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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字也是垫音助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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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刘淇《助字辨略》卷三“以”字条有“语助,不为义”的解释。例句是《论语.卫灵公》:“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意思:礼仪是表现义的,谦逊的语言是表达义的,诚信的态度完成义。又,韩愈《贺册尊号表》:“欢欣踊跃,以歌以舞。”即“以”字都没有意义。而“可”字条说“可以”即“可”,即“以”字也不为义。

    1932年出版裴学海《古书虚字集释》说:“‘以’犹‘乎’也、‘夫’也。句中无义助词也。”举有九例。

    《孟子.告子》:“‘既醉以酒,既饱以德。’言饱乎仁义也。”

    《荀子.王霸》:“及以燕赵起而攻之。”

    《论衡.案书》:“墨家薄葬右鬼……宜以难从也。”

    《晏子春秋.问篇》:“此言古圣明之君之使以善也。”

    《荀子.尧问》:“君子好以道德,故其民归道。”

    《管子.兵法》:“五教各门,而士负以勇也。”

    《管子.法禁》:“废上之法者,必负以耻。”

    《淮南子.人间训》:“故师之所处,生以荆棘。”

    《淮南子.泰族训》:“穷谷之形,生以青苔。”

    又,也说“可以”即“可”,即“以”字不为义。

    但是著名的《经传释词》《词诠》等却都没有这样的解释。当代的论著也是如此。例如篇幅最大,解释最齐全的何罗士等《古汉语虚词通释》只说“以”是介词、连词、代词。

    是不是刘淇、裴学海说错了呢?不是。二人的敏感完全是对的,但是也很不精确、完整。助词有语气助词、时态助词、结构助词的分别。“以”字没有这样用法。这三种助词没有词汇意义,却有语法意义。而本文所论的“以”字,连语法意义都没有,纯粹是垫入了一个音节,把前后的两个字隔开,使不发生意义瓜葛。可以叫“垫音助词”。由于不知垫音助词的庐山真面目,往往把这种“以”字解释成为介词而很有格碍。

    笔者在《青海师范大学学报》1988年第2期曾经发表《垫音助词“其”及其研究》,现在再就“以”字归纳它的用法规律。

    一、垫在谓语与主语之间

    《左传.襄公二十五年》:“男女以班。”是说男女奴隶分开排队。下文叙此事说成:“使其众男女别而累。”《左传.哀公元年》:“蔡人男女以辨。”杜预注:“辨,别也。男女各别系累而出降。”惠栋注:“辨读曰班。”可见三句意思相同,差别在于有或无垫音助词“以”。

    《左传.襄公十四年》:“有大叔以守,有母弟鳟以出。”主语“大叔”与谓语“守”,主语“鳟”与谓语“出”之间的“以”只能是垫音助词。

    《左传.昭公二十年》:“清浊、大小、短长、疾徐、哀乐、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又“声亦如味,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

    《离骚》:“唯庚寅吾以降。”

    《管子.牧民》:“天下不患无臣,患无君以使之。天下不患无财,患无人以分之。”

    《周礼.秋官.司烜司》:“掌以夫燧,取明火于日。”

    《管子.意林》:“夜以继日,千里不远。”即黑夜接着白天走。《孟子.离娄下》:“仰而思之,夜以继日。”许多语法论著都说“夜以继日”是“以夜继日”的倒序。但完全不合事理与语言实际,古语没有“以夜继曰”的例句,现在也不说“用夜晚接着白天”。

    《史记.项羽本纪》:“楚战士无不一以当十。”是说一个人顶十个人。而所有语法论著都说是“以一当十”的到序。但如果是“楚战士没有不是用一个人顶十个人的”,便实在是不通的话。类似的例句如《战国策.齐策》:“饭食以当肉,安布以当车。”《说苑.杂言》:“少以犯众,弱以犯强。”

    《荀子.成相》:“思乃精,志之荣,好壹之,神以成。”

    又“信诞以分赏罚必。”言信与诞要分开,与前例“男女以班”结构相同。

    《荀子.修身》:“知之曰知之,不知曰不知。内不自以诬,外不自以欺。”

    《战国策.齐策》:“君家所寡有者,以义耳。”王力主编《古代汉语》说:“以,疑为衍文”。如果这个“以”字是衍文,那上引这些例句的“以”字都应是衍文,可见所疑不确。

    《史记.屈原列传》:“秦割汉中地与楚以和。”

