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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大小便的系列词语及文化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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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语文教师课堂上讲的内容,一般说驾轻就熟,不会被难住。而人们会把形形色色的语文问题来请教语文教师,却往往被问住;而且从许多书籍中找不到答案;向其他同行或学者请教,竟然也无法回答。我多次就被人问到:为什么口语对大小便用“把”来说?“小便”与“大便”的“小”与“大”,是按什么区分的?我是研究语言学的,我知道语言学著作基本都回避了这样的问题。我相信,许多语言学家也会被问过这样的问题,却没有勇气在论著中说不知道,而又当作没有听见这样的问题,不予理会,也就不作研究。

    我试着自己思考这个问题。无从直接下手,就用大包围圈来探索。即捜集从古到今指称大小便的系列词语,寻找其间的关系,了解我国群众在这方面的文化内涵。我现把自己的所知向大家介绍,并请求赐教。

    从古到今指称大小便的系列词语,按基本用字来说,大体上有下面几个系列。

    (一)用“私”字

    《左传.定公二年》:“秋……邾庄公与夷射姑饮酒,私出。阍乞肉焉,夺之杖以敲之。”是说:夷射姑被请饮酒时,出门小便。门卫希望他进去后,给自己拿出来些肉吃。夷射姑夺来他的杖打了他。《左传.襄公十五年》:“师慧过宋朝,将私焉。”杜预两处都注:“私:小便。”

    唐张鷥《朝野佥载》卷一:“午后入厕,长参典怪其久私,往候之。”

    按,“私”与“公”相对,指隐蔽;阴暗。指说小便,意思是:在背地,不能当众的事。现在也还有“你稍待,我去办个私事”而指去大小便的话。“私”也可以指男女阴,也就是这种用法。

    (二)用“旋”字

    《左传.定公三年》:“三年春二月辛卯,邾子在门台,临廷。阍以瓶水沃廷,邾子望见之’怒。阍曰:‘夷射姑旋焉。’”杜预注:“旋,小便。”门卫知道邾子有洁癖而要报复被杖,就借去年秋天的事,挑动邾子对夷射姑的反感而说:有夷射姑所尿的臊气,所以洒水来消除。

    韩愈《〈张中丞传>后叙》:“迅起旋。”宋邵伯温《闻见前录》卷十三:“令狱卒与之同室而处,同席而寝,饮食旋溷共在一室。”

    按,“旋”就是转:转到隐蔽处去大小便。

    (三)用“施”字

    《韩诗外传》卷九:“汝独不见夫丧家之狗欤?即敛而椁,布席而祭。顾望无人,意欲施之。”是说主人刚死未葬,他的狗就因无人约束而在院中小便。

    按,“施”的词义,有弃置;解除;松弛;散;宣泄。由此引申而指小便。

    “施”字的早期例句虽少,后来却又有“湿湿”词,应是“施”的记音别写字。

    元剧《儿女团圆》第二折:“婶子,我要湿湿去。你看这厮波。我出的这门来。……婶子,您侄儿湿湿湿了也。”

    又有“施施”词,专指使小儿小便。

    清黄遵宪《己亥杂诗》之三九‘荷荷’引睡‘施施’尿,竟夕闻娘换女声。”钱仲联注:“荷荷、施施,皆借用古辞以状其声耳。”即“荷荷”是怨恨、歌唱、哭、风声等的象声词。此借用为指为小儿催眠声。古辞“施施”是徐行或自得的意思。与小便无关,是借用。今陕西甘肃许多地方,大人使小儿小便时,自己口内发口嘯声,如“施施”之音。就应当是古词的遗留。

    又有“兄兄”词,也专指使小儿小便,则应是口啸声“施施”的略变。

    唐代陆仝《寄男抱孙》:“添丁郎小小,别来吾久久。脯脯不得食,兄兄莫捻捜(溲)。”诗的意思是:我离家很久了,添了个孙子还未见到。我不能口里说“脯”“脯”的给他喂食,也不能口里“xiong-xiong”的啸着,捻着他的牛牛(小儿男阴),引他尿尿。

    (四)用“溲”字,统指大小便

    《国语.晋语四》:“臣闻昔者大任娠文王不变,少溲于豕牢,而得文王不加疾焉。”是说在厕所中小便。韦昭注:“少,小也。豕牢,厕也。溲,便也。”《史记.扁鹊仓公列传》:“臣意诊之,曰:‘痈疝也,令人不得前后溲。’”“后二十余日,溲血死。”司马贞索隐:“前溲为小便;后溲,大便也。”

    有“溲膏”词,指排泄膏状小便,今称乳糜尿。《庄子.则阳》:“并溃漏发,不择所出,漂疽疥痈,内热溲膏是也。”

    有“溲尿”“溲便”词,指小便。

    《史记.価生陆贾列传》:“沛公不好儒,诸客儒冠来者,沛公辄解其冠,溲尿其中。”

    晋葛洪《抱朴子外篇.剌骄》:“或濯脚于稠众,或溲便于人前。”《魏书.苻生传》:“尝从舆上溲便,辇者谓之天雨。”《后汉书.张湛传》:“湛至朝堂,遗失溲便,因自陈疾笃,不能复任朝事。”

    “解溲”也是当代方言词。沈从文《会明》:“遇到半夜醒来出帐篷解溲。”田野《火烧岛》:“像已经过去的千百个早晨一样:起床号、穿衣、叠被、解溲、洗脸。”

    “溲”字本是浸泡或淘洗的意思。指小便,则是“滌xiu”字的假借字。“滌”字,意思是酸臭的陈淘米水,泛指污水。《荀子.劝学》:“兰槐之根是为芷,其渐之滌,君子不近,庶人不服。”《淮南子.人间训》:“申菽杜苣,美人之所怀服也,及渐之于滌,则不能保其芳矣。”高诱注:“滌,臭汁也。”所以能指小便。朱駿声《说文通训定声》:“溲:为‘滫’。”

    (五)用“恶”字

    “溲恶”词指大小便。

    《吴越春秋.勾践入臣外传》:“太宰嚭奉溲恶以出,逢户中,越王因拜请尝大王之溲以决吉凶,即以手取其便与恶而尝之。……越王曰……今者臣窃尝大王之粪,……越王从尝粪恶之后,遂病口臭。”徐天佑注:“溲即便也。恶,大溲也。”

    今日吴语许多地方仍说“恶”或另造专用字:“屙”。《说文.亚部》:“亚,丑也。”马王堆汉墓帛书《十六经.果童》:“夫地有山有泽,有黑有白,有美有亚。”丑与臭,事理相通,所以可以指大便。宁波话“垩”指粪便。与“亚”同音。而“恶”音。

    (六)用“更衣”词指大小便

    《论衡.四讳》:“夫更衣之室,可谓臭矣;鲍鱼之肆,可谓腐矣。然而,有甘之更衣之室,不以为忌;肴食腐鱼之肉,不以为讳。”

