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讳词“鸟”音义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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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语文》1982年第3期有刑公畹先生《说“鸟”字前上古音》文,后收入先生《语言论集》中。文章开头部分如下:

    “鸟”字,《广韵》:“都了切”,《诗经.小毖》用来跟“蓼”字押韵,是上古音幽部字。

    “鸟”字中、上古音都是“都了切”,为什么现代广州说作niu,北京说作niao。—般解释为:如果按照应有的音变程式,北京说作tiau,广州说作tiu,那就跟“**”字同音,为了避讳,所以说成“尼了切”。

    “鸟”字在《洪武正韵》已是“尼了切”,那么这个不规则的音变开始于明代,宋元时代还没有变。比如元人小说《水浒传》:

    智深喝道:“你那泼皮,快扶那鸟上来,我便饶你众人!”(第七回)

    “你等都是什么鸟人?”(第七回)

    牛二喝道:“什么鸟刀!”(第十二回)

    李逵道:“那老仙先生说什么?”戴宗道:“你偏不听得?”李逵道:“便是不省得这般鸟作声。”(第五十三回)

    大抵都是用来描述粗野性格的人的骂人话。“鸟雀”这个词,当时一般称为“虫蚁”,以别于“鸟”。例如《水浒传》:拿着一张川弩,只用三只短箭,郊外落生,并不放空,箭到物落。晚间入城,少杀也有百十个虫蚁。(第六十一回)

    现在河南洛阳一带,仍称“鸟雀”为“虫蚁儿”。不过宋元时诵读诗文,歌唱词曲,并不避讳。例如《水浒传》:那白秀英早上戏台,……念出四句七言诗道:“新鸟啾啾旧鸟归,老羊羸痩小羊肥。……”(第五十一回)

    高本汉没有从这方面作解释,只说这个不规则音变“的确是个谜”(b.karlgren1940,p.417)“鸟”字可能自古就有两个意思:第一义是“鸟雀”,第二义是“男性生殖器”。但问题有两个:第一,“鸟”字为古端母字,何以为避讳要挑选泥母,而不挑选别的声母?也就是说,绝大部分汉语方言都为讳第二义而把第一义变音为“尼了切”,这“尼了切”的来历是什么?第二个问题是:“鸟”字音何以上古、中古都不讳,惟独到了明代才避起来?可能的解释也有两个:第一个是,中、上古时,“鸟”字没有第二义,古代典籍中无此一义;这里的困难是元人小说中“鸟”字的第二义是否真是上无所承,突然产生的?第二个是,前上古“鸟”字本为尼母,以其有第二义,所以避讳而成端母。其第二义因触讳之故,不见经传;字书作者也认为是俚俗之言,讳而不释。明以后,这个字的音根据意义的不同分化为二:其第二义继承端母,成为新讳;第一义则恢复泥母。

    看来,前上古“鸟”字本为尼母字的可能性很大,尽管从谐声字看,所有从“鸟”得声的字都属端母,但这可以用上古“鸟”字已经避讳成端母来解释(当然还不能肯定上古绝对没有不避讳的方言)。

    邢先生的上面的论述纯是从所叙及的有限的语料为依据的。但是,对于所要讨论的这个极复杂的论题来说,它们是很不全面、很不深入的。本文开拓多方面的语料,来细作讨论。新的结论是:

    都了切与尼了切是不同地方同时的异读,而不是同地异时的音变;也就不是避讳的原因。一、补充“鸟”字指男阴的讳词书证刑先生说,考察“鸟”字在明代以前有无讳词用法的难点在于文献缺载。一般说这是对的,却不是准确的。不是只从《水浒传》才开始著录,以前绝对没有其他的著录。而是很少,淹没在文献的汪洋大海中,很难稽考罢了。只要细心,也可以找到一些。从明代向前推,元代例证已经多见。如:

    《西厢记》第三本第三折《搅筝琶》后红娘白:“赫赫赤赤,那鸟来了。”按,前文:“偌早晚傻角却不来,赫赫赤赤,来。”所谓的“鸟”即与“傻角”同指张生。

    《西厢记》第三本第四折开场张生白:“我这颓证候,非是太医所治的;只除是小姐那美甘甘、香喷喷、凉渗渗、娇滴滴一点唾津儿咽下去,这病便可。”

    元剧《西游记》第五本十九出《叨叨令》白:“我盗了老子金丹,炼得铜筋铁骨,火眼火睛,鍮石屁眼,摆锡**。我怕甚钢刀剁下我鸟来。”

    同剧第三本九出《尾》白:“小圣一筋斗,去十万八千里路程,那里拿我?我上树化作个焦螟虫,看他鸟闹。”

    《争报恩》第三折开场:“…………救得那千娇姐姐呵,和你欢欢喜喜无妨碍;若救不得呵,则我这大杆刀劈碎鸟男女天灵盖。”

    武汉臣《玉壶春》第二折《隔尾》后:“呆屈唱的好!踏开这届门!”

    马致远《荐福碑》第二折《呆骨朵》后白:“傻届,放手。我赶相公去。”

    又,《煞尾》后白:“洒家是吉阳县伺候,教小人接新官去,接着这个傻届。……这个傻届便道,他拐了我梅香,偷了壶瓶台盏。……那秀才姓张名镐,这傻届也姓张名镐。……回这傻屈的话……这傻屈便要推我在井里。……傻届也,你作的个损人利己。”

    金元时的《董西厢》卷三:“怎背诵《华严经》呵?秃**!”

    唐代也有例子,如《敦煌变文集.燕子赋(一)》:“燕子被打,可笑尸骸:头不能举,眼不能开。夫妻相对,气咽声哀:‘不曾触犯豹尾,缘没横罗(罹)鸟灾!”’蒋礼鸿《敦煌变文字义通释》:“鸟:骂人的话,读入端纽,和《水浒传》里‘鸟人’、‘鸟男女’的‘鸟’相同。”又引《太平广记》卷二百七十三《李秀兰》条(出《中兴间气集》):“秀兰尝与诸贤会乌程县开元寺,知河间刘长卿有阴疾,谓之曰:‘山气日夕佳。’长卿对曰:‘众鸟欣有托。’举坐大笑。”从而解释说:“‘山气’谐疝气。这里是刘、李借陶诗作猥亵语相嘲谑,可见唐人已用‘鸟’如‘鸟男女’的‘鸟’。”按,乌程县是吴兴的古名,今浙江吴兴正在吴语太湖片之内。此片的苏州、嘉善、上海等地,“鸟”字正是读端母。刘长卿是河间人,而李季兰正是乌程人。刘长卿应当是用乌程话来谑说李季兰等人是“鸟”。

    钱锺书《管锥编》第二册《太平广记》第一二一条对《李季兰》此例也说按分别摘取陶潜《饮酒》及《读山海经》中句,双关为狎亵嘲弄也。‘山’谐音‘疝’,……‘鸟’如《水经注》卷二二《洧水》:‘俗人睹此水挂于坞侧,遂目为零鸟水’,即《水浒》中常见之‘鸟’(如第四回:‘干鸟么’、‘烧了这鸟寺’)。西方文人刻画景物,亦以水之涓注拟于‘零鸟’(按,所引外文语句,此略);‘零鸟水’又法国脑门地水名也。”

    按,《水经注》有关全文是:“又屈而东南流,迳零鸟坞西,侧坞东南流。坞侧有水,悬流赴壑,一匹有馀,直注涧下,沦积成渊,喜游者瞻望,奇为佳观。俗人睹此水挂于坞侧,遂目为零鸟水。”钱书没有对“零鸟水”的字面意思作解释,笔者可做补充。“零”是“落”的意思。“鸟”用为“**”字之音,而实际谐音指“吊”,即同于“挂于坞侧”的“挂”字。水名“零鸟”的实际意思是:从高处落下而垂吊着的水,即瀑布。而字面意思却另是:零落的鸟。听起来的意思可以是:零**。后两种误解便是谐音追求的难趣。

