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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比就比,不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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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在安定,留在父亲的身边,唐曦颜感觉世界一下子就变了,似乎天空都比平常的蓝,阳光都比以前的灿烂,就连空气都好了。

    她的心情,好了太多。

    白天,唐永胜要上班,没有时间,就把唐曦颜留在屋里,起初的时候还有些担心,后来见唐曦颜很乖,甚至还知道收拾屋子,唐永胜也就放心了。

    见女儿如此懂事,唐永胜也高兴的合不拢嘴,整个人都欢快了起来,逢人就夸女儿,弄得一起干活的人打趣他:“再好也是女娃子,迟早是要嫁了人的……城里的女娃子都到了上学的年纪,你家娃娃现在估计连名字都不会写……”

    说这话的是静秋姑姑,为数不多混在建筑队里的女工人之一,平常和唐永胜的关系很好,心肠也不错,也正是因为走得近,这才说起话来肆无忌惮。

    她是安定本地的人,丈夫是倒插门女婿,两人之间不太和睦,基本上处于分居状态,膝下倒是有个聪慧伶俐的女儿,和静秋姑姑还有静秋娘家的两个老人住在一起,唐永胜上班受伤的时候,正是静秋姑姑的爹,安定一中的体育老师卢浩成救下的,吃的药是静秋姑姑当大夫的舅舅给开的,因此,唐家和卢家,是有着一段恩情在的,前世的时候,静秋姑姑帮过唐曦颜一家不止一次,因此,唐永胜和唐曦颜,对于这个身材异常肥胖的女人,其实是很感激的。

    她心肠好,就是说话口无遮拦,就像现在,要是不了解她的人,还以为她在讽刺唐永胜呢!

    实际上,她也只是随口一说而已。

    不过这句话可算是提醒了唐永胜,他一边砌墙一边就在想,红崖子的女娃子基本上都是不念书的,最多的也就是念个小学,毕业了之后就出嫁的,当然,出嫁的地点,也就局限在方圆几十公里,走了走去,都是深山老林里面,其实生活没啥变化。

    山里的重男轻女思想,可不是一次简简单单的宣传或者运动,就真的能消除了的,因此女娃子受教育,在大家眼里,基本上就是没啥利息的投入,谁也不愿意干,尤其念了书的女娃子,多数并不是知书达理,而是叛逆、不爱听话,所以,红崖子以及附近的这片大山里,没人乐意女娃子上学念书。

    可是他唐永胜,自打十三岁出来,掐指算算,也已经有十几年了,思想早就开放了,女娃子有啥不好?男娃子女娃子,都是自个儿身上掉下来的肉,他并不在意是男是女,也不想叫自己的女儿,将来也和别人一样,就那样从大山里出来,又嫁进了大山里,天天撅着屁股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

    好好念点书,就算是上个职中也是好的,出来在安定找个轻松点的班上,他才能稍微放心一些……

    思来想去,唐永胜低着头对下面递砖头的静秋姑姑道:“那你家齐珺已经识字不少了吧?不然就叫我们曦颜也一起学学?你知道的,我双手画不了个八字,指望我教娃,这辈子都没希望了。”

    “行啊,晚上吃完饭的时候,你带着娃过来,叫齐珺给教教,齐珺识字识得很好呢,老师都夸她聪明!”静秋姑姑大气的回答,她可是把唐永胜当成了亲弟弟的,一点都不见外。

    唐永胜顿时乐了,“那我明晚过去,今晚回去给买点笔呀本子啥的,我家那娃,估计还没见过白纸本子呢!”

    “别买了吧,我家多着呢,你知道的,我爸爸是个体育老师,那些本子啥的都是学校发的,压根用不上,给娃使就行。”静秋姑姑大包大揽道,她是个豪爽的妇人,拿二十年后的话来讲,就是地地道道的女汉子。

    “那我今晚过去,我家曦颜聪明着呢,满月的时候亲戚们准备了剪子、布头、拨浪鼓、毛笔啥的,她就知道选毛笔,可见是个念书的料!”唐永胜很是骄傲的道。

    两人就这样说定,唐永胜心情澎湃着,差点没等到下班,就骑着自行车飞奔回来,匆匆忙忙的开始做饭。

    “爸爸,你缓一下吧,还早着呢!”唐曦颜趴在床上,把手拄在下巴上,眼睛晶亮的看着自己的父亲,爸爸今儿高兴成这样,到底咋了?

    “咱早点吃了,爸带你去认个小伙伴,她识字,叫她教你,等春暖了,回家了,就把你送进小学去。”唐永胜兴高采烈的说着,把早晨就揉好的面拿了出来。

    唐曦颜有些无语,她爸这一个激动,忘了庄子上的小学只有两个老师,还都是男的,根本照顾不了小点的娃,九岁一下的娃根本不要么!不过她的心还是狠狠的动了一下,在她生活的那个山沟里,她的父亲能主动叫她识字念书,那是多么难得的事情。

    唐曦颜鼻子一酸,她隐约已经想到了唐永胜要带着她去见谁。唐永胜在这里,交往范围比较广,但是能晚上吃完饭之后还过去的,也就是静秋姑姑家里。前世,她第一次见到静秋姑姑的时候,是七岁,那时候静秋姑姑曾经去过她家,还带着女儿齐珺。

    那时候,齐珺特别好比,自告奋勇的要和唐曦颜比写字,唐永胜见是小孩子之间的事情,也就没有拦着,比就比去吧,输了赢了也没啥意思,自家娃还没有上学呢,有啥比头?