    按,大小便与更换衣服,是风马牛不相及的。应当是“更遗”的理据,“更”指换个地方;把“遗”谐音成“衣”。“更遗”指换个地方去大小便。起初是专用在与人说话或做事时的委婉说法。

    (七)用“茴shi”字,指大便

    《说文.草部》菌,龚也。从草,胃省。”段注会意也。式视切。《左氏传》、《史记》假借‘矢’字为之。官溥说‘粪’字之上似米而非米者,矢字。是汉人多用矢矣。”《玉篇》菌,亦作‘矢’,俗作‘屎’。”《宋史.贾黯传》初通判襄州,疑优人戏己,以人菌啖之。”

    按,“茴”字的字形,应当是从粪便作为肥料而施于田地来设计的。底部的围圈指田地,其中的那几笔,与“粪”字上部的“似米而非米者”一致,即代表矢字。

    (八)用“矢”字指大便

    《左传.文公十八年》:“乃入,杀而埋之马矢之中。”《庄子.人间世》:“爱马者,以笸盛矢,以蜃盛尿。”《史记.廉颇蔺相如传》:“廉将军虽老,尚善饭,然与臣坐,顷之,三遗矢矣。”《汉书.武五子传.昌邑王传》:“后王梦青蝇之矢积西阶东……以问遂,遂曰:‘……陛下左侧谗人众多,如是青蝇恶矣。’”颜师古注恶,即矢也。”

    “矢”字应是“菌”的假借字。

    (九)用“屎”字

    《庄子.知北游》:“东郭子问于庄子曰:‘所谓道,恶乎在?’庄子曰:‘无所不在。’东郭子曰:‘期而好可。’庄子曰:‘在蝼蚁。’曰:‘何其下邪?’曰:‘在梯稗。’曰:‘何其愈下邪?’曰:‘在瓦甓。’曰:‘何其愈甚邪?’曰:‘在屎尿。’”

    应是对“菌”字另造的异体字,其中的“米”与“龚”字上部的“似米而非米者”一致,代表矢字。

    (十)用“粪”字

    《说文》:“粪:弃除也。……官溥说似米而非米者,矢字。”楷体上部从“米”,而篆体本像“采”字,被认为是扫除在粪箕中的粪块的象形。其中的“田”,本是粪箕之类的器具的象形,而被揩化;其中的“共”,本代表双手,后来作“卄”。可见这个字是从卫生方面来造的。

    (十一)用“便”字

    “溲便”统指大小便。《后汉书.张湛传》:“湛至朝堂,遗失溲便,因自陈疾笃,不能复任朝事。”与《史记.扁鹊仓公列传》说“前后溲”一致。

    或专说“小便”。《素问.标本病传论》:“膀胱病,小便闭。”《汉书.张安世传》:“郎有醉小便殿上。”嵇康《与山局源绝交书》:“每常小便,而忍不起。”

    或专说“大便”。《全晋文》卷一百五十二苻郎《苻子》:“(豕)非大圊不居,非大便不珍。”《北齐书.安德王延宗传》:“为定州剌史,于楼上大便,使人在下张口承之。”隋侯白《启颜录-昏忘》:“有一人多忘,将斧向田斫柴,并妇亦相随。至田中遂急便转,因放斧地上,旁便转起,忽起见斧,大欢喜:云:‘得一斧。’仍作舞跳跃,遂即自踏着大便处,乃云:‘只应是有人因大便遗却此斧。’其妻见其昏忘,乃语之云:‘向者君自将斧斫柴,为欲大便,放斧地上,何因遂即忘却?’此人又熟看其妻面,乃云‘娘子何姓?不知何处记识此娘子。’”其中的“转”犹如“旋”,也指大小便。

    “便旋”“旋便”词指大小便。韩愈《石鼎联句诗序》:“天且拧,道士起出门,若将便旋然。”清章学诚《文史通义.淮南子洪保辨》:“有如一咳唾而备四时之气,一旋便而关天下之安。”

    后来再有“方便”词。

    《西游记》第五十三回:“他两个腹中绞痛……那婆婆即取两个净桶来,教他两个方便。”

    按,“便”也应是从与人共处时的委婉说法:我去方便一下。春秋时有“少溲”词,汉代已经有“小便”词,迟到《北齐书》才见“大便”词。这提示着不是同时从某一事理而区分大小的。“小”也是阴暗、隐蔽的意思。不是大小的小。《易经.泰卦》:“小往大来。”朱熹注:“小谓阴,大谓阳。”妇女的内裤叫小衣,与“君子”对言的“小人”也是从阴暗、**来说的。“大便”是后起的仿词。

    (十二)用“利”字

    《汉书.韦玄成传》:“玄成深知其非贤雅意,即阳为病狂,卧便利,妄笑语昏乱。”

    按,“利”则应是“离”字的别写,即:我离开一下。

    《汉语大词典》“施”字小便义项下,引清王绍兰《王氏经说.夷射姑施焉》:“《左传.定公三年》:‘夷射姑旋焉。’杜预注:‘旋,小便。’而《韩诗外传》卷九:‘顾望无人,意欲施之。’即《左氏》‘旋’当为‘施’之证。又,《左传.襄公十五年》:‘师慧过宋朝,将私焉。’杜预注:‘私,小便。’私、施、矢声近,皆尿之假借。”认为“旋”是“施”字的错误,是没有道理的。又说“私、施、矢声近,皆尿之假借。”私、施、矢,三个字固然声近,但都与“尿”字的音相差太远,绝对不可能假借。

    (十三)用“遗”字

    《汉书.东方朔传》:“朔尝醉入殿中,小遗殿上。”《史记.廉颇蔺相如传》:“廉将军虽老,尚善饭,然与臣坐,顷之,三遗矢矣。”

    按,“遗”字的理据应是“流”,被谐音或别写成“留”,而又换说成同义词“遗”。本指小便,后来泛指大便。今甘肃陇东方言把小孩尿床、大人在某种情况下憋不住尿而流出来,说:遗尿。正就是说尿自动流出。

    (十四)用“尿”字

    《说文.尾部》:“尿:人小便也。从尾水。”最早本是由“尾”与“水”上下结构合成的。后来简化为“尿”。《庄子.知北游》东郭子)曰:‘何其愈甚邪?’(庄子)曰:‘在屎尿。’”

    (十五)用“解”字

    有“解手”词。宋代《京本通俗小说.错斩崔宁》中已有此词:“叙了些寒温,魏生起身去解手。”按,“解”犹如“施”,是使排除的意思。“手”是“溲”的谐音而成趣。

    有“小解”词。元剧《盆儿鬼》:“俺可要小解了。”

    李树俨、张安生《银川方言词典》:“解手:传说当地一些人的祖先是明朝洪武年间从山西洪洞县大槐树移居到宁夏的,移民都被反绑着手由官军押送。路上要小便,便喊官兵给解开手,于是用‘解手’代指小便。”这其实是倒果为因的民间词源。山西洪洞不是多人口之地,未有从此移民的。移民要拖儿带女,携带行李,岂能反绑双手。众人小便时间不一,食饮则同时,为什么反而不解手?宋代已有“解手”词,元代有“小解”词,哪里是明代才有的说法?