    “鸟”字与男阴相联系的讳词义书证,补辑得虽仍然不是很多,但时间提前得很早,也比较典型。而且间接可知读音是端母字,便与刑先生所论最早是泥母字相反。

    二、两音不同不是避讳

    对于都了切与尼了切的不同,刑先生与论者都以为是为了避讳,这却与避讳的通理矛盾。避讳的方法有几种,最主要的就是避同音与可以谐音。如明陆容《菽园杂记》(一)所言:“民间俗讳,各处有之,而吴中为甚。如舟行讳住讳翻,以箸为快儿,帆布为抹布;讳离散,以梨为圆果,伞为竖笠;讳狼藉,以榔槌为兴哥;讳恼躁,以谢灶为谢欢喜。”

    又如明清以来江湖上忌讳最普遍的“八大快”。《江湖通用切口摘要》:“凡当相者,忌字甚多,不能尽载。其中有八疑(按,‘意’之误)最忌者,名曰‘八大快’,今录于左。快者,即忌(按,“忌——疾——快”的三曲折)也。梦曰混老。虎曰巴山子(火字同音,亦忌火,曰三光)。猢狲曰根斗子。蛇曰柳子(茶字同音,亦忌茶,曰青)。龙曰海柳子。牙曰瑞条。桥曰张飞子。伞曰开花子。塔曰钻天子。伙食曰堂食。”

    又如鲍厚星等《长沙方言词典》:“富菜:芹菜。因长沙话‘芹’与‘穷’音近(新派音同,均为,故‘芹菜’讳称为富菜。”又:“猫乳:腐乳。长沙话‘腐’、‘虎’同音,因早晨忌讳说‘虎’,故‘腐乳’改称‘猫乳’。代之以‘猫’,大抵是因为‘猫’与‘虎’相像,可以使人产生联想。”

    类似的例子不必多举。规律是避同音、近音字,与“鸟”“**”字同音的情况完全相反。“鸟”字与“**”字的瓜葛恰恰是基于同音,可见不是忌讳同音的避讳,相反却正是利用同音的谐音求趣。这种情况与六朝乐府诗的所谓“风人体”类似。

    清代翟灏《通俗编》卷38《识馀.风人》:“六朝乐府《子夜》《读曲》等歌,语多双关借意,唐人谓之‘风人体’,以本风俗之言也。……风人之体,但取音同,不论字异。如:‘雾露隐芙蓉,见莲不分明。’以‘莲’为‘怜’也。‘桐树生门前,出人见梧子。’以‘梧’为‘吾’也。‘朝看暮牛迹,知是宿蹄痕。’以‘蹄’为‘啼’也。……今谚亦然,如云:‘火烧旗杆,好长叹。’‘月下提灯,虚挂名。’‘船家烧纸,为何?’‘墙头种菜,没缘。’‘甥打灯笼,照旧。’……以‘炭’为‘叹’,‘明’为‘名’,‘河’为‘何’,‘园’为‘缘’,‘舅’为‘旧’。”

    李调元《雨村诗话》(十三)则另叫“借字寓意”。“诗有借字寓意之法。广东谣云:‘雨里蜘蛛还结网,想晴惟有暗中丝。’以‘晴’寓‘情’,以‘丝’寓‘思’。”陈望道《修辞学发凡》则把它们归结为“双关”的辞格。所谓“鸟”的指讳词的意义,其实应当就是借“鸟”之音来寓“**”字,目的不是避讳,而是利用谐音求趣难。是古今一贯的修辞现象。

