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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字连续误增新义的清理否定——词尾“自”的深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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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研是大力提倡标新立异的,因为它难能可贵。但是,若把它看得容易而唾手可得,标新立异,就是错误的,甚至于是可笑的。但要对不合实际的标新立异作彻底否定,有时也是不容易的。所谓“说‘有’易,说‘无’难。”

    王力先生1927年在清华大学就读的结业论文是《中国古文法》,其中“句之种类”一节有“附言”说:某语没有某种句类。导师赵元任先生对此的批语是:“删‘附言’:未熟通某文,断不可定其‘无’某文法。言‘有’易,言‘无’难。”1943年王力先生在《中国现代语法.自序》中说:“我应该首先感谢吾师赵元任先生,当年他对于我的《中国古文法》不曾给予一句褒语,这是消极地不奖励我走上‘蔽’的道路。他在那篇论文上批的‘说有易,说无难’六个字,至今成为我的座右铭。”

    1984年《中国古文法》由山西人民出版社影印出版,王力先生《序》中再次详说:“我这篇论文是梁启超、赵元任两位先生共同指导的。梁启超先生在封面上写了一个总批:‘精思妙语,为斯学辟一新途径。’论文里边还有‘卓越千古,推倒一时’的评语。赵元任先生相反,他对我的《中国古文法》不曾给予一句褒语。他用铅笔小字作眉批,专找我的毛病,其中最严厉的一句批评的话,就是:‘言有易,言无难。’这六个字后来成为我的座右铭。”

    “说‘有’易”,有几种情况,常见的是给词语增加新义,而依据却只是用所谓的新义可以把句子讲通,也就是“望文生义”。王力先生1980年的《关于古代汉语的学习和教学》中说:“什么叫做‘望文生义’,就是看到一句话,其中某个字用这个意思解释它,好像讲得通’以为就对了。其实这个意思并不是那个字所固有的意思,在其它的地方从来没有这么用过,只不过是在这个地方这样讲似乎讲得通。但是‘通’不等于‘对’,不等于‘正确’。你要说这样解释就通了,那就有各种不同的解释都能通的。为什么‘通’不等于‘对’呢?我们知道,语言是社会的产物,是全体社会成员约定俗成的。一个词在一定时代表示一定的意思,是具有社会性的。某个人使用某个词,不可能随便给那个词另外增添一种意思。因此我们阅读古文或注解古文时,就要仔细体会古人当时说那个话究竟是什么意思?那才是对的。我们的老前辈最忌讳望文生义,常常批评望文生义。可是我们现在犯这种毛病的人非常多。” (420)

    王力先生说的“通”不等于“对”,不等于“正确”,意思就是:随文释义不等于词的义项。古代语言学家对此有反复申说。例如《说文》:“鬈:发好也。”段注:“齐风《卢令》曰:‘其人美且鬈。’传曰:‘鬈,好貌。’传不言发者,传用其引伸之义,许用其本义也。本义谓发好;引伸为凡好之称。凡说字必用其本义;凡说经必因文求义。”《说文》:“艮:很也。”段注:“《易》传曰:‘艮:止也。’……许不依孔子训止者:止,下基也;足也。孔子取其引伸之义,许说字之书,嫌云止则义不明审,故易之。此字书与说经有不同,实无二义也。”(385)《说文》:“彻,通也。”段注:“按:《诗》‘彻彼桑土’,传曰‘裂也’;‘彻我墙屋’,曰‘毁也’;‘天命不彻’,曰‘道也’;‘彻我疆土’,曰‘治也’。各随文解之,而‘通’字可以隐括。” (段注就是强调要区分词典的义项解释与“随文释义”作疏通的不同。

    黄侃述、黄焯编《文字声韵训诂笔记》对此有多处强调。如《独立之训诂与隶属之训诂》:“《说文》之训诂,乃独立之训诂;《尔雅》乃隶属之训诂。独立之训诂虽与文章所用不相应可也。如许君曾注《淮南子》,文义字义多与《说文》不相应,可知许君对独立训诂与隶属训诂有别也。”?189)《说字之训诂与解文之训诂不同》小学家之训诂与经学家之训诂不同。盖小学家之说字,往往将一切义包括无遗。而经学家之解文,则只能取字义中之一部分。……是知小学之训诂贵圆,而经学之训诂贵专。”《经学训诂与小学训诂有异》:“黄先生云:小学之训诂贵圆,经学之训诂贵专。盖一则可因文义之联缀而曲畅旁通;一则宜依文立义而法有专守故尔。”

    总之,给词要立词典学的义项,必须“隐括”、“贵圆”、“守法”、“独立”,即高度概括性。而“随文释义”,却是“因文求义曲畅旁通”的“隶属性”而“贵专”。

    王力先生说的“可是我们现在犯这种毛病的人非常多”,就是违背了这些教导,从“随文释义”的“专”来“望文生义”,当作词义的“圆”,把“通”等于“对”,等于“正确”,从而以为对词义有所增加。这便是赵元任对王力先生告诫的“说‘有’易”而大误。这种情况是很多见的,一种是对某个词增加个别的新义,而不为研究者重视,影响不大。一种却是很有影响,从而被研究者接连仿效,致使对某个词积累增加的新义很多,却都是错误的。

    作战后要清理战场,物资部门经常要清点仓库。语言研究也必要对各种错误的新说作彻底清理。补说新义而误是正常的,或者可以是后继的确说新义的前导,或者可以使研究者对词义研究的错误方法有所借鉴。但这种可能的积极性,只有通过清理才能体现出来。不作清理,误说不仅在原有内容上误人,还会媒孽出新误。对误增新义作正确清理,不仅可以纠正它本身的视听,还词义系统合宜而简明的本来面目,而且可以在词义理论、疑难文句辨义、古籍校勘等方面有所裨益推助。

    “自”字的误增新义,从清代点滴性开始,竟然陆续增加出共二十七个义项。笔者先把所增的词义及分布情况,编号列目于下:

    一、名词类:(1)昔。

    二、代词类:(2)其。

    三、动词类:(3)像、似。(4)用。(5)有。(6)开始。

    四、形容词类:(7)深。

    五、副词类:(8)仍。(9)已经。(10)即、就。(11)确实。(12)最。(13)甚。(14)必。(15)别、另。(116)互相。(17)只、仅。(18)独。(19)语气转折副词。