    (十六)用“把”字,重叠为“把把”

    元剧《岳飞精忠》楔子:“得了胜的着他帅府里就挂元帅印;输了的都罚去史家胡同吃把把。”《西游记》第四十回:“我驮着你,若要尿尿把把,须和我说。”

    著名语言学家黎锦熙1933年《“巴”字十义及其“复合词”和“成语”》说:“巴巴”,小儿呼粪便之称。此义来源于“巴巴”的本来意思是:黏合不解。但此应不确。黎锦熙对黏合不解所举的例词是:焦巴巴、干巴巴、结结巴巴、巴巴罾儿。“巴巴”都不是单说,而是附缀在某个词干上,又如:泥巴、锅巴、也是如此。可见另有曲折,应是“罢”字的理据:食物被吸收营养罢后的废物。《山海经.东山经》:“茈鱼,其状如鮒,一首而十身。其臭如蘼芜,食之不精。”《广韵》:“櫝,同屁,气下泄也。”按,“精”字的“费”旁,指食物消费即消化,在此过程中的废气是屁。这与以“罢”指大便,可以互相比证。

    (十七)“出恭”

    关汉卿《四春园》第三折:“俺这里茶迎三岛客,汤送五湖宾,喝上七八盏,管情去出恭。”按,“恭”是“敬”的同义词变说,而“敬”是“圊”的谐音:厕所。古词。

    古今语言学界对此词都有错误的解释。

    清顾张思《土风录》卷七《出恭》:“如厕曰出恭,吕蓝玉《言鲭》谓出于恭敬之外,是前明已有此语。”解释错误。当与别人说话而要上厕所时,或说“我出去汪下”,决没有人说“我出于恭敬你,要到外面去一下”。

    清孙锦标《通俗常言疏证.身体》:“出恭:《古今笔记》:《刘安别传》:安既上天,坐起不恭。仙伯主者,奏安不恭,谪守都厕三年。按,今人谓入厕曰出恭,当本此。因不恭而讹为出恭。出恭,非也。当作:出共。共,即粪之省。”

    清梁同书《直语补证》:“出恭:今人谓入厕曰出恭,殊不可解。按,《刘安别传》:安既上天,坐起不恭。仙伯主者,奏安不恭,谪守都厕三年。或本此。”

    清李某(鉴堂)《俗语考原》引《直语补证》而言:“按,明时考试,设有出恭入敬牌,防闲士子擅离坐位。士子通大便时,恒领此牌,俗因谓通大便为出恭,且谓大便为大恭,小便为小恭云。梁氏之说,近于附会。”是说要大便时领“出恭入敬牌”。

    徐世荣《北京土语辞典》出恭:到厕所大小便。据说明代科举考场有‘出恭入敬’牌(正面写‘出恭’,红字;背面写‘入敬’,黑字)。要大小便者,领取此牌出场,交此牌进场。”

    《汉语大词典》:“从元代起,科举考场有‘出恭’、‘入敬’牌,以防士子擅离座位。士子入厕须先领此牌。因俗称入厕为出恭,并谓大便为出大恭,小便为出小恭。”引关汉卿例为据。

    但关汉卿例并不是说科举考场,而是茶馆主人对包括神仙在内的茶客的趣言。也只说“出恭”,未说“入敬”。而领牌的说法最早见于明汤显祖《牡丹亭》第七出《闺塾》:“先生,学生领出恭牌。”但这是在家庭的书房请老师给女儿教书,不是科举考场。而且是“贴”即女丑角的话,也没有给出恭牌的科介,显然是打诨性质。这应当是从关汉卿例而创造的趣说。《西游记》第三十二回:“师父去出恭,你伺候。师父要走路,你扶持。师父要吃斋,你化缘。”可见与科举考试无关。明代并没有所谓科举考场有“出恭入敬”牌的做法。如果真有,就会为众人知道而多见记载,而不会只有汤显祖一人知道而独说。那么多的清代学者都胡乱解释,也说明没有那个制度。那样解释只能是“民间词源”的趣味性解释,而被那些学者采用来哗众取宠。实际上是由于“入敬”圊广的谐音,才有“出恭”的仿词。当与别人说话而要上厕所时,或说“我出去一下”,决没有人说“我出于恭敬你,要到外面去一下”。

    (十八)用“水火”来说

    元剧《蝴蝶梦》第三折:“起来,放水火。”

    《水浒传》第51回:“朱仝独自带过雷横,只做水火,来后面僻净处,开了枷,放了雷横。”第69回:“你可就水火之处,安排脱身之计。”又,“一个小节级吃的半醉,带史进到水火坑边。”《儿女英雄传》第9回:“姑娘的这泡尿大约也是憋急了,这叫‘风火事儿,斯文不来。’”

    是从水之事急不可待而说,可指大小便。虽然“水”与小便对应,但“火”却与大便不对应。可见是从“水”而来的仿说,恰与由“小便”而仿成“大便”一样。

    (十九)用“大行”“小行”来说

    《全晋文》卷二十四王羲之《杂帖》:“鄙故勿勿,饮日三升,小行四升,至可忧虑。”西晋竺法获译《佛升忉利天为母说法经》卷下:“食是已后,亦不大行,亦不小便,无有涕唾。”这个“行”,指移动,变换所在地方。与今口语“送走”说法同:“无论得什么病,只要能自己送走二便,就不麻烦人了。”

    (二十)用“便右”来指小便

    东晋佛陀跋陀螺、法显译《摩珂僧祗律》:“若无厕者,应在房后若壁下便右。”“若共贾客行时大便者,应下道,勿在上风熏人;若宿时欲便右者,不得默然去。”但“右”字不知原因。

    这些系列词语的文化内涵有:一、粪便的卫生;二、粪便的肥料作用;三、粪便行为的礼貌;四、粪便行为的急不可待。而粪便行为的礼貌,又有两个方面。一是要在隐蔽地方,一是避免直说,而用委婉说法。古代用“私”“便”“利旋”等字,现代说“大便”“小便”“方便”,都是如此机抒。

    王引之(1766-1834)《经传释词卷十《不、丕、否》用六十三条例证来说明“不”“丕”是无词汇意义的“助词”:

    《玉篇》曰:“不,词也。”经传所用,或作“丕”,或作“否”,其实一也。有发声者,有承上文者。

    虽然把“不、丕、否”三者平列,实际属于两系。即“不”、“丕”是“发声”;“否”是“承上文”,即连词。认为“不”独立的是助词,“丕”是它的通假。

    所谓“词也”“发声者”,即无词汇意义的助词。他的例句都是先秦到汉代的,所以本文概括成“上古”时代。形容词,意思是“大”的“丕”,否定副词的“不”,被认为可以是无词汇意义的助词,这是很难理解的。因为古汉语无词汇意义的助词很多,却没有与此类似的。不但后世文言文文献无承,而且各地方言、现代汉语、各种外语,也都没有这类语言现象。

    杨树达(1885-1956)《词诠》)、俞敏《经传释词札记,都肯定此条的观点而对他的不少例句曾有否定。笔者本文却要证明,此条的观点完全是错误的,全部例句都不能成立。

    王氏的例句共六十三条,实际分属四种不同情况,都是有词汇意义的。下面分类一一辨析。王氏的例句有苟简的,笔者适当补足语境。王氏对发声的论证,实际只是主观的认定,本文在例句后“王氏”字样下引述,免标引号。“按”字后是笔者从训诂及句意等方面的辨析。因为例句太多,本文按《经传释词》中的顺序予以编号。分四类辨析时也按编号排列例句,但例词相同的,则排在一起。

    第一类,“丕”的意思是:大。“不”是“丕”的通假。《说文》:“丕,大也。从一,不声。”段注:“丕与不,音同,故古多用‘不’为‘丕’,如‘不显’即‘丕显’之类。于六书为假借。”《尔雅释诂》:“丕,大也。”王氏有二十七例都把此类的“不”“丕”说成发声,约占总例的一半。

    例2.《尚书.康诰》:“惟乃丕显考文王。”王氏:丕显考,显考也。通作不显。《毛诗》曰:“不显,显也。”则上一字乃发声,《笺》解为岂不显,失其意矣。

    按,所引“不显,显也。”是对《大雅.文王》“有周不显”的解释。因为此“不”字是通假,所以先要排除它的字面意思,因此毛传:“不显,显也。”就是表示不是否定句,句子正是要说明“显”。这类注释是解释句意,而不是解释词义。若要解释词义,为什么不说“不,词也”,或“不,发声也”呢?这正是古注表示是“发声”的唯一方法。

    孔传:“惟汝大明父文王能显用俊德。”就是把“大”与“丕”对应。

    “不显,显也。”这种解释,严格说来,有点简单,如果说是“失之毫厘”的话,那王氏推导的“不”是助词,却是“差之千里”了。

    例3.《酒诰》:“丕惟曰:尔克永观省。”王氏:此与丕训为大者不同。解者多失之。下放此。

    按,孔传我大惟教汝日。”就是把“大”与“丕”对应。以下例句的孔传都是如此。

    例4.《酒诰》:“汝(按,王氏误成:女)丕远惟商耈成人。”

    按,孔传:“汝当大远求商家着老成人之道。”

    例5.《召诰》:“其丕能脹于小民。”王氏:其丕能,其能也。《顾命》曰:“其能而乱四方。”按,不但另一篇文章,就是同篇文章单言的“能”,绝对都不能证明“丕能”的意思也就只是“能”。孔传:“其大能和于小民。”

    例6.《召诰》:“我受天命,丕若有夏历年。”

    按,孔传:“大顺有夏之历年。”就是把“大”与“丕”对应。

    例7.《洛诰》:“公称丕显德。”王氏:丕显德,显德也。丕,语词。

    按,孔传:“公当留举大明德。”

    例8.《多士》:“丕灵承帝事。”王氏:《多方》曰:“不克灵承于旅。”又曰:“灵承于旅。”

    按,单言的“灵”,绝对不能证明“丕灵”的意思也就只是“灵”。孔传:“大神奉天事。”

    例9.《君奭》:“丕单称德。”

    按,孔传:“大尽举行其德。”

    例10.《君奭》:“丕承无疆之恤。”

    按,孔传:“大承无穷之忧。”

    例13.《文侯之命》:“丕显文、武。”

    按,孔传:“大明乎文王武王之道。”

    例15.《孟子.滕文公下》引《书》:“丕显哉,文王谟。丕承哉,武王烈”王氏:显哉,承哉,赞美之词。丕则发声也。字通作“不”。《诗.清庙》:“不显不承。”《传》云:“显于天矣,见承于人矣。”则“不”为发声可知。《笺》乃云:“是不光明文王之德与?是不承顺文王之志意与?”失其意矣。赵《注》训“丕”为“大”,亦失之。

    按,孔传:“叹文王所谋大显明。”“言武王业美,大可奉承。”杨伯峻《孟子译注》:“丕,大也。”俞敏否定此例,详见例48。

    例17.《逸周书.皇门》:“丕承万子孙。”

    按,孔晁注:“丕,大也。”

    例18.《逸周书.祭公》:“公称丕显之德。”

    例28.《大雅.文王》:“有周不显,帝命不时。”王氏:《传》云:“有周,周也。不显,显也。不时,时也。”则“不”为语词,犹如“有”为语词也。《笺》乃云:“周之德不光明乎?”“天命之不是乎?”失之。此“不”字与训“弗”者不同,不必增“乎”字以足其义也。

    按,马瑞辰(1782-1853)《毛诗传笺通释》:“时读为蒸。蒸,美也。”俞樾(1821-1907)《群经平义》同说。《小雅.扮弁》毛传:“时,善也。”此及以下各例都是“不”通“丕”,意思是“大”之义不能泯失。

    例29.《大雅.文王》:“凡周之士,不显亦世。”王氏:《传》解为不世显德乎。失之。

    按,应是“不显”即“丕显”的惯例。

    例30.《大雅.文王》:“世之不显。”王氏:若解作“不显乎”,则与“之”字文义不相承,以是明之。

    按,“之”字是主谓之间的结构助词。“不”字无论怎样解释,都与“之”字没有关系。“之”字无从说明“不”是助词。

    例31.《大雅.文王》:“其丽不亿。”王氏:犹如:“子孙千亿。”

    按,犹如说子孙大亿。后世“巨万”与“大千世界”的说法由此而仿。王氏犹如“子孙千亿”解释的“千”,实际就是根据“不”即“丕”而来。

    例32.《大雅.大明》:“不显其光。”王氏:《传》云:“然后可以显其光辉。”则“不”为语词。《笺》解为“不明乎”,失之。

    例41.《大雅.韩弈》:“不显其光。”

    例33.《大雅.思齐》:“不显亦临。”王氏:《传》云“以显临之”,则“不”为语词。《笺》乃云:“有贤才之质而不明者,亦得观于礼。”或又解为幽隐之处。此皆误以“不”为“弗”,故说之多歧。不知“不显”之“不”语词,与他处训为“弗”者不同也。又案“亦”字词语,与“亦既见止,亦泛其流”中同。非谓显固临,不显亦临也。