    三、不是音变,而是异地异音

    关于“鸟”字“都了切”读音与“**”字的关系,无论所谓的“一般解释”或邢先生的新论,都是建立在这样的前提上的:《广韵》的都了切在前,《洪武正韵》的尼了切在后,所以是历时的音变。即“都了切”与“尼了切”的音各是当时普遍性的唯一读音。笔者却认为这个前提是认定性而虚假的。两音应各是当时不同地方的不同读音,而不是当时全国普遍性的先后的唯一读音。论者没有考虑异地方言因素,只看异时因素。异时中掩盖了异地异音的重要差别。

    《集韵》时代应是既有“都了切”,又有“尼了切”;《洪武正韵》时代应是既有“尼了切”,又有“都了切”。都不是只有一种统一的读音,所以两音不是历时的音变,也就不是由于避讳。

    这个问题完全是方言词语问题,必须从许多方言作具体而详细讨论。各地方言的“鸟”字古代读音,虽没有直接证明,但从现代读音可以类推。下面汇报从李荣主编《现代汉语方言大词典》的众多分卷作读音情况调查的结果。为行文简便,把《海口方言词典》等简称为《海口》等。词典的释义有具体论证内容的,直接引录原文;否则,只简引释义。对于读音,除特殊需要外,都免标声调。

    情况很复杂,因为还牵扯到以下几个因素:

    方言中有无“**”这个词,对它是否忌讳;

    “**”的词义是什么;

    “鸟”字有无讳词意义,所讳的有哪几种情况;

    “鸟”字与“**”字的读音同异情况;

    “**”字等讳词的理据各是什么。

    从这些因素可把情况归纳成四种类型。

    甲类,因为没有“**”字,因而“鸟”字没有指讳词的意义,即只有鸟雀一义。又有两种情况。

    其一,“鸟”字与别处方言的“**”字的读音不同。如:乌鲁木齐、银川、西宁、忻帅丨、太原、成都;贵阳;温帅丨。这应当说明这些地方“鸟”的古代读音也如此。正因为与“**”字读音不同,才不能指称它。

    其二,“鸟”字也与别处方言“**”字的读音相同。黎川,娄底,苏州、上海(或)、金华、宁波。这些地方“鸟”字本有指称读音相同的“**”字的可能,但并未实现,这自然说明“鸟”字的都了切一音,不是因避讳而后来变读的,从来都是“都了切”。这些地方也不用其他的字来讳“**”字,说明“**”字不是必讳。

    这两个方面共同说明《广韵》“都了切”、《洪武正韵》“尼了切”,应当是不同地方的方言读。

    乙类,虽有“**”字,因读音不同,“鸟”字也没有指讳词的意义。

    男阴,《济南》、《武汉》《哈尔滨》共同以“**”来说。《丹阳.扬州》说“**子”。《杭州》说“八**”。而“鸟”字不同音:《济南》、《武汉》,《哈尔滨》,《丹阳》,《杭州》、《扬州》。这些地方也不用其他的字来讳“**”字,说明“**”字不是必讳。

    正由于“鸟”字不同音,所以与“**”没有纠葛关系,没有所谓避讳的需要,没有指讳词的意义。以“**”来指男阴,理据便是以“垂吊”来形容它的情状。“吊、**”同音,可同调或异调。

    《东莞》、《广州》、《香港》“鸟”字都音,都只是鸟雀义。都有“**”字为交合义,因不同音而不能用“鸟”讳说。但比“**”字更常见的俗写却是同音同调的“丢”,有“丢那妈”的奇特而著名骂语。香港还用自造字“悶”(自然同音同调)来指称。这充分说明不是为忌同音的避讳。“丢那妈”实际是以“日那妈”的意思为骂,但字面意思却成为“丢了那妈”的趣意。可见,这是利用谐音机制求修辞的趣难,完全不是避同音的忌讳。

    丙类,“鸟”字本身有不同的指讳词的意义,又非三类。

    第1类,“鸟”字指男阴。

    《雷州》:鸟:鸟雀;男阴。按,两义仅声调不同。“吊”近音谐音,应是理据。《海口》:“鸟:泛指家禽以外的鸟类。”