    六、连词类:(20)假设连词。(21))承接连词,则。(22)并列连词,且。(23)转接连词,而。

    七、助词类:(24)助动词,可。(25)结构助词,所。(26)语助词。

    八、介词类:(27)对于。

    “自”字竟然有八种词性,竟然有杂乱的二十七个义项长期不为研究者知道,需要补增。众所周知,词的多义是一个有机的系统,其间是引申、扩大、缩小、转移等演变关系,不会是杂乱的义项堆积。仅此就可以判断它们都是误说。

    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断其一指,还要断其十指。清理就要彻底,要打歼灭战。倡说这些新义的例证共有一百七十多个,本文一个不漏的从词义、句意、求词义的方法、校勘等方面,具体详细的作否定论证。原引例文句苟简的,笔者补足,一般不作交代。引文有误的在括号中指出。

    一、名词:昔。

    代词或介词的“自”,能有“昔”的意思,不能让人相信。只有吴书是这样认定的:“自古,谓昔时也。或但言自,亦昔义也。(此义《释词》不载。)”吴书把《经传释词》简称《释词》。

    “自古”是从古代开始,“自”分明是介词,却被当作与“古”同义,而又换成“昔”。两次推导都是错误的。还说《经传释词》未收载此义,是他的发现。他有两个例子。

    《史记.齐太公世家》(按,原误作《齐世家》):“自吾先君太公曰:‘当有圣人适周,周以兴。’子真是邪?吾太公望子久矣。”吴书解释说:“自吾,犹‘昔吾’也。”其实“自”仍是介词:从。《史记.封禅书》:“自未作郞畤也,而雍旁故有吴阳武畤。”吴书解释说:“言昔未作之时也。”其实“自”仍是介词:在。

    从一个或几个同类例子以为某词有某新义,是可能的初步认识,还应当从其它类型的例子来检验。如果新义没有王力先生所说的是社会性,即普遍性,是不能成立的。“昔”义以及其它新义的提出,都没有这个重要论证环节。

    二、代词:其。

    《周书.庾信传》:“唯王褒颇与信相埒,自余文人,莫有逮者。”《助字辨略》解释说:“自余,犹云其余。此自字,亦语助也。”把“自余”整体解释为其余,不能算错。但说其中的“自”是无义的语助词,就是不得其解时没有道理的认定。

    到了徐书,就明确说“自余”中的“自”是“其”的意思:“‘自’既犹‘其’,亦有语法意义,非但语助也。”然而,“‘自’既犹‘其’”,这个前提是哪里来的呢?是他自己的认定:自余=其余,因此,自=其。刘淇说“自”是语助词,苟简,既对也误(详后)。徐书说意思是“其”,则完全错误。既认为是“其”,就应当不是语助词,却说“非但语助也”,自我矛盾。说明并没有明确的认识。

    徐书举有六例,其中“自余”两例,无须引录。《大词典》:“自余:犹其余;以外;此外。”不说“自”是“其”的意思,是对的。对古书做注释,把这个“自”解释成“其”的,极多见。语言界对“自”为什么会有“其”的意思,都放过而不作理会。只在“自余”中如此,已透漏出不合理。笔者以为,坚守常义,此处应当是介词“在”的意思。《大词典》“自”的介词义项在;于。《易.小畜》:‘密云不雨,自我西郊。’《诗.小雅.正月》:‘不自我先,不自我后。’晋张华《答何劭诗》之一:‘自昔同寮菜,于今比园庐。”’因此,“自余”就是:在余外。对此,我们还可以用“自外”、“自前”“自后”等词来对比验证。

    《北齐书.后妃传论》:“武成好内,并具其员,自外又置才人、采女,以为散号。”即在原有定制之外。《贤愚经》卷九:“自前已曾数返入海。”日僧圆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一“开成四年闰正月五日”:“入夜雷鸣,电光浩雨,似夏月雷雨。自后七个日降雨,至望始晴。”《刘宾客嘉话录.刘禹锡》叙老媪拔掉了老虎足上芒剌,“自后,(虎)掷麋鹿狐兔于庭”以报恩。“自”都是介词,同“在”。

    再说徐书其它的例子。《陌上桑》:“秦氏有好女,自名为罗敷。”《为焦仲卿妻作》:“中有双飞鸟,自名为鸳鸯。”韩愈《岐山下》:“丹穴五色羽,其名为凤凰。”徐书据后例的“其名”而与前两例的“自名”等同,说“自”之义是“其”,也是错的。对于“自名”,许多古文注释都解释成“本名”。但,本名就是原名,是对后来的改名而区别的。这并不合乎例子实际,因为从来都没有罗敷、鸳鸯另有与此不同的什么原名的说法。

    “自名为鸳鸯”例很特别,可作为讨论的引子。《山海经》多有说鸟或兽“其名自叫”、“其名自呼”的话,意思是:它的鸣声就是它的名字。这是用拟人化来说,鸟兽给自己取这样的名字。如此,“自名为罗敷”就是她自己取名叫罗敷。这种说法的意义是表现她的聪明才智。可见“自名”中不是“其”的意思,仍是代词“自己”。

    杜甫《晦日寻崔戢李封》:“威风高其(一作:自高)翔,长鲸吞九州。”徐书解释说:“原文当作‘威风自高翔’。自犹其,自高翔,即其高翔。”其实“高其翔”不能算错误,是仿楚辞句式。如《离骚》:“百神翳其降兮,九疑缤其并迎。路曼曼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学者以为那“其”字是形容词后面语助词。“高其翔”与“吞九州”,还有“高”与“吞”大致对仗的因素。而“自”与“吞”便不能对仗。倒是“自高”可能是“高其”的讹误。徐书既然把“其”字判为误字,却又据它而说“自”是“其”的意思。便如俗语所说“一个萝卜两头切”,出尔反尔,左右都是理了。

    退一步来说,即令把“自余”看成“此余”的通假,也比没有正确的论证而轻易说“自”是“其”的意思要平实的多。因为通假只是有条件的局部,而立新义却是关系到大局的。

    三、动词:像,似。

    仅吴书提出:“自,犹‘苟’也。若词,如词也。(此义《释词》不载)。”有三例:

    “《礼记.曾子问》:‘自卿大夫士之家曰私馆。’言若卿大夫士家也。《汉书.师丹传》:‘丹经行无比,自近世大臣,能若丹者少。’言如近世若丹之经行者少也。《董仲舒传》:‘自宰我、子贡、子游、子夏不能焉。’言若宰我也。”从所解释的“如近世”,可以证明所谓的“若词,如词”,是动词“像,似”的意思。这是从假设连词的“苟”、“如”作错误推导的。其实,三例都是介词“从”的意思。从卿、大夫,到士之家;从近世以来;从宰我等人;都不能这样。

