,时而射箭,时而奔走,仿佛他们才是这一片平原的主宰。

    不消多时,他们进入了一个锅形的盆地区域,这时候,在这西北面的高地上突然多出几道身影来。

    中间一人,乃是一个拿着红缨长枪,身着银色盔甲的男子,眉宇间英气游动,双目就如草原上那雄鹰一般,十分锐利,而在他身边是一个同样穿着盔甲的少妇,细润的皮肤已经被风沙吹的有些干枯,但却是英姿飒爽,什么杨玉环,什么西施、貂蝉,在此女面前,不过是一堆红粉骷髅,跳梁小丑,难以引人侧目。

    穿上军装的女人为国征战的女人才是最美的女人。

    “夫君,这些草原勇士真是好生厉害,连女真骑兵都只有被他们戏耍的份。”

    “你说的不错,他们自小生活在草原上,与马为伴,在我们才刚刚学会认字时,他们已经能够骑马追逐草原上的猎物,这是草原给他们带来的,女真人自然不如他们,我们就更不如他们了。”

    “不过我始终认为,人才是这世上的主宰,而非马,迟早有一日,我大宋的军队将会纵横天下,无可敌也。”

    “相信这一日也不远了。”

    “将军,你快看,女真鞑子进来了。”

    “吩咐弟兄们,准备出击。”

    “遵命。”

    当这五千女真勇士全部进入这片区域时,突然间,四周斜坡上,传来阵阵马蹄声,茫茫之多。

    这些女真勇士才已经被那些青衣人刺激到头脑发热,一心只想将面前那些青衣人踏成碎泥,却也不知道自己已经一步一步走入了死亡的深渊,此事他们幡然醒悟,见到这么多敌人,不禁面色骇然,这可是他们大金的核心地带了,为什么会有这么多敌人出现在这里?

    方才那位银甲将军突然高举长枪,“弟兄们,我们穿过了沙漠,走过了草原,翻过了大山,趟过了大河,我坚信这世上已经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阻挡住我们继续前进的脚步,现在也该是时候让这些目中无人女真鞑子见识下我大宋男儿的这一腔热血。”

    “吼!”

    “冲啊!杀光这些女真鞑子!”

    万马奔腾,浓尘滚滚,从四面八方向已经身在万丈深渊的金军冲杀过来。

    这位银甲将军,他的名字叫做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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