    又“鸟:男性生殖器(多指小孩的)。||成年人的多说‘ote’。也作‘**’。”两义“鸟”的读音全同,即不避讳。但指男阴的理据不明。

    又,“**:1男阴,多指成人的,小孩的叫‘鸟’。2用作粗话。||方言借用字,本字不详。”

    按,海口话“吊”音,与“**”之音差别太大,说明不是以“吊”为声旁的形声字,而是仅仅借用别处“**”字的形和意义,但改造为本地读音而传示不同的理据。词典无同音同调的字。在同音异调字“雪、社、说”等中循音求义,本字应是“社”。古文字学以为“社”字在远古指男阴,海口话此词应是远古词义的遗留。

    《柳州》,鸟:男阴。鸟崽:1鸟儿,鸟类的总称。2赤子阴。按,与“尿”同音异调,应是理据:排尿之处。与“奶”的奶头和吃奶意义的关系一样。

    又,“**:交合。”理据应是同音异调的“调”的调弄、调戏、戏弄义。

    第2类,“鸟”指说赤子阴。

    《雷州》“鸟仔”有小鸟和婴儿**两义。但此词中“鸟”字的音调与第1类“鸟”字单用指男阴时不同。指婴儿**的理据,与海口的“鸟”同样不明。

    《福州》“鸟”单说指鸟雀。“鸟鸟囝:1鸟。泛指体较小、能飞行的鸟。2赤子阴。”理据不明。又,“腺鸟:男阴。”“腺”应是“錬:钻子”同音异调的另造专用字。因为与“吊”音或不同音,所以不用“**”字。

    《温州》:“奶哥鸟:赤子阴。”但“鸟”字单用仅有鸟雀义。“鸟儿:指体型较小的鸟。如麻雀等。”而“鸟”音恰与“吊”同音异调。于是借以谐音趣称赤子阴。温州话另以“卵脬”指成人男阴。没有“**”字,就不存在对它避忌的必要。

    第3类,“鸟”指说**。

    《南宁》,“鸟”为鸟雀义。“鸟”为交合义,而此音与“调”同音异调,便是理据。

    《梅县》:“鸟嬰□:男女交合。”“鸟□姆:骂人话,相当与北京话‘他妈的’。”按,交合义用的“鸟”字应该是同音同调的“刁”字的谐音隐曲。本词典,“刁:蜂、蝎子等用毒刺剌人或动物。”即以“剌”来指说男性的**动作。这才是合事理的解释。梅县话“调”与“鸟”不直接谐音,因而改为与“刁”谐音趣说。

    这一类是直接用“鸟”字指交合,而没有“**”字,说明不是为避讳“**”字而音变。另一共同之处是,“鸟”的读音恰与指称交合的讳词的理据字同音,也就是利用谐音求趣难。

    丁类,“鸟”字没有讳词的意义,但有各种贬义。

    《洛阳》“**”:男阴。“刁:狡猾。”但“鸟滑:刁滑。”可见,“鸟”是近音谐音“刁”的理据。“鸟”字并没有变读。

    《萍乡》:“鸟:1会飞的鸟纲的动物。2粗话。表示理会、答理,相当于说‘齿’:冒哪仔(没谁)鸟他。”。按,“鸟”、“吊”同音异调,但因为没有“**”这个词,因而“鸟”便没有讳词的意义。“表示理会、答理,相当于说‘齿’”,也不是从“鸟”的义理而来,而是同音异调“挑”的谐音。“不齿”就是不挂在口上,“挂”与“挑”可同指。不挑即不动、不理会。又,“鸟蛋:指人靠不住、不地道等。||动宾式,后字重读。”词中的“鸟”却是“吊色子=丢色子”的“吊”的谐音:把蛋丢下去就是碰破而完蛋,所以指靠不住。