    《史记.秦本纪》:“夫自上圣黄帝作为礼乐法度,身以先之,仅以小治。”其中“仅以小治”的“以”是垫在范围状语与谓语之间。

    《说苑.杂言》:“寡人自以坐地。”

    朱熹《记孙觌事》:“卒是以多败事而少成功,而身以不免死。”

    有些主谓结构间的“以”字,似乎可以勉强解释成介词,但不合乎语言习惯。

    《诗经.卫风.氓》:“将子无怒,秋以为期。”这种情况,只说“秋天就是约定的时间”,而不说“用秋天约定时间”。

    《荀子》赋篇:“踊以为父,蛾以为母。”踊是蚕的父,蛾是蚕的母。不能说成:以踊作为蚕父,以蛾作为蚕母。

    李密《陈情表》:“臣以险衅,夙遭闵凶。”我命运不好,幼年就父死母嫁。不能说成因为命运不好。因为父死母嫁的原因不是儿子命运不好。

    王安石《百年无事札子》:“臣以浅陋,误承圣问。”我浅陋,而被咨询。不能说成我因为浅陋,而被咨询。

    二、垫在谓语与宾语之间

    《孟子.梁惠王》:“五亩之间,树之以桑。”

    《战国策.燕策》:“自负以不肖之罪。”

    《史记.田丹列传》:“为绛缯衣,画以五彩龙文。”

    《汉书.贾山传》:“隐以金椎,树以青松。”“被以珠玉,饰以翡翠。”

    《汉书.晁错传》:“加以无水旱之灾。”

    《汉书.张禹传》:“亲问禹以天变。”

    诸葛亮《出师表》:“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驰驱。”

    刘知几《史通.叙事》:“加以一字太详,减其一字太略。”

    《论衡.逢遇》:“才高行洁,不可保以必尊贵;能薄操浊,不可保以必卑贱。”

    李密《陈情表》:“臣具以表闻,辞不就职。”

    《宋史.苏轼传》:“母程氏亲授以书。”

    苏洵《六国论》:“约以连兵大举。”

    李白《嘲鲁儒》:“问以经济策,茫然坠烟雾。”

    现代汉语中“给以批评(鼓励、指导、支持)”、“加以解决(压力、讨论、说明)”的书面语中的“以”,就是古汉语这种垫音助词的遗留。

    三、垫在谓语与补语之间

    《礼记.曲礼》:“年长以倍,则父事之;十年以长,则兄事之;五年以长,则肩随之。”第一个“以”字垫在谓语与补语之间;后两个垫在状语与谓语之间。

    《礼记.解经》:“若差毫厘,谬以千里。”

    《史记.太史公自序》:“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韩非子.内储说上》:“立以间,无以诏之。”言立了一会儿。

    《史记.项羽本纪》:“事成犹得封侯,事败易以亡。”

    《史记.绛侯世家》:“陈平智有余,然难以独任。”现代汉语继承了“难以”,凝固成一个词,而且是常用词。

    大量的“有以……”与“无以……”就是“有……”与“无……”的意思,也是垫在谓语与宾语之间,详见本书《“有以”与“无以”是多种意义的同形异构体》。

    四、垫在状语与谓语之间

    (一)垫在助动词状语之后。可比较以下三例。

    《孟子.告子下》:“我能以为君辟土地。”

    韩愈《董公行状》:“彼不能事君,能以事公乎?”

    《庄子.天道》:“臣不能以喻臣之子,臣之子亦不能受之于臣。”

    “能”与“不能”后都可以垫或不垫“以”字。还有“可以”“得以”“敢以”“欲以”中都是如此

    的用法。“能以”“可以”“得以”继承到现代汉语中凝固成为一个词。古代的例句就不举了。下面是“敢以”“欲以”的例句。

    《战国策.齐策》:“所为见将军者,欲以助赵也。”

    《史记.高祖本纪》:“沛公左司马曹无伤闻项王怒,欲击沛公,使人言于项王,欲以求封。”把“欲击沛公”与“欲以求封”对比,可见“以”与文意无关,可有可无。

    《史记.剌客列传》:“老母在,政身未敢以许人也。”

    又“得以交足下之欢,岂敢以求望邪?”