    四、动词:用。

    《经传释词》:“自:词之‘用’也。”按,这个“词”字,在《经传释词》的术语中是虚词的意思,这里指介词。《经籍籑诂》“自”字条收集了一些以“用”解释“自”的例子,其实也都是介词,而不是动词。古代没有动词、介词的名称,而“用”有此两种词性,遂把动词义误说成介词。而《大词典》却把介词义误为动词。

    《大词典》“自”的介词义有三:由;从。在;于。由于;因为。没有“用”的义项。而实词义项。(4)是“用”。有二例。其一《尚书.皋陶谟》:“天秩有礼,自我五礼有庸哉。”但,孔传:“自,用也。天次秩有礼,当用我公侯伯子男五等之礼以接之。”孔疏:“‘由’,‘自’也。‘由’,是‘用’。故‘自’为‘用’也。’,可见“自”是介词“用”的意思。“用”的解释不能说错,但不是动词。其二《荀子.儒效》:“知之曰知之,不知曰不知,内不自以诬己,外不自以欺。”又引王念孙《读书杂志》的解释:“言内不用以诬己,外不用以欺人也。”是把原文的“自以”解释成“用以”。但是我们可以置问:“用”的宾语是什么?这是无法回答的。原文的意思本是:内不自诬己,外不自欺人。“自”是代词,不是动词,就没有宾语。其中的“以”是主语与谓语间的助词。可见,是把“自”的介词义的“用”,误增为动词义。

    五、动词:有。仅徐书有六例。

    傅玄《西长安行》:“香已不可烧,环亦不可沉。香烧日有歇,环沉日自深。”是说:环的下沉,自然一日比一日深。却被从所谓互文来论证是“有”的意思,全然不顾从来没有把“深”说成“有深”的。左思《招隐》:“非必丝与竹,山水有清音。何事待啸歌?灌木自悲咏。”是拟人化的说:连灌木自己都在悲咏,你就不必再啸歌了。而“灌木有悲咏”是很不通顺的话。杜甫《上兜率寺》:“江山有巴蜀,栋宇自齐梁。”仇兆鳌释言:“江山兼有巴蜀,栋宇起自齐梁。推其古迹。”这是非常正确的。所以“自”是介词。杜甫《太子张舍人遗织成褥段》:“掌握有权柄,衣马自肥轻。”是说:他们自然是轻衣肥马。徐书都是以所谓互文论证的。如果我们也如此论证,说“有”是“自”的意思,因而否定他的解释。又如何区分谁确谁误呢?

    杜甫《重简王明府》:“行李须相问,穷愁岂有(一作:自)宽。”于是被解释成“自”就是“有”的意思。按“岂有宽”(岂有宽缓)与“岂自宽”(岂能自己宽缓)是相同的意思,所以有“自”与“有”的异文,不能据此说“自”就是“有”的意思。王枢《古意应萧信武教》:“人生乐自极,良时徒见违。”是说:人生的乐趣自然要穷尽;但良时错过了。徐书的解释:“乐是有限的,故良时空相违。”既然有限,就不能说“违”,可见“有”的解释错误。

    六、动词:开始。

    裴书:“‘自’,‘始’也。见《说文》王部‘皇’篆说解。”有二例。

    按,《说文》:“皇:大也。从自、王。自,始也。始王者,三皇,大君也。自读若鼻。今俗以作始生子为鼻子是。”然而,金文“皇”字中部是圆圈内有一横,上部是三或四条斜光线,下部是“土”字。《汉语大字典》引吴大澄《古籀补》:“皇,大也。日出土则大,日为君象,故三皇称皇。”又引朱芳圃《殷周文字释丛》:“皇即煌之本字。”另有按语:“皇象王者冠冕形。”就是说,到篆体才变成“皇”的字形。可见许慎“从自、王。自,始也”的分析不确。

    裴书有二例。《尚书.酒诰》:“肇牵车牛,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厥父母庆,自洗腆,致用酒。”实际是说:当儿子从远处经商回来孝敬父母,父母高兴时,自然可以饮食丰盛而用酒。孔传:“子乃自絜厚致,用酒养也。”解释成“自己”,也可。《尚书.多方》:“自作不和,尔惟和哉!尔室不睦,尔惟和哉!”而孔传:“小大多正自为不和。”可见,与“尔”对比的“自”只能是“自己”。

    《大词典》“自:开始。”有二例。《韩非子.心度》:“法者,王之本也;刑者,爱之自也。”《南史.夷貊传下.武兴》:“武兴之国自于此矣。”都应是介词。《心度》开篇即说:“圣人之治民,度于本,不从其欲,期于利民而已。故其与之刑,非所以恶民,爱之本也。”可证“爱之自”即“爱之由”:刑,是由爱(而设的)。如果理解成刑是爱的开始,就会推导出没有刑就没有爱,便是大大不合理的了。“武兴之国自于此”即“武兴之国由于此”。

    七、形容词:深。

    姚文说:“自”有“实”之义与“最”之义(按,详见后文)。又说:“(它们)皆言程度之深,可合并为一(就是‘深'),此义魏晋时常见。”形容词的“实”,表示程度甚的“最”,竟然能合并为“深”的意思。这个说法毫无道理。且看他的四例。

    王羲之《杂帖》:“省君书增酸,恐大分自不可移。时至,不可(按,可字原被脱漏)以智力救,如此。”实际是说:寿命自然不可改变。树根之类,可以说“深不可移”,但“寿命短而不可改变”怎么能说成“寿命深不可移”呢?“根深、水深”之类难道能说成“根自、水自”之类吗?

    王羲之《与人书》:“去此二贤,仆书次之。须得书意转深,点画之间皆有意,自有言所不尽。得其妙者,事事皆然。”是说:自然有言所不尽的韵致。其中“转深”不能写成“转自”,充分证明“自”没有“深”的意思。

    王羲之《杂帖》:“先是之欢,于今皆为哀苦,自非复衰年所堪,岂复以既往累心。率事自难为怀,如之何?”是说:自然不再是衰年所堪;自然难以为怀。如果说成“深非复衰年所堪”“深难为怀”,都是不通顺的。

    陆云《与兄平原书》:“前后读兄文,一再过便上口语。省此文虽未大精,然了无所识。然此文甚自难。”实际是说:甚难。“自”是词尾。“甚深难”、“甚浅难”之类都是病句。

    姚文却认定说:这四例“‘自’言程度之深甚明”。

    八、副词:仍、尚。

    吴书首先以两例立说:“自,‘由’也。由通‘犹’,故自亦训‘犹’。(此义《释词》不载。)”

    这个推论方法是错误的。“由”因同音而通“犹”,“自”并不同音,怎么能训“犹”呢?