    齐珺也以为自己赢定了,两个人各自拿着一个发黄的小本子,闷头写字,却叫唐曦颜先写完了,字体也周正,齐珺当时就哭了,闹个不停,从那以后,唐曦颜就一直不怎么喜欢齐珺。

    前世,唐曦颜的字是庄子上当老师的唐永强教的,虽说她没上学,但是该学的也都学得差不多了。而且她对念书的确有些天赋,从小到大,没人不说她字写得好。齐珺不过比她大一岁,当时就上二年级而已。

    按照这个时间,现在的齐珺,估计是学前班。

    唐曦颜绝不认为这一世齐珺能教她什么,但是毕竟静秋姑姑一家的恩情在那里,自家老爸又开了口,那就去吧。

    “爸,我们要天天去吗?”唐曦颜问。

    “有时间就去,多认几个字。你爸我不识字,就是吃了不识字的亏,当时建筑队上要文职,想把你爸放进去,可惜你爸我啥也不会呀!”唐永胜一边切土豆一边说。

    两人吃完饭,天还没有黑,唐永胜连碗筷都没有收拾,就把唐曦颜抱出去,放在自行车的后座上,自己骑上车子,拐向了静秋姑姑家。

    静秋姑姑家境不错,住的是楼房,虽说一家五口都挤在六十平左右的屋里,但在那个年代的安定,已经是很不错的了。

    若是前世这个时候,唐曦颜见到这样的楼房,肯定感觉特别好,但是现在,就没有什么感觉了。

    被父亲牵着手爬上二楼,走进静秋姑姑家里的时候,两个老人正坐在沙发里生豆芽菜,静秋姑姑正在织毛衣,暗红色的马海毛,在那时候的安定也算是很时髦的东西。

    在唐永胜问候了老人之后,唐曦颜也乖巧的问好:“爷爷奶奶好,姑姑好。”

    “真是懂事的孩子……一点都不像是农村的,我家齐珺现在还不知道问人呢。”剪着齐耳短发的静秋妈妈抬头温和的说着,赶紧招呼两人坐下。

    唐永胜拉着唐曦颜在旁边坐下,和静秋爸爸寒暄,静秋姑姑放下手中的毛衣,笑道:“可不,永胜,我还是第一次见你家闺女呢,比我家齐珺可懂事多了……”说着,便朝屋里喊,“齐珺,快出来,你看看谁来了?”

    唐曦颜顺着静秋姑姑的目光看过去,对面的门口,人还没有出来,便传来了清脆的童音:“妈妈妈妈,是你说的曦颜吗?我要和她比写字!”

    话音刚落,就见一个扎着三条精致小辫子、穿着的确良碎花薄棉袄的小姑娘走了出来,眼角上挑的打量着唐曦颜,骨子里就透着好斗的性子。

    “你看看这娃,咋说话呢,曦颜可没有上学,今晚你要教他识字!”静秋姑姑有些不好意思的看了看唐永胜,唐永胜温和的笑笑,小孩子的话,谁都不会放在心上,只是唐永胜心里也有感慨,是自家的条件不好,这才耽搁了娃……

    其实说起来,也算不上耽搁,现在的唐曦颜也不过是五岁,就算是城里,也是要托关系才能进小学的,安定有幼儿园,那已经是二零零零年以后的事情了,现在只有小学,学龄七岁,六岁就可以上学前班,齐珺就正是六岁。

    唐曦颜也冲齐珺友好的笑了笑,自我介绍:“齐珺,我叫曦颜。”不过,在看见唐永胜看着自己的目光里又微不可查的歉疚的时候,她又加上了一句话,“你想比啥,我和你比。”

    这句话叫大家一阵讶然,静秋妈妈和静秋爸爸,以及静秋姑姑自己,都不解的看向了唐永胜,不是说这娃没上学么?

    唐永胜也纳闷儿,低头问唐曦颜:“曦颜,你会写字?”

    “爸爸,我跟四叔学了点字,可以和齐珺姐姐比。”唐曦颜答道,她本无意和小孩子争个高低,她只是想叫父亲知道:他唐永胜的女儿,就算是乡里人,就算是没上学,也照样写得了字,念得了书!

    唐永胜会心的笑了,“那就去吧,好好和齐珺姐姐学习。”

    静秋姑姑了然,起身找了两套纸笔,分别给了唐曦颜和自己的女儿齐珺,齐珺又开口:“我要和你比写诗歌,骆冰王的《鹅》,叫外公说说你写的好还是我写得好!”齐珺小脑袋自信的扬起,声音也大。

    “好。”唐曦颜淡淡回应,也不在意静秋一家古怪的目光,不就是写个字么,她前世练毛笔字,临摹褚遂良的,也练了一些张旭的草书,因此笔迹清雅俊秀之间带着三分飘逸,人人都说她的字写得好,现在写个铅笔字,她相信就连当老师的静秋爸爸,也得老老实实赞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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