    《徐州》:“鸟样儿=鸟样子:骂人话,相当于‘**样’。”按,“鸟”与“**”不同音,所以不是对“**”的避讳。《徐州》“**:1男阴。2粗话;骂人的话。”粗话还有“**力气”、“**壳儿”、“**毛灰”、“**孩子”、“**玩意儿”等。为什么独独要对“**样儿”避讳呢?“鸟样儿”其实就是“尿样”的谐音,犹如“屎样儿”、“臭样儿”。

    《长沙》:“鸟:鸟儿。”“鸟:1形容词,举止轻浮、油嘴滑舌的样子。2形容词,自以为是的样子。3动词,做轻浮动作,说油滑的话。4动词,炫耀自己。”按,前三个义项的理据都应是“掉”的摇摆义,与“稳重”相反。本词典:“掉动搭动:1由于衣服质地柔软或过于肥大,穿在身上轻飘飘,晃晃荡荡的。2悬吊的物件向两边摆动。”这可作证明。第四个义项理据则是谐音“掉文”的省说。本词典,“掉文:转文,即说话时故意文绉绉的,以显示有学问。”宋代已有“掉书袋”的同义词。而此“掉”又是“吊”的谐音趣难。把书袋挂在嘴上,而假说成相反的把书袋丢失了。此四项贬义与男阴或鸟雀都无事理关系,也是追求虚假和趣味,类似“鸟、**”谐音。

    戊类,“鸟”既不是指讳词的意义,也非贬义,但又与常义大为不同。

    《厦门》:“鸟:1泛指鸟类。2比喻像鸟叫一样多嘴;爱说话:鸟牙(饶舌)伊真鸟。3词尾。(1)用于某类人(多带贬义):火鸟(爱多嘴的人)冲鸟(爱出风头的人)(2)形容状态、性质,加深程度:金鸟(善于察言观色)老鸟(老练而带点油滑)。”按,“火鸟(爱多嘴的人)”实际也是以鸟声“唧唧喳喳”作比喻。而“冲鸟(爱出风头的人)”;“金鸟(善于察言观色)”:都应是同音同异调“照”的谐音。“冲照”即“冲向”,故可指爱出风头的人。“金照”即“明照”,故可指善于察言观色。“老鸟”中应是同音同异调“招”的谐音。老练的招数,故可指老练而带点油滑。又,“鸟屎面:比喻言而无信。”按,字面意思犹如雀斑,绝对不会有那样的词义。“鸟、畦”同音谐音,意思是:全。“屎、使”同音谐音。“面、抿”同音谐音:用刷子等擦。使说的话全部摩擦掉了,即是言而无信。又,“鸟精:比喻机敏灵活。”然而,鸟无所谓机敏灵活,不会有如此比喻。又是“鸟、畦”谐音:全精。

    《苏州》:“鸟布孔:打补丁。鸟是缝的意思,鸟也作吊。”又,“鸟纽子:缝扣子。鸟也作吊。”浙江嘉善方言也是如此。两地方言“鸟”与“吊”同音异调。作“吊”字是。如《南昌》、《济南》、《黎川》、《广州》“吊”都指缝制毛皮衣服。《娄底》:“吊边:在袖口、裤口或底摆加缝贴边。”用“鸟”便是以假求趣。《杭州》:“刁扣子:缝扣子。”则以同音的“刁”作假。《长沙》:“鸟柿:野生的柿子,个儿小,味涩,不能食用。”按,“鸟”必是谐音同音的“掉”:只能丢掉的柿子。