    按,“亦”是“以”的通假,犹如“而”:大显而临。“亦既见止,亦泛其流”中“亦”字位在句首,才是助词。

    例40.《大雅.嵩高》:“不显申伯。”王氏:《传》云:“不显申伯,显矣申伯。”则“不”为语词。《正义》云“岂不光显申伯乎”,失之。

    按,《传》是解释句意,排除“不”表示否定的误解。《正义》则是由于未明白“不”通“丕”。

    例46.《周颂.维天之命》:“于乎不显。”

    例47.《周颂.烈文》:“不显惟德。”王氏:不,发声。《笺》解为“不勤明其德乎”,失之。

    例48.《周颂.执竟》:“不显成、康。”王氏:“不显成、康”、“于穆清庙”、“伊嘏文王”,词皆在上。

    按,“于穆清庙”、“伊嘏文王”,句首的“于伊”确实都是助词。但不能证明在句首的“不”也是助词。

    杨树达《词诠》“丕”字条、“不”字条,都有“语首助词,无义”和“语中助词,无义”两种用法。“不”字条并说:“按古‘不’‘丕’通用。‘丕’为无义之助词者甚多,故‘不’亦有为助词而无义者。”两条的例句即取自王氏。是认为“丕”字独立的有助词用法,“不”的助词用法则是通假意义。这与王引之的说法又相反。而“不”字条又说:“惟王氏《释词》于此例所收太广。……故今约举数例,读者于此当审辨之。但没有讲如何辨析是或不是助词。

    俞敏《经传释词札记》对于属于此类的例2、13、15、17、18、45等都同意是助词。但又说:王氏把“不、丕”定成“发声”,是有一定道理的。不过,一切事情都有个限度。超过限度,咒儿就不灵了。……要是把古注一切用“大”释“丕”都当作胡说,那就超过限度了。《大诰》有“丕丕基”(明按,见“天明畏,弼我丕丕基”句),总不能说添前字用两次吧?要承认里头有一个当“大”讲的,那么《孟子》赵注把只用一个“丕”字的讲成“大”(明按,指例15)怎么就一文不值了呢?

    但也不能指明怎样才能把握合理限度。俞敏又说:自从宋朝人研究金文以来,古文字用“不显”代替经典的“丕显”这个现象已经是“尽人皆知”了。毛传把好些“不”字讲成虚词(添前字)也得着多数人承认了。wolfenden在tibeto-burman  linguistic morphology (1929,london,p.26)里说:“b-是代表重说主词的添前字。……b-……用在及物动字上。” (p176)

    这就是俞敏所谓“发声”说“有一定道理”,但这个道理不能用于汉语。因为外语的那种现象是构词时前加字母b而不参加词义,b固定在词中,没有游离性。而古汉语的发声则另是措句时可有可无的助词,不是构词现象。发声词如:夫、若、曰、曰若、唯、惟、维、伊、云、载、之、言……等等(详见杨伯峻、何乐士《古汉语语法及其发展》),它们的声母却都不是b。

    又,于敏说“不”“丕”作为发声,已经是“尽人皆知”了;得着多数人承认了。但是,现在的古汉语虚词专著都不采取这种解释,仅是《辞源》采取了“丕”的助词解释,《汉语大词典》采取了“不”“丕”的助词解释,也有被个别性的古文注释采用的。

    例52.《左传.僖公二十八年》:“重耳敢再拜稽首,奉扬天子之丕显休命。”王氏:《多方》曰:“降显休命于成汤。”

    按,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对此句注:“丕,大也。”

    例55.《左传.昭公三年》:“味旦丕显,后世犹怠。”

    按,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对此句注:“言凌晨即起,可以大显赫,而后世犹懈怠不为。”

    第二类,例句实际是反问句,“不”字是否定副词的常义。

    反问句的实际意思是强调肯定,语气是上扬的,现代以问号传示。“不好?=好”。古代没有标点符号,反问句容易误解成否定句,所以古注特有“不好,好也”之类的表述。这是疏通句意,排除误解,而不是训诂词义。如果认为是发声而要解释,自然应是“不,发声”之类。上文所提到的那些发声,都是古注直接明确说了的,为什么对于“不”“丕”,古注竟然没有一例直接明确的说明是发声呢?王氏疏忽这种情况,按照“不好=好”,于是误说“不”与通假的“丕”都是发声,把反问句当成肯定性叙述句。共有十五例。

    例1.《尚书.西伯戡黎》:“我生不有命在天。”王书:某氏《传》曰:“我生有寿命在天。”盖“不”为发声。“不有命在天”下,不须加“乎”字以足之。《史记.殷本纪》云:“我生不有命在天乎?”失之矣。

    按,某氏《传》的“我生有寿命在天”,就是把反问的手段更换成表示肯定的目的。司马迁就是把反问的语气用“乎”字更明显的表示出来。王书逻辑是:反问句句尾不能有疑问语气词“乎”。杨树达《词诠》:“如《书.西伯戡黎》“我生不有命在天”,明是反诘语气省去‘乎’字者,《史记》有‘乎’字,是其明证;而王氏必谓为误。

    杨树达眉批(明按,对《经传释词》此例的眉批)说:“此为省助词‘乎’字,非发声。”非常中肯。语言里反驳他人的话可以用反问。我有一次跟人下棋,吃了对方一块棋。事先旁边有人说了句什么。对方抱怨说话的:“你不说他看不出来”!说话的说:“他看不出来?”这就是反问。重要在句调上。可惜殷末还没有录音磁带,王引之也挖不出来了!下文《逸周书.大匡》曰:“二三子不尚助不谷?”也该归在这里。还有《晋语》的“君不亦礼焉?”《孟子.公孙丑》的“虽褐宽博,吾不惴焉?”也一样。 (p175)

    例16.《逸周书.大匡》:“二三子不尚助不谷?”王氏:孔晁注:“不尚,尚也。”

    按,“不尚,尚也。”此类格式的注解应当是解释句意是反问,并不是解释词义。俞敏认为此是反问,参见例48。

    例19.《逸周书.祭公》:“我不则寅敬哉寅哉。”王氏:孔晁注不则,言则也。”

    例20.《逸周书.芮良夫》:“不其乱而。”

    例53.《左传.宣公四年》:“若敖氏之鬼,不其馁而。”

    按,杨树达《词诠》对上两例说:“此皆为反诘语气。‘不其乱而’,犹云‘不将乱乎’也。而王氏亦认不为发声,皆不免违失。”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就标点为“不其馁而!”解释说:“不其馁而,犹言不将饥饿乎?