    《马氏文通》分词类虽然有“助词”一类,但偏偏不承认“以”字也应是一个。刘淇及本文认为是垫音助词的“以”字,他都认为是介词而省略后面的宾语。这种错误影响到现在的许多论著。

    (一)垫在范围、频率副词状语之后

    《左传.僖公十五年》:“晋未可灭,而杀其君,只以成恶。”

    《战国策.燕策》齐王逃遁走莒,仅以身免。”

    《韩非子.外储说右上》:“疑智足以言家事,疑母尽以听信疑也。”

    《史记.冯唐列传》:“其军市租,尽以飨卒。”

    《史记.乐毅列传》:“室有语,不尽以告邻里。”

    《史记.萧相国世家》:“吏皆送钱三,何独以五。”

    又“民所上书,皆以与相国。”

    《史记.李斯列传》:“率皆以诛亡。”是说都被杀了。

    《史记.项羽本纪》:“项羽见秦宫室皆以烧毁,又心怀思欲东归。”

    诸葛亮《出师表》:“事无大小,悉以咨之。”

    屈原《九歌.国殇》:“诚既勇兮又以武。”

    屈原《九章.惜往日》:“蔽晦君王聪明兮,虚惑误又以欺。”

    《孟子.滕文公上》:“子力行之,又以新子之国。”

    王安石《游褒禅山记》:“余于仆碑,又以悲夫古书之不存。”

    《战国策.秦策》:“赵国守备亦以十倍矣。”

    (三)垫在时态副词或时间状语之后《诗经.鲁颂.有鉍》:“自今以始,岁其有。”

    《庄子.天地》:“今也以天下惑,予虽有祈问,其庸可得乎?”

    《左传.僖公十五年》:“若晋军朝以入,婢子夕以死;夕以入,则朝以死。”《汉书.匈奴传》:“前以罢外城,省亭燧。”

    陈子昂《感遇》之三:“汉甲三十万,曾以事匈奴。”

    《孟子.滕文公下》:“其志将以求食也。”

    韩愈《原道》:“古之所谓正心而诚意者,将以有为也。”

    (四)垫在情态状语之后

    《史记.淮阴侯列传》:“然竟以胜,此何术也?”

    曹植《洛神赋》:“俯则不察,仰以殊观。”

    《史记.陈涉世家》:“得鱼腹中书,固以怪之矣。”

    《汉书.扬雄传》:“夫厚葬诚无益于死者,而俗人竞以相高。”

    《旧唐书.郭子仪传》:“公台之位,鼎足相乘,上以调三光,下以蒙五岳。”《敦煌变文集.李陵答苏武书》:“男儿生以不成名,死则葬蛮夷中。”欧阳修《与尹师鲁书》:“老母用术者言,果以此行为幸。”

    (五)垫在否定副词状语之后

    《孟子.万章上》:“一介不以与人,一介不以取人。”

    《战国策.秦策》:“怀重宝者,不以夜行。”“任大功者,不以轻敌。”

    《汉书.晁错传》:“情之所恶,不以强人。”

    《水经注.三峡》:“虽乘奔御风,不以疾也。”

    韩愈《胡良公慕神道碑》非其身力,不以衣食。”

    五、垫在连词之后

    《史记.剌客列传》:“自屠出肠,遂以死。”

    《史记.李斯列传》:“禹……遂以死于外。”“既以不能死,安托命哉?”

    《左传.隐公十一年》:“犯五不韪而以伐人。”

    《史记.孟尝君列传》:“先生得钱,即以多具牛酒而烧券书。息愈多,即以逃亡自捐之。”苏轼《教战守策》:“所不可者,有迟速远近,而要以不能免也。”

    《史记.李斯列传》:“不韦贤之,任以为郎,李斯因以得悦。”

    陶渊明《庚戌岁九月中于西田获早稻》:“人生归有道,衣食固其端。孰是都不营,而以求自安?”

    六、垫在其他情况下

    与刘淇所举韩愈“以歌以舞”类似的又如:

    《左传.昭公四年》:“恃险与马,不可以为安,从古以然。”言自古如此。

    《左传.昭公十三年》:“我之不共,鲁故之以。”我不供赋,是鲁国的缘故。可以换说成:“鲁故之而”。可见“以”无意义。

    《战国策.楚策》:“黄雀因是以。”

    曹操《短歌行》:“慨而以慷,忧思难忘。”

    古汉语的垫音助词又有“其”,详见《垫音助词“其及其研究之评论”》。又有“于”,详见《“于”的一种助词用法》。又有“之”,详见《对“之”“其”第一、第二人称说的否定置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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