    上述复杂情况可概括为:1,绝大多数方言没有“**”字,所以“鸟”字不存在为避讳而变音的必要,今日的“尼了切”或“都了切”,应就是从来的读音,也就是说方言读音本来就有这两种不同。2,有“**”的方言,“鸟”字读音相同的,恰恰有指称各种讳词意义的纠葛;读音不同的,恰恰没有这种纠葛。因此,有纠葛的现象只能是有意的谐音,求得趣难,而不是避同音的讳说。3,正由于以“鸟”之音隐曲指称男阴、**等讳词,成为一种“时髦”,才引发出“鸟”字其他的以谐音来隐寓贬义和并非贬义的用法。总之,共同之处是利用同音,而不是为避同音的变异。既然不是音变,也就不存在是不规律的音变的问题。

    四、其他旁证

    前文说,以“鸟”指称“**”是谐音求趣难,只限于方言有“**”字而且同音,因之不是避讳的音变;“**”的理据是“吊”。对此再作必要的论证。

    《长沙》:“掉它=**:男阴。”按,“掉”与“吊”同音异调谐音。本词典:“它:量词,如:一∽泥巴、一∽墨、一∽线、一∽肉。”又,“它子线:缠在线轴上面的线。”“它它妹子:身材矮胖的姑娘。”“它它钉钉:人的皮肤或物体表面疙疙瘩瘩,不美观。”由这些词可以证明“它”即疙瘩的意思,“吊它”即吊着的一疙瘩肉,故指男阴。此可充分证明“**”的理据就是“吊”。长沙话虽“鸟”与“掉”同音,但因不单用“掉”称男阴,于是就不能用“鸟”作谐音趣难。而“掉它”的字面意思却另是丢掉的疙瘩或把疙瘩丢掉。名实不符,也有一定的趣难,有意为之。

    方言俗语指称男阴的词语甚多,再也没有所谓以音变来避讳的例子,恰有利用谐音求趣侃的许多例子。最显著的是以“鸡”指男阴。虽然方言中“鸡”的读音也有不同,却没有人说是避讳而音变,但也没有人说明为什么用它指男阴。笔者可证明如此指称的原因,“鸡”由“基”或“肌”谐音。“基”犹如说“根”。“肌”与“肉锥子”说法一致。“巴”是“把”的别写。俗语或多或“牛把子”,把男孩叫带把的。

    又如《**妙论.九势篇》:“三,猿搏势。令女子开其两股,坐在男子两腿上,牝门张开滑滑,捶玉槌,数扣**。……六,凤翔势。……男子以两手紧抱女腰,将金槌插玉门,左右奔突。”《五欲无伤篇》:“十动之候:……七,长伸金莲勾挽,玉槌如退如进,低发呻吟者,阴潮来之候也。”其中指男阴的“槌”字应不是以槌作比喻。而是“垂”的谐音为趣,与理据“吊”相同。《西安》作:垂子。《贵阳》:锤子、钉锤、锤锤、锤头。云南昭通:小锥子。

    邢先生说:“‘鸟雀’这个词,当时一般称为‘虫蚁’,以别于‘鸟’。”这也是不妥当的。仅是少数方言的词,而且还有其他词义。大名贯小名的“虫蚁”词,《忻州》、《济南》、《福州》、《南昌》都是虫子的意思。《万荣》、《洛阳》:“鸟儿的泛称。”《西宁》:“虫儿:1昆虫。2鸟儿:长高虫儿(布谷鸟)。”《徐州》:“泛指小鸟,小昆虫,小动物(多指可供观赏、玩弄的,如黄鸟、百灵、画眉、蟋蟀、蝈蝈、金鱼等)。”其中的“蚁”与指鸟矛盾而成为趣难,原来就是“翼”的谐音。虫,统指动物,后置定语修饰。不知此曲折,便落实而异写成“虫鹜”。《西游记》第三十二回:“这虫鹜不大不小的,上秤称,只有二三两重……红铜嘴,黑铁脚,刷刷的一翅飞下来。”