    用“不其”作反问,又如:《尚书.盘庚中》:“不其或稽,自怒何瘳?”《论语.泰伯》:“才难,不其然乎?”《左传.僖公十五年》:“以德为怨,秦不其然?”《国语.晋语》:“多尔骤立,不其集亡?”

    例21.《邶风.匏有苦叶》:“济盈不濡轨,雉鸣求其偶。”王氏:轨,去地三尺三寸。济盈无不濡轨之理。

    按,确是“济盈无不濡轨之理”,所以句子正是反问:济盈能不濡轨吗?后文:“士如归妻,迨冰未泮。”古代婚期在冰解以前,自然就避免了“济盈无不濡轨”的艰难危险。

    例23.《诗.车攻》:“徒御不警,大庖不盈。”王氏:《传》云:“不警,警也;盈,盈也。”则“不”为语词,与训“弗”者不同。不必增字以足之。《笺》谓反其言美之。失其意矣。

    按,把“不警”解释成“警”,仅是表达值不变,而泯失了表达的反问手段,这才真正是王氏“失其意矣”。《笺》谓反其言美之,就是指出是反问句而确。

    例26.《小雅.箢柳》:“有箢者柳,不尚息焉。”

    例27.《小雅.箢柳》:“有箢者柳,不尚愒焉。”王氏:《笺》云:“有箢然枝叶茂盛之柳,行路之人,岂有不庶几欲就之止息乎?”案不,语词。不尚,尚也。是正言,非反言,故句末用焉字。

    按,所谓“非反言,故句末用焉字”,就是王氏对例1所说的“不须加‘乎’字以足义”,即反问句末不须用疑问语气词。这又是错误的。《经传释词》卷二“焉:犹乎也。”一连举了“胡不比焉”“父母何算焉”等七例,而说:“‘焉’字亦与‘乎’同义。”王氏为创说“不”字是助词,竟然自我矛盾了。

    例39.《大雅.抑》:“万民是不承。”王氏:今本作“万民靡不承。”《释文》:“靡不承,一本‘靡’作‘是’。”案作“是”者是也。《笺》云:“天下之民,不承顺之乎?”言承顺也。不为靡字作解,则一本为长。《尔雅》云:“是,则也。”“万民是不承”,言万民则承顺之矣。不须加“乎”字以足其义。

    按,“万民是不承”是“万民不承是?”的倒置。否定句代词宾语前置。“万民靡不承”,则是双重否定以肯定。虽是异文,而整体意思相同。无所谓“一本为长”。《释文》固然不为“靡”字作解,却也不为“是”字作解,也无所谓“一本为长”。《尔雅》云:“是,则也。”此“则”乃是动词。郭璞注:“是事可法则。”就是证明。王氏却把此动词的“则”误解成连词了。

    例43.《大雅.召旻》:“池之竭矣,不云自频。泉之竭矣,不云自中。”王氏:《笺》云:“池水之溢有外灌焉。今池竭,人不云由外无益者与?言由之也。”

    按,《笺》的意思是说:池水漫溢是由于外面灌入了水。现在池竭了,人们不就说是由于外面没有增益水源吗?正确的按反问句解说。

    例44.《大雅.召旻》:“不裁我躬。”王氏:《笺》:“是不裁王之身乎?”

    按,正是说:不是灾害于我了吗?

    例49.《商颂.那》:“亦不夷怿。”王氏:《笺》云亦不说怿乎?言说怿也。”案“不”,语词,不须加“乎”字以解释。

    按,“乎”字正是传示反问语气。

    例56.《晋语四》:“夫晋公子在此,君之匹也,君不亦礼焉。”王氏:不亦,亦也。《左传.僖公二十三(明按,王氏误成二十五)年》“君其礼焉”,文义与此同。

    按,上海古籍出版社校点本《国语》正作:“君不亦礼焉?”正确。例句引全,应是:“自卫过曹,曹共公不礼焉。……负羁言于曹伯曰:‘夫晋公子在此,君之匹也,君不亦礼焉?’曹伯曰:‘……亡者皆无礼者也,余焉能尽礼焉!’”由于曹共公先有“不礼”的事实,所以负羁才以反问作建议:您不是也应该礼遇他吗?曹共公仍然坚持不礼。《左传.僖公二十三年》:“及郑,郑文公亦不礼焉。叔詹谏曰:‘臣闻天之所启,人弗及也。晋公子有三焉,天其或者将建诸,君其礼焉!’”因为是直接正面的建议,所以特有“其”的祈使语气词。如果负羁也是直接的建议,才应如《左传.僖公二十三年》“君其礼焉”。王氏又泯失了委婉的表达手段。

    例63.《秦策》:“楚国不尚全事。”王氏:高注曰:“不尚,尚也。”《史记.楚世家》作“吾国尚可全”,明“不”为语词。

    按,《秦策二》原文实际是:“楚国不尚全乎?”王氏误录疑问语气词“乎”字成为“事”字,根据误文而又误说词义。《史记.楚世家》作“吾国尚可全”,有“可”字,可见已经是改变成肯定叙述句了。

    第三类,句子是单纯否定,“不”字也是表示否定。共十六例。

    例50.《礼记.射义》:“幼壮孝弟,耆耄好礼,不从流俗,修身以俟死者,不在此位也。盖去者半,处者半。”王氏:不在,在也。郑断“者不”为句,云:“有此行不。”失之。

    例51.《礼记.射义》:“好学不倦,好礼不变,旄期称道不乱者,不在此位也。盖廁有存者。”

    按,断“者不”为句,确实反映了由于没有问号而使“不”字成为难点。郑注:“者不,言有此行不可以在此宾位也。”对句意的解释则正确。因为前文:“賁军之将,亡国之大夫,与为人后者,不入,其余皆入。盖去者半,入者半。”即不是全部人都“入”,所以才说:有的人“不在此位”,即“不在此宾位”。按照王氏的解释,成为:都在此位。正好把意思说相反了。

    例59.《尔雅.释鱼》:“龟左伲不类,右倪不若。”王氏:邢疏曰:“不,发声也。”《周礼》:“西龟曰雷属,北龟曰若属。”是也。案不,发声。故可省之,而称雷称若。

    按《周礼.地官.龟人》:“东龟曰果属,西龟曰雷属,南龟曰猎属,北龟曰若属。”郑氏注:“左怩雷,右倪若。”贾公彦疏对比《尔雅》而解释说:“不类即雷一也……不若即若也。”王氏此条,实际是据郑注和贾疏而说。但此注和疏却都是错误的,闻一多《尔雅新义.龟俯者灵仰者谢前弇诸果后弇诸猎左怩不类右倪不若》条对此有详辨。大意是:不类,指不乖戾,即顺。不若,指不顺。“不类”与“不若”是对文。俯者卑顺之貌;仰者骄矜之貌。故辨龟以俯为顺,仰为逆。是就占卜的顺逆吉凶来说。“周人尚左,右逆而左顺,故左倪顺,右倪逆。郑注《周官》曰:‘左倪雷,右逆若。’无两不字,则是左逆而右顺,既乖周制,复失《雅》义矣。”又说:“郑注亦本《尔雅》为说,惟‘左怩雷,右倪若’句中删两不字,以合《周官》本文,殊为悖谬。