    《汉书.冯唐传》:“唐以孝著而为郎中署长,事文帝。帝辇过,问唐曰:‘父老何自为郎?家安在?’具以实对。”具以实对,就是用“唐以孝著而为郎中署长”的实际情况回答。可见“何自为郎”的意思是:从什么出身成为郎的。“自”是介词。《史记.冯唐列传》,《索隐》:“案:崔浩云:‘自,从也。帝询唐何从为郎。”’《助字辨略》对此例,在“自:由、从”专条下引崔浩的解释而言:“愚案:此言从何出身成为郎也。”《广释词》也解释成“因何为郎”。但吴书却解释成“何犹为郎”,明显错误。

    《史记.秦本纪》:“景公母弟后子针……富,或廷之,恐诛,乃奔晋……晋平公曰:‘后子富如此,何以自亡?”’晋平公不知“恐诛,乃奔”的原因,是问:因何自动出亡?吴书解释成“何以犹出亡”,把强调性的“自”,改变成一般性的“犹”。前面没有出亡,就不能用表持续的“犹”。

    江书“自:仍、尚,副词”条有三例。

    《捜神记》卷三:“夜半后,见东壁正白,如开明门。呼左右,左右莫见。因起自往,手扪摸之,壁自如故。”其实是说:本来如故。是叙事者的话,传示了“如开明门”只是人的幻觉而已。“仍然如故”却是有歧解的。一种是没有变动的如故。一种是变动后再如故,就等于有“如开明门”的事实,而不合实际。所以不必用“仍然”解释。

    同书卷一七:“给使白诞曰:‘人盗君膏药,颇知之否?’……试为视之,封题如故。诞曰:‘小人故妄言。膏自如故。也是说本来如故,与上例相同。

    《异闻记》:“广定往视,女故坐冢中,见其父母,犹识之,喜甚。……父母去时所留衣被,自在冢中。”按,引例苟简,断句不当。应是:“……衣被,自在冢中,不往来,衣服不败,故不寒冻。”鲁迅《古小说钩沉》和《抱朴子内篇三》都是如此标点的。“自在冢中”句,是说女孩自从到冢中后,不从深的冢洞爬出爬进,所以衣服不破坏。不是说衣服和被褥仍在冢中。而“衣被”只指衣服。文章前面交代说:“以数月许干饭与水浆与之。”没有说留有被褥与换穿的衣服。败坏的衣服仍在冢中,也没有表达意义。

    九、时间副词:已经。江书有二例。

    《灵鬼志》:“开妆器,忽然见父母在泽壶(按,原被误引成:壹)中,不知何由得出,复往请之。其人云:‘君当更作千人饮食,以饴百姓穷贱者,乃当出。’即作,其父母自在床上也。”实际是说:本在床上。隐含的意思是,父母的位置并没有变化。所谓两个大人能被法术弄到一个装润脸油的小壶中,那是对假编的幻术的神异说法。此例的前文叙:一匹马被置入五斗罂中。术士叫他给百人舍饭后再看,“(马)还在柱下”。就是说还在原地未变,很可作为对比。

    这类志怪故事,实际是作语言趣智游戏,不但不是宣扬实有那种不可能的法术,而且是巧智的暗示:所谓那样的法术都是编造的。这是研究者必应细心体会的。“还”有“回”义。“还在柱下”可以有本在柱下、返回在柱下的歧义。这类志怪故事就是利用这种歧义,特作“言在此而意在彼”的巧说。不是以法术骗人,正是以语文知识骗人而考人。试想:润面油为防挥发、弄脏,必有壶盖,只能是陶瓷作的,不透明。即令父母被装在里面,打开妆器时,岂能看到父母被装在瓷瓶中?这些都是作者有意写出的破绽,来启悟读者。所谓“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也就是技巧一脉相传的趣说。

    《世说.雅量》:“庾太尉风仪伟长,不轻举止,时人皆以为假。亮有大儿数岁,雅重之质,便自如此,人知是天性。”是说:便如此。“自”是词尾。

    《语辞例释》再次言议,虽有十六例之多,都是从译述可“通”而认定性的。我们却可以把它们都归回到常义中,无须破例。

    例(1)杨炯《折杨柳》:“藁砧何处在?杨柳自堪攀。”被解释成:杨柳业已抽条而征人尚未还家。这自然不违句意。但扣紧常义的话,却是:我自然可以攀折杨柳而怀念你。

    例(2)李端《逢南中使因寄岭外故人》:“信回人自老,梦到月应沉。”是说:等到你来信时我自然老了。“自”与“应”都表示必然。“已经”是相关的事理,不是词义。所以也可以把“已经”再置入,说成:等到你来信时我自然已经老了。

    例(3)司空曙《哭曲山人》:“忆昔秋风起,君曾叹逐臣。何言芳草日,自作九泉人?”是说:你自己怎么也亡故了呢?“君”与“自”对应复说。

    例(4)朱余庆《泛溪》:“余卉才分影,新蒲自作丛。”是说:本性作丛。《艺文类聚》卷八十二《蒲》引《续述征记》:“乌常沉湖(齐人谓湖为沉)中有九十台,皆生菖蒲。云秦始皇游此台,结蒲系马,自此蒲生则结。”蒲生则结的前提便是丛生。《本草纲目.菖蒲》:“一根旁引三四根。”“蒲丛生水际。”可证本性作丛的事理。

    例(5)白居易《嵩阳观夜奏霓裳》:“开元遗曲自凄凉,况近秋天调是商。”应是:听见开元遗曲本来就感到凄凉。

    例(6)陆龟蒙《和袭美馆娃宫怀古》:“江色分明绕练台,战帆遥隔绮罗开。神波自厌荒淫主,句践楼船稳帖来。”应是:水神自然(或本来)就厌恶荒淫主。如此表述才有力。说已经厌,就意味着以前不厌,便不合事理了。

    例(7)叶梦得《满江红》(重阳赏菊,时予已除代):“回首去年时节,开口笑,真难得。史君今郡更,自成行客。霜鬓不辞重插满,他年此会何人忆?”是说:你今年仍在原来的郡,我自己因除代而成行客,不能与你聚会。

    例(8)陈亮《汉宫春》:“诗人越样眼浅,早自成章。”这个“自”应是时间副词的词尾。《语辞例释》就说:“自,词缀,多缀于单音节副词之后,构成双音副词,‘自’在其中不为义。”