    陈刚《北京方言词典》“虫虫蚁蚁:形容有众多虫子爬动的样子。”按,“蚁、移”谐音。又,“虫儿蚁儿的:孙子及孙子辈以下的人。”按,理据是“重儿尾儿”。重儿:儿又儿。即是孙子。口语“尾”读,谐音成“蚁”。又,“虫儿:精通某行业务或知道某行内情的人。”马思周等《东北方言词典》“虫:1对孩子又可怜又亲爱的一种比喻称呼。2具有从事某行业天资的人。3指一般的人。”《汉语大词典》“虫人:1泛指各种人。清恽敬《前光禄寺卿伊公祠堂碑铭》:‘圣贯天地,宙合百家,虫人万千,内外精粗,如左右腓,相互而前。’”按,“虫人”是“重人”的谐音作趣:众人。指精通业务或内情,是以虫子可钻通木材等比喻。指孩子可爱是谐音“宠”,不是以虫比喻。《汉语大词典》“虫蚁:1犹虫豸。2对禽鸟等小动物的通称。”也避言理据。而且词义不妥。1犹虫豸例,鲍照《拟行路》之七:“飞走树间啄虫蚁。”杜甫《缚鸡行》:“家中厌鸡食虫蚁,不知鸡卖还遭烹。”周作人《故乡的野菜》:“因谚有‘三月三,蚂蚁上灶山’之语,三日,人家皆以野菜花置灶陉上,以厌虫蚁。”可见都只是说虫和蚁,“豸”一层是错误的。而2的例句《董西厢》卷一:“虫蚁里多请的,莺儿第一。”《水浒传》第六十二回:“燕青为无下饭,拿了弩了去近处寻几个虫蚁吃。”《古今小说.沈小官一鸟害七命》:“有个客人,时常要卖虫蚁。”可见说的都是鸟。“等小动物”一层是错误的。

    《贵阳》“**:见‘**’||本字应为‘鸟’,广韵都了切。”《南京》:“**:1男阴。2粗俗的詈词。”有“**相:骂人话,指令人厌恶的样子”词。又,“鸟:飞禽类动物的总称||鸟也作‘**’的异体,实为‘**’的本字。”按,这两部词典恰好把事理关系说相反了。同音、同义、异形的字才是异体字。“鸟”与“**”不完全同音义,不是异体字。当“鸟、**”谐音时,“**”是本字。南京话“鸟、**”并不同音,实际是仿《水浒传》或别处方言的“鸟、**”谐音。只用字形,而仍把“鸟”读为。

    方言对“**”字的不避讳,上文有充分的例证。不但不避,而且会特意牵扯而说。如,《武汉》:“**:1散漫,不严肃:他蛮∽∽相|羊子|∽的|∽气。2同“嗲”(明按:撒娇的声音或姿态)。3男性生殖器。”按,与“吊”同音异调。男阴义应当是本义而应列为首义。1义实际是“吊而浪荡”的省说,不是独立的意思。2义实际是“调妖”省为“调”的谐音。本词典:“调妖:嗲,撒娇(用于女性)。”又,“调妖八怪:形容撒娇的样子(用于女性)。”按,“调妖”的“调”,名词动用:表现出……格调。

    又如《万荣》、《杭州》都没有单独的“**”词,但都有“**儿郎当”词。而一般是平实写成“吊儿郎当”的,所以都是以“**”代“吊”。恰好与避讳相反,而是谐音趣难,扩大了“**”字的使用范围。

    总之,一般来说,指男阴的本是“**”字,理据是“吊”。谐音趣说成“鸟”。并非把“**”避讳变。读为“鸟”。

    最后附言,《中国语文》1992年第4期单周尧《“鸟”字上古音试论》不同意邢先生的论证和结论。认为在汉语和汉字方面,似乎找不到有力的证据,足以证明“男性生殖器”和“鸟雀”的“鸟”的前上古音是声母,反而有一些不利的证据。即认为“鸟”的前上古音是声母。但主要是从“鸟”和“隹”的形声字为证,迂远虚泛,也完全没有切入“鸟”和“**”字的复杂情况,此不详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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