    而按王氏的语言理论,则是:西龟即左龟逆,北龟即右龟顺。恰好与实际情况相反。此条的错误很典型,充分说明所谓“不”的助词说法,仅是从字面作粗疏的推导而立论,完全没有考虑例句的具体细致意思,因而是错误的。

    例12.《尚书.多方》:“尔尚不忌于凶德,亦则以穆穆乃在位。”王氏:不忌,忌也。《传》解为“不自忌入于凶德”,失之。

    按,毛传正确理解成否定句。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汝长上不忌嫉汝昔时之恶行。”王世舜《尚书译注》:“忌,《说文》作途:谋划的意思。”因而把句意翻译成:“你们不打坏主音”。

    例24.《小雅.何人斯》:“尔还而入,我心易也;还而不入,否难知也。”王氏:“否,语词,‘否难知’,难知也。言其心孔艰,不可测也。”

    按,首章:“彼何人斯,其心孔艰。胡逝我梁,不入我门。”据此,则例句意思是:对于他还而不入我门,不难知道。而“难知、不可测其心孔艰”却是难于知道其心孔艰。正与本意相反。

    例25.《小雅.桑扈》:“不戢不难,受福不那。”王氏:《传》:“戢,聚也。不戢,戢也。不难,难也。那,多也。不多,多也。”则“不”为语词。《笺云》:“不自敛以先王之法,不自难以亡国之戒,则其受福禄亦不多也。”失之。

    按,《笺》实在是把句意讲得清楚明白。

    例34.《大雅.思齐》:“肆戎疾不殄,烈假不瑕。”王氏:不殄,殄也。不瑕,瑕也。言大疾则绝,厉假之病则已。汉《唐公房碑》:“疬蛊不遐,去其螟譬,肆德佑之效也。”然则“疠假”当作“疬蛊”。“瑕”与“遐”同。

    按,据“疬蛊”与“遐”的解释,句意正是:疬蛊不临近,因而不殄灭人。高亨《诗经今注》:“瑕,借为盖,至也。此二句言:故在文王时,既无疾疫为害,虫灾亦不发生。(p387)“不”字就是表示否定。如果“不”字没有意义,句子意思就成了相反的:疬蛊临近而殄灭人。

    例35.《大雅.思齐》:“不闻亦式,不谏亦入。”王氏:《传》云:“言性与天合也。”《正义》云:“毛以为言文王之圣德自生知,无假学习。不闻人之道说,亦自合于法。不待臣之谏铮,亦自入于道。”案不,语词。不闻,闻也。不谏,谏也。式,用也。入,纳也。言闻善言而用之,进谏则纳之。宣二年《左传》曰:“谏而不入,则莫之继也。”是纳谏为入也。《传》说失之。《笺》又云:“有仁义之行而不闻达者,有孝悌之行而不能进谏铮者,亦得入。”其说尤疏。“亦”字亦语词。岂谓闻固式,不闻亦式,谏固入,不谏亦入邪?

    按,王氏拘泥一端的逻辑是:没有当面进谏,哪里有采纳的可能。而例句说的是类似《邹忌讽齐王纳谏》的情况:“能镑议于市朝,闻寡人之耳者。”即不当面谏,没有谏的形式而有受谏的实际。俞敏就此例评论说:王说牵强。《论语.季氏》说:“生而知之者上也;学而知之者次也。”“生而知之”不就是“不学亦知”么?他说“亦”是语词更没理。这个地方“不”要是无义,文章就该写“谏则入”,怎么能用上“亦”字呢?他这么搅理儿,无非是因为‘不谏’就没的可‘入’。他好像忘了《国语.周语》的“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典(曲)、史献书、师箴、瞍赋、朦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这段儿是脍炙人口的文章了。真可以说是“叹观止矣”!还有一说:“不亦”跟“亦”要都是“语词”,那么“不亦乐乎”就成了“乐乎”了。那不到了《镜花缘》的白民国了么?文献学里故意翻新,更张太甚的都来看看吧!……可是谁要想抡起两把板斧,把一切当“大”讲,和用来否定的词“排头儿砍将去”,希望“只拣人多处杀去”,那就是李逵了,可是李逵并没有作过文献学呀。

    例36.《大雅.下武》:“受天之佑,四方来贺。于斯万年,不遐有佐。”王氏:《传》云:“远夷来佐。”则“不”为语词。

    按,《传》指出是什么人来佐。正因为“不”字没有特殊意思而未解释。王书是错误的推导。林义光《诗经通论》说“佐”是“差”之借,指来佐的人不少。马瑞辰说“遐”通“胡”:为什么没有佐助的呢?

    例37.《大雅.生民》:“上帝不宁,不康玄祀。”王氏:《传》曰:“不宁,宁也;不康,康也。”则“不”为语词。

    按,《笺》以为;由天帝之气而孕,无父而无人道,“默然自生子,惧时人不信也”,“不安而又不安”。孔疏则说:上天岂不降福而安之。都是合情理的。

    例38.《大雅.卷阿》:“矢诗不多,维以遂歌。”王氏:《传》:不多,多也。

    按,高亨《诗经今注》:“这首诗疑本是两首诗。前六章为一篇,篇名卷阿,是作者为诸侯颂德祝福的诗;后四章为另一篇,篇名凤凰,是作者因凤凰出现,因而歌颂群臣拥护周王,有似百鸟朝凤。前六章所歌颂的君子是诸侯,后四章所歌颂的君子是周王,便是明证。”“此诗只有四章,所以说‘矢诗不多’。”例42.《大雅.召旻》:“维昔之富,不如时;维今之疚,不如兹。”王氏:昔也贤人食禄,其富如是;今也贤人失所,其贫如是。

    按,诗是感慨今人贫病交加,是昔所没有的,昔时都富。而不涉及“贤人失所、贤人食禄”。如把王氏添加的这个意思去掉,就成为:维昔之富,如时;维今之疚,如兹。也就是说古今一样。可见大大错误。扣紧诗的原旨,应是说:今时不如昔时富,今时的贫病,难道不像诗中这样的描写吗?前句是叙述,后句是反问。

    例54.《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先君若有知也,不尚取之。”王氏:《正义》引服虔云:“不尚,尚也。尚当取女叔侯杀之。”