    例(9)《九世同居》第一折:“似这般富贵荣华天付与,俺端的心自足。”说自然满足。

    例(10)《东郭记》廿四出:“时世自是如此,老丈何见之晚乎?”言本来如此,一开始就如此,从来如此。作“已经如此”,就打了折扣,推后了如此的时间。《大词典》:“自是:自然是;原来是。唐杜甫《古柏行》:‘扶持自是神明力,正直原因造化功。’唐李商隐《咸阳》:‘自是当时天帝醉,不关秦地有山河。’宋陆游《读近人诗》:‘琢雕自是文章病,奇险尤伤气骨多。’董必武《吊赵一曼烈士》:‘自是中华好儿女,珠河血迹史千秋。’”又如李煜《相见欢》:“自是人生常恨水常东。”用水永远东流比喻人生永远遗憾。《语辞例释》也说:“‘自’又经常与‘是’连用而构成一熟语,等于说‘本是’。”论者此例却没有通盘考虑自己的解说,有了矛盾的地方。

    例(11)王勃《别人》:“久客逢余闰,他乡别故人。自然堪下泪,谁忍望征尘?”释者言:“谁忍,怎忍,与‘自然’相应。意即已堪下泪,不忍目送。”但这种相应不能决定“自然”就是“已经”的意思,它还是常义。自然堪下泪,包含着已经下泪;而已经下泪,不一定是自然的。

    例(12)高适《塞下曲》:“独宿自然堪下泪,况复时闻乌夜啼。”此与下例,情况同上例。

    例(13)李咸用《和修睦上人听猿》:“禅客闻犹苦,是声应是啼。自然无稳梦,何必到巴溪。”

    例(14)杨凝式《题壁》:“院似禅心静,花如觉性圆。自然知了义,争肯学神仙。”本来知了义,才是绝对的肯定;已经知了义,则打了折扣:原来不知。

    例(15)徐铉《北苑侍宴杂咏竹》:“劲节生宫苑,虚心奉豫游。自然名价重,不羡渭川侯。”

    例(16)裴大章《恩赐魏文贞公诸孙旧第以导(按,原被误成:寻)直臣》:“古瓷开泉水,新禽绕通楹。自然垂带砺,况复激忠贞。”此两例同例(14)。

    《笔记汇释》也有二例。

    《容斋四笔》卷九《蓝尾酒》:“白乐天诗:‘三杯蓝尾酒,一碟胶牙糖。’唐人言‘蓝尾’多不同,‘蓝’字多作啉……以啉为贪婪之意,或谓啉为燷(按,原误录为:惇),如铁入火,贵其出色,此尤无稽。则唐人自不能晓此义。”是说:酒名是唐人取的,而唐人自己有不能晓此义的。

    《志雅堂杂钞》卷上:“今之消息者,不知起于何时,然药方《千金方》自有按摩之术,如十段锦之类是也,唐时有按摩博士。”是说本有。此例与后文“自有一种竹”的表述相同,释者却把后者另解释成“却有”。可见完全是从“通”句意来立新义而自相矛盾。

    十、副词:即、就。

    裴书首说二例。《韩非子.说林上》:“韩魏反之外,赵氏应之内,智氏自亡。”分明是说自然就灭亡。《战国策.赵策》作“智氏遂亡”,这本是殊途同归的另一措句。所以也可以说“智氏自遂亡”。裴书论证说:“遂”亦“即”,故“自”亦“即”。这不是论证词义的科学方法。按此逻辑,也就可以说“遂”亦“自”。而“自”亦“己”,于是“己”亦“遂”、亦“即”了。如此的话,词义还有什么科学性呢?

    《荀子.劝学》:“蓬生麻中,不扶而直。”有的书间接引意,作“不扶自直”。裴书说:“‘而‘乃’皆与‘即’同义。”因而“自”就是副词“即”之义。但是“不扶而直”的“而”,分明是状语与谓语间的结构助词。“而”绝对没有“即”的意思。这是把不同的表述混淆为相同。

    徐书增加四例。《汉书.王褒传》“离疏释躊”,颜注有“躊自今之鞋耳”句,官本“自”作“即”。但今中华书局校点本作:“躊(自)今之鞋耳。”按照校勘体例,表示“自”是误字,是因与“即”的左旁形近而误。论者不知校勘,反而据误字来说新义。

    汉乐府《伤歌行》:“微风吹闺闼,罗帏自飘扬。”张祐《题金陵渡》:“金陵津渡小山楼,一宿行人自可愁。”肖绎《咏云阳楼檐柳》:“杨柳非花树,依楼自觉春。”都明显是常义的“自然江书有二例。

    《捜神记》卷一:“兰香降时,硕问:‘祷祀何如?’香曰:‘消魔自可愈疾,淫祀无益。’香以药为消魔。”是说自然可以愈疾。《小说》:“床不须局脚,直脚自足。”是说自然满足使用了。又:“二子委甑,窃听客语,饭落成糜,而进。客行,太丘将责之。具言其故,且诵客语无遗。太丘曰:‘但糜自可,何必饭邪!’”也是说:自然可以了。讲成“就可以”,并无新颖优长之处。

    十一、副词:实。仅徐书有四例。

    温自升《从驾幸金墉城》:“兹城实佳丽,飞甍自相并。”按,“自相”就是:各自互相。徐书说:“‘实’‘自’互文,‘自’犹‘实’也。”其实这不是互文。位置相同只是互文的必要条件,而不是互文的充分必要条件。还必须词性及意义对应和互补。互文更不是必定是同义词。

    《中国语言学大辞典》:“互文:在连贯的话语中,上文省了下文出现的词,下文省了上文出现的词,参互成文,合而见义。如王昌龄《出塞》:‘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字面上‘月关’分属‘秦汉’,意思上是合指的,即‘秦汉时明月秦汉时关。’”

    乐府诗《翳乐》:“人言扬州乐,扬州信自乐。”是词尾的例子。徐书则据《孟珠》“人言孟珠富,信实金满堂”,而言“信自”就是“信实”。便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同义词未必同结构、同语素。如果“自”有“实”的意思,“确实”“真实”“朴实”“实际”“证实”等词语中,为什么“实”字不能换成“自”字?王建《宫中词》:“自是桃花贪结子,错教人恨五更风。”徐书:“‘自是’与‘错教’对言,‘自是’即‘实是’。”而《语辞例释》即把此例正确解释成:自然是;本来是。杜甫《送孔巢父谢病归游江东兼呈李白》:“自是君身有仙骨,世人那得知其故。”言本有仙骨。

    十二、程度副词:最。仅徐书有五例。

    殷仲文《南州桓公九井作》:“景气多明远,风物自凄紧。”实言本凄紧。徐书:“‘多’‘自’互文,‘自’训‘最’,有‘多’义。”然而“自”训“最”,“最”有“多”义,都只能是信口而言。萧纲《雁门太守行》:“陇暮风恒急,关寒露自浓。”是说自然浓、本来浓。按照他的互文方法,也只能说“自”有“恒”的意思,却怎么又凭空成为“最”的意思呢?萧绎《燕歌行》:“燕赵佳人本自多,辽东少妇学春歌。”言本来多。刘孝绰《侍宴饯张惠绍应诏》:“沧池诚自广,蓬山一何竣。”言本来广。“自”都是词尾。徐陵《杂曲》:“碧玉宫妓自翩妍,绛树新声最可怜。”是说:自然翩妍。徐书释言:“最”一作“自”,因而是同义词。按,作“自”必误,因为犯重了。

    十三、程度副词:甚。

    陆云《与兄平原书》:“前后读兄文,一再过便上口语。省此文虽未大精,然了无所识。然此文甚自难。”

    本文在申说“七、形容词:深”时,曾引姚文说:此例“‘自’言程度之深甚明”。然而姚文又说:此例“‘甚自’连文,亦可证‘自’的‘甚’义。”真是要把一个女儿嫁给两家了。这是凭感想轻说新义的最典型的例子。这个“自”字,许多语言学者都说是词尾。

    十四、肯定副词:必;定。

    姚文:“‘自’本有自然之义,又有甚义,由此引申,则有定、必之义。”姚文举有四例。

    《捜神记》卷四:“可为买两量丝履,自相厚报。”实在是说:自然厚报。同书卷三:“故知假托之数,非妖咎之征,自无所忧也。”又,“从取三升饮之,病自当去。”王羲之《杂帖》:“想胜才弘之,自当有方。”姚文认定说:“以上各例,‘自’的必、定之意很明显。”其实也都是“自然”的常义。

    “自然”与“必然”只是事理相通,而不是词义相同。“表演不够自然”不能说成“表演不够必然”。“这没有必然性”也不能说成“这没有自然性”。“不必”“务必”“必定”等词中,不能换成“自”字,就是“自”不等于“必”的最简单的证明。《现代汉语词典》:“必然:表示事理上确定不移。”“必定:(1)表示判断或推论的确凿或必然。(2)表示意志的坚决。”“自然:不勉强;不局促;不呆板。”可见是有差别的。古汉语中的情况相同。表示程度大的“甚”也绝不能引申出“必”义,所以姚文不能举出“甚”字单用是必义的例子。

    十五、副词:别;另。

    《词诠》:“副词。今言‘另自’‘别自’。”有二例。

    《汉书.张安世传》:“上追思贺(明按,即掖庭令张贺)恩,欲封其冢为恩德侯,置守冢二百家。……故安世深辞贺封,又求损守冢户数,稍减至三十户。上曰:‘吾自为掖庭令,非为将军也。’”应是:我本是为掖庭令而封的。不是为将军你封的。“另”的解释不确。《世说.言语》“南阳庞士元”条注:“此间自有伏龙、凤雏。”按,语出《襄阳记》:“德操曰:‘俗士岂识时务?此间自有伏龙、凤雏。’谓诸葛孔明与士元也。”针对以为没有那样的人而言:自然有。不是甲说此人是如此,乙说另一个人是如此。

    至于“另自”“别自”,其中是词尾,不能证明“自”有“另”之义。“自”本是自己,怎么又会成为相反的“另”之义?

    《古汉语虚词》补出一例。《诗经.大雅.桑柔》:“维彼不顺,自独俾臧。自有肺肠,俾民卒狂。”杨伯峻翻译成:“另自有一付心肠,使人民终于发狂。”但孔疏:“自以己有肺肠,行心所欲。”可见还是代词“自己”。

    十六、副词:相;互相。徐书独言,虽有十六例,却不但不能成立,而且有许多违误。

    例(1)曹操《却东西门行》:“田中有转蓬,随风远飘扬。长与故根绝,万岁不相(一作自)当。”相逢、相合,是两方面回合,怎么能说成单方面的“自当”呢?“自”的异文必误,所以今时多种论著对此异文都置之不顾。徐书却据而增说新义。

    例(2)阮籍《咏怀》之七十六:“声色为胡越,人情自逼遒。”是说:原本同样地位的人分化为荣升和辱沉的两类后,强者自然是逼迫弱者的情势。哪里有强与弱互相逼迫的情况?

    例(3)陶渊明《饮酒》之一:“忽与一觞酒,日夕欢相(一作:自)持”。吕叔湘1934年《相字偏指释例》已说:“动词之前有偏指之相则宾语隐而不见。”《大词典》:“相:表示一方对另一方有所施为。”仅一方对另一方有所施为,就是偏指。此“相持”就是“自持(酒)”的意思。“相”仅是语法标志,并不是“互相”的意思。如果是“互相持”,那就成了“酒”还能“持”人的咄咄怪事。

    例(4)王僧孺《春怨》:“独与响相酬,还将影自逐。”自逐,就是“逐自”的倒置。人的影子总是追随着人。没有人,就没有影子。怎么能反过来说,没有影子就没有人,因此是人追逐影子呢?为求新义,连最基本的事理都不顾了。

    例(5)王褒《陌上桑》:“重重相荫映,软软自芬芳。”是说本芬芳。“相”字只能用在动词前面,不能用在形容词前面。古今汉语都是如此。

    例(6)杜甫《游修觉寺》:“径石相萦带,川云自去留。”说浮云各自去或留。可以说都去、都留,不能说互相去、互相留。

    例(7)杜甫《寄岑嘉州》:“外江山峡且(被误录为:此)相接,斗酒新诗终自疏。”按,“终自”为词,“自”是词尾。如果是“相疏”,则又成为酒、诗与人疏远的咄咄怪事。

    例(8)杜甫《昼梦》:“桃花气暖眼自醉,春渚日落梦相牵。”因桃花香气,自然使诗人眼合如醉。如果是“相醉”,那又是眼使什么醉了呢?

    例(9)杜甫《倦夜》:“暗飞萤自照,水宿鸟相呼。”荧光微弱,所以诗文中往往趣说:萤只是为自己照路。如王符《潜夫论》:“萤飞耀自照。”傅咸《萤火赋》:“顾见萤火,热以自照。”所以仇兆鳌解说诗句意思是:“月落之后,暗萤自照。”暗萤自照,寓含人的孤寂感。如果是相照,又是与什么合成“相”呢?

    例(10)杜甫《雨》:“轻筵须相向,纤締自疑。”是趣说:需要扇子向怀的时候,恐怕葛衣猜疑它自己也到该穿的时候了。不可能是葛衣与另一个什么互相猜疑。

    例(11)杜甫《风疾舟中伏枕书怀》:“生涯相汩没,时物正(一作:自)萧条。”但“自萧条”是自然萧条的意思。徐书说:“以上皆‘相’‘自’互文,是‘相’犹‘自’也。”这是错误的。

    例(12)李贺《咏怀》:“不见青溪鱼,饮水得相(一作:自)宜?”此与例(3)类同。

    例(13)萧衍《子夜四时歌。夏歌》:“玉盘着朱李,金杯盛白酒。虽欲持自亲,复恐不甘口。”是说:我想请你吃和饮,以表示自己的亲爱,又恐怕你嫌不甘口。“互相亲”的解释完全错误。

    例(14)陈叔宝《有所思》:“荡子好兰期,留人独自思。”自思,就是自己单方面想。若换成“相思”就成为指双相思的误解。

    例(15)唐人赵氏《杂言寄杜羔》:“梁州秦岭西,栈道与云齐。羌蛮万余落,矛戟自高低。”是用天险与**来劝丈夫不要远行。所以“高低”是偏义复词,义偏于“高”,“低”是虚陪的。意思是:自然有那无数的羌蛮手持高高即长长的矛戟,多么危险呀!所以,“相高低”的解释不合句意。

    例(16)高允《罗敷行》:“王侯为之顾,驷马自踟躇。”由于乘者的后顾,马自然就踟躇而慢了。而“驷马互相踟躇”却是病句。

    十七、范围副词:只。仅徐书说:“自犹‘祗’(适也),自亦作只,亦作但,副词。”有七例。

    《史记.冯唐列传》:“李牧为赵将,居边,军市之租,皆自用飨士。”是说:都是军队自己用,不上交。换说成只用于军人吃,是整体意思相同,不能证明“自”的意思是“只”。同文:“尽以飨士卒。”被论者用来证明“自”的意思是“只”。然而“尽”与“皆”相承,“全”的意思,反而证明把“自”解释成“只”是非常错误的。

    韩愈《酬裴十六功曹巡府西驿途中见赠》:“多才自辛苦,无用祗因循。”是说多才的人自然辛苦,所谓能者多劳。而“只辛苦”却意味着劳而无功,有了歧义。

    陈陶《闲居杂咏》:“中原莫道无麟凤,自是皇家结网疏。”自然是皇家遗漏了人才。“只是”便减少了力度。陈陶《泉州剌桐花咏》:“只是红芳移不得,剌桐屏障满中都。”徐书说:“‘自是’正作‘只是’。”又是把殊途同归混为全同。

    崔涂《春夕旅怀》:“自是不归归便得,五湖烟景有谁争?”说:本是不想回去。解释成只是不回去,就减弱了力度。《大词典》:“自是:(4)只是。”也用此例。但《大词典》“自”条并没有“只”的义项,自我矛盾。

    杜甫《海棕行》:“左县公馆清江潰,海棕一株高如云。龙鳞犀甲相错落,苍棱白皮十抱文。自(一作:但)是众木乱纷纷,海棕焉知身出群。”若按“但”字,就是转折连词;若按“自”字,就是:正是夹杂在乱纷纷的众木之间,海棕就不被人知是名贵之材。把转折连词的“但”,解释成表示数量的副词“只”,实在鄙陋之至。

    杜甫《送重表侄王砯(按,此字原被脱漏)评事使南海》:“长者来在门,荒年自蝴口。家贫无供给,客位但箕帚。”被解释说:“‘自’‘但’互文,‘自’犹‘但’也。”其实“自煳口”是说:顾自己煳口。

    十八、范围副词:独。仅徐书说:“自犹‘独’,副词。凡言‘独自’,复词同义。”有十二例。

    例(1)刘孝威《独不见》:“独寝鸳鸯被,自理凤凰琴。”例(4)庾信《奉和永丰殿下言志》十首之九:“野鹤能自猎,江鸥解独渔。”例(7)孟浩然《夜归鹿门歌》:“岩扉松径长寂寞,唯有幽人自来去。”例(8)施肩吾《代征妇怨》:“长短艳歌君自解,浅深更漏妾偏知。”例(10)杜甫《归雁》二首之一:“云里相呼疾,沙边自宿稀。”例(11)杜牧《旅宿》:“旅馆无良伴,闲情自悄然。”按,“独”犹如“单”,是形容词,“自”是代词。在某些情况下虽事理相通,而不是同义词。

    例(2)颜之推《和阳纳言听鸣蝉篇》:“垂阴自有乐,饮露独为清。”例(3)庾信《和宇文京兆游田》:“熊饥自舐掌,雁惊独衔枚。”各是说自然有乐趣、自然舐掌,都不能换说成“独”。

    例(5)崔鲁《春日长安即事》:“一百五日又欲来,梨花梅花参差开。行人自笑不归去,痩马独咏真可哀。杏酪渐香邻舍粥,榆烟将变旧炉灰。画桥春暖清歌夜,肯信愁肠日九回?”是说:寒食节虽是祭奠亲人的风俗,但实际是活人借此而游春欢乐。来上坟祭奠的人如同游人,自然是笑而不归,倒对比出无知的马反而独自哀鸣。不能说上坟祭奠的人独笑,而其它人不笑。

    例(6)崔涂《过陶征君隐居》:“衰柳自无主,白云犹可耕。不随陵谷变,应只有高名。”是说:自然无主了。被解释说“衰柳独无主”,那么对比的是什么有主呢?是白云吗?例(9)杜甫《奉送王信州傍北归》:“壤歌惟海甸,画角自山楼。”是说画角从山楼吹起。自,介词。例(12)戴叔伦《送友人东归》:“徘徊灞亭上,无语自伤春。”被解释说“谓无语独伤春”。然而,没有仅送者感伤而被送者欢乐的情理。徐书经常用异文论证新义,而此诗一本作“无语共伤春”,可证“独伤春”的理解错误。对新义有妨碍的这种异文,论者就有意隐蔽了。自伤春:自然伤春。

    十九、表示语气转折的副词:却;可是。先由《语辞例释》申说,有十二例。

    例(1)李贺《感春》:“春暖自萧条,花悲北国骚。”实际是对比自己萧条。王琦《李太白诗汇解》引《吕氏春秋》:“齐有北国骚者,结宛网,捆蒲苇,织屦履,则养其母。”从而说:“长吉有母家贫,故以自比。”而《语辞例释》:“日暖花开本是佳景,现却因心事而深感萧条悲怆。‘自’表转折语气显赫可见。”其实,作为代词主语的“自己”义,才是显赫可见的。所谓虚词的转折语气,还要学者研究作新论的词义,即令正确,也是难知的了。说例句有转折的语气,是对的,但是,语气也可以不用词语表示。许多语法关系都可以是没有语法形式的,许多复句都是没有

    连词的。如“他努力了,没有成功”,就是无转折连词的转折复句。

    例(2)曹邺《弃妇》:“见多自成丑,不待颜色衰。”见的多了自然就无新鲜感而被看成丑。例(3)许裳《写怀》:“青云知有路,自是致无因。”青云直上的路,自然是没有因缘。

    例(4)司空图《自河西归山》:“乡关不是无华表,自为多惊独上迟。”说自己因为多惊独上迟。

    例(5)戎昱《苦哉行》:“彼鼠侵我厨,纵狸授粟肉。鼠虽为吾(按,被误成:君)却,狸食自须足。”是说食物自然须要满足。并没有转折关系。

    例(6)杜荀鹤《观棋》:“算人常欲杀,顾己自贪生。”顾己就自然贪生。并没有转折关系。例(7)李肆《读长恨辞》:“当时更有军中死,自是君王不动心。”是说他们自然是君王不动心的。“自然是”,单刀直入,直接明快。所谓转折语气,反而泯没了句子的风格。

    例(8)文天祥《安庆府》:“长江还有险,中国自无人。”是说自然没有勇挑重担的人。

    例(9)苏轼《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是说就是不思量,自然也难忘。

    例(10)晁补之《金凤钩》:“一栏红药,倚风含露,春自未曾归去。”是说春自然未曾归去。例(11)陆游《鹊桥仙》:“时人错把比严光,我自是无名渔父。”是说我本是无名渔父。

    例(12)朱敦儒《减字木兰花》:“白日青天,我自心情胜少年。”是说我本心情胜少年。《笔记汇释》继有四例。

    《太平广记》卷四零二《燕昭王》:“昭王常怀握此珠,当甚暑之月,体自清凉。”如果没有珠的原因,可以是转折的事理;有珠,只能是:自然清凉。

    同书卷二八二《刘道济》:“尝梦见一女子,引生入窗下……后频于梦中相遇,自不晓其情。”是说自己(却)不晓其情。转折的事理,仍可以再用词语表示。

    同书卷一五五《李固言》:“元和初,进士李固言就举,忽梦去看榜,见李固言第二人上第。及发榜,自是顾言,亦第二人。”是说:本来是顾言。隐含的意思是:他把“顾言”错看成“固言”。

    《曲洧旧闻》卷四:“《笔谈》载淡竹叶,谓淡竹对苦竹,凡苦竹之外,皆淡竹也。新安郡谷中自有一种竹,叶稍大于常竹,枝茎细,高者尺许。”是说:本有另一种竹。

    二十、假设连词:苟;假若。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只限于“自非”词中。

    《经传释词》:“自,犹‘苟’也。成十六年《左传》:‘自非圣人,外宁必有内忧。’言苟非圣人也。”吴书继续补例,有含“自非”词的四例,可不赘引。《词诠》:“自:假设连词,苟也。恒以‘自非’连用。”共有含“自非”词的九例,包括吴书所举。徐书、江书、《辞源》、《大词典》都有此释,但只限于“自非”一词。

    《古汉语虚词》:“‘自非’为假设否定的固定连词性词组,义为‘如果不是’。偶然有作‘自无’的:‘自无圣王,民散久矣。’(《晋书.纪瞻传》)”

    但是俞敏《经传释词札记》卷八“自”字条批评说:“案:‘非圣人’是‘没到圣人的地步的’。并不意味着就指愚人说的。拿下围棋的说吧。最高的叫九段。‘自非九段’就是‘自八段以下’,当然也可以直到初段,甚至于九子一先的棋。‘自非圣人’就是‘自圣人以下’。根本用不着改字。王引之‘自’犹‘苟’,实在是鲁莽灭裂。” (133)即“自”仍然是介词“从”的意思。真可以说解释得入理而简洁。“自非”的“自”仍然是介词,这与“自余”的“自”仍然是介词,是一样的。王克仲《意合法对假设义类词形式的作用》对“自非”的解释:

    “《说文》:‘皇,大也;从自、王。自,始也。始王者,三皇、大君也。’许慎释‘自’为‘始’。‘始’有‘本’‘原’一类意义……是知‘自非’即‘本非’或‘原非’。其中的‘非’字是‘不是’的意思。

    说者常把‘自非’释为‘假如不是’或者‘除非’等等。其实这不过是按意合法而得出的释文而已。”同刊1994年第4期,赵京战《关于假设义类词的一些问题》也是同样看法。笔者前面已说“自”无“始”义,因而解释“自非”是意合法表假设也就不必绕这个弯子,直接从“自”的“本”“原”意思就可以如此意合了。

    所以,“自非”中不是“假如”的意思,这与“自余”中不是“其”的意思,是同一类型。

    《论语.述而》:“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尝无诲焉。”《大戴礼.问入官》:“君子入官,自行此六路者,则身安誉至而从政矣。”其实都是明显的“自己”义。

    《尚书.盘庚中》:“故有爽德,自上其罚汝,汝罔能迪。”《史记.伍子胥列传》:“自太子居城父,将兵外交,且入为乱矣。”都是介词:由上帝处罚你;从居城父开始。

    《礼记.檀弓下》:“自吾母而不得吾情,吾恶乎用吾情?”是让步连词:纵然。

    杨书对吴书上述四例都不引用,就是认为不正确。

    裴书新增一例。《韩诗外传》卷二第二十章:“晋文公使李离为理。过听杀人,自拘于廷,请死于君。君曰:‘……非子之罪也。’李离对曰:‘臣居官为长……今过听杀人而下吏蒙其死,非所闻也。’不受命。君曰:‘子必自以为有罪,则寡人亦有罪矣。”’多处文字都极明显的限定是说“自己认为有罪”。后句中“自”与“寡人”对言,尤其明显。求新义心切,忘乎所以。

    二十一、承接连词:则。仅裴书有说,共六例。

    《史记.儒林列传》:“言《诗》于鲁则申倍公,于齐则辕固生……言《礼》自鲁高堂生。言《易》自葘川田生。