    按,把例句引全,是:“晋侯使司马女叔侯来治杞田,弗尽归也。晋悼夫人愠曰:‘齐也取货,先君若有知也,不尚取之。’”杨伯峻《春秋左传注》:“治杞田,使鲁归还前所取治田。”“弗尽归也:所归不多。”“取货,仍是取杞田,田土亦货也。”又引《尔雅.释诂》:“尚,右也。”郝懿行《义疏》云:“《诗.抑》云:‘肆皇天弗尚。’言天命不佑助也。”从而解释说:“此不尚取之,谓女齐不尽归田于杞。先君有知,不佑助也。”(1159-1160)是紧扣原文的,而王氏则凭空加成了“取女叔侯杀之”的意思。

    例60.《孟子.公孙丑上》:“自反而不缩,虽褐宽博,吾不惴焉。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王书:“言虽被褐之夫,吾惧之。”赵注谓“虽敌人被褐宽博一夫,不当轻惊惧之”。疏矣。

    按,杨伯峻《孟子译注》的翻译:“反躬自问,正义不在我,对方纵是卑贱的人,我不恐吓他;正义若在我,对方纵是成千上万,我也要勇往直前。”(k5)把“惴”解释为使动词,不但解决了疑难,而且翻译得可谓传神。

    例62.《东周策》:“今君将施于大人,大人轻君;施于小人,小人无可以求,又费财焉。君必施于今之穷士,不必且为大人者,故能得欲矣。”王氏:不必,必也。不,语词。鲍彪注曰:“不必犹不可。”失之。

    按,大人指当权而无“术”的愚蠢者,小人指既不当权而又无“术”的愚蠢者。“今之穷士”指犹如当初的苏秦张仪那样,虽无权而有“术”,才应当是政治投资的对象。这也就是那时的“重士”的观点。“不必且为大人者”,是再作否定对比:不能必定施于大人。而王氏解释说:必定施于大人。就与“大人轻君”矛盾了。

    例句前的对比文字是:“杜赫欲重景翠于周。谓周君曰:‘君之国小,尽君之重宝珠玉以事诸侯,不可不察也。譬之如张罗者,张于无鸟之所,则终日无所得矣。张于多鸟处,则又骇鸟矣。必张于有鸟无鸟之际,然后能多得鸟。’”当然要张在有鸟的地方,而不能张在根本无鸟的地方。但若在有鸟时张网,吓飞的鸟就会传语,别的鸟也不来了。要在无鸟时张网。这个比喻中,有鸟相当于大人,无鸟相当于小人,有鸟无鸟之际相当于有“术”的穷士。

    例11.《尚书.多方》:“不克灵承于旅,罔丕惟进之恭,洪舒于民。”

    按,孔传:“言桀不能善奉于人众,无大惟进恭德而大舒请于治民。”是把“丕”解释成:大。意思则稍隔。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说“罔丕”即“无不‘进”是进财。四川人民出版社王世舜《尚书译注》:“无不竭力捜刮民财。”即都认为“罔丕”是双重否定,则完全正确。《尚书》中“罔不”的双重否定说法很多,就以《吕刑举例,如:“罔不中听狱之两词。”“罔不寇贼鸱义。”“罔不惟德之勤。”又如《洛诰》:“罔不若予。”“罔不若时。”又如《多方》:“罔不明德慎伐。”其他不再举例。此条是“罔不”通假为“罔丕”。

    四

    第四类,五个杂例。

    例22.《小雅.常棣》:“常棣之华,鄂不韡韡。凡今之人,莫如兄弟。”王氏:《传》云:“鄂鄂,犹鄂然,言外华也。韡韡,光明也。”则“不”字乃语词。《笺》云:“承华者曰鄂。不,当为拊。拊,鄂足。鄂足得华之光明,则鄂鄂然盛。”案诗咏草木之华,皆直美其华之色,无以鄂足言之者。且鄂足隐在华下,安所见其鄂鄂哉!王肃述毛云:“不威威,言威威也。以兴兄弟能内睦外御,则强盛而有光耀,若常棣之华发也。”斯言得之。

    按,兄弟是同一家的两人,萼拊是依靠在一起的两物。诗把兄弟与萼拊对比,非常明显。如果只说“萼”,便没有照应。“不,当为拊”的通假解释正确。

    例14.《周礼.淄衣》引《甫刑》:“播刑之不迪。”王氏:不迪,迪也。《古文尚书》作“播刑之迪”。郑以“不”为衍文。失之。

    按,衍文的解释应确。

    例57.《尔雅.释器》:“不律谓之笔。”王氏:“律”“笔”声近而语转,“不”则发声也。

    按,“律”“笔”声母差别太大而不可能语转。现代语言学家论证“不律”中的“不”,是上古“笔”字复辅音残留。“不律”是一个独立的词,而所谓发声,是只存在于句子中,可有可无,而不是依附于词的。俞敏说:“‘不’这个发声,在这一条儿里不过是胰子泡儿罢了。照这样儿,非弄到把‘之乎’为‘诸’的‘之’也算添前字不完。”(p179)

    例58.《尔雅.释丘》:“夷上洒下:不漘。”王氏:郭注:不,发声。孙炎以为衍字,失之。

    按,衍文的解释应确,即是因“下”字形近而误衍。本当是“夷上洒下:漘。”即以“夷上洒下”来解释“漘”这个词,也可以表述为“漘:夷上洒下。”可见“漘”在这里实际是个独立性的词,绝对不可能带助词。

    例61.《楚辞.招魂》:“被文服纤,丽而不奇些。”王氏:王注:不奇,奇也。犹《诗》云‘不显文王。’不显,显也。言其容靡丽,诚足奇怪也。”

    按,但王逸注也说:“一云:纤丽不奇。”即令解为诚足奇怪,也只能“不”是“亦”字成误。

    这几个都是孤例,可见不是有普遍性的助词。

    总之,由于“不”的通假和句子没有问号,使得许多文句意思有难解之处,古注或苟简而不周密。王氏没有把握住问题的实质,把它复杂化,误说成“发声”。他的新解虽与古注相反,但对难句并没有作出细致恰切的解释,今人的古籍注解并不采取他的见解。

    王念孙《读书杂志.墨子杂志》说“无”“毋”也是发声词,《经传释词》卷十又说“无、毋、勿、末”等四个否定副词用字也是“发声”。受他的影响,清吴昌莹《经词衍释》,杨树达《词诠》等也有补例倡说。于是扩展成“不、无、毋、勿、末”等否定副词成为一个助词系列。而所谓“无、毋、勿、末”等发声说,都是不能成立的,错误类型与“不”的情况一致。限于篇幅,本文不涉及。

    表示“发声”的字,没有实际意义,自然要尽量避免歧解为实义,为什么反而会专门挑选清一色表示否定的字呢?仅从控制论、发生学这个最基本而简单的道理,也能知道那些字都不是发声。王氏在许多方面建树新说,精湛卓绝,于此则“智者千虑,或有一失”了。这是可借鉴的教训。

    (原载《励耘学刊》语言卷二〇〇六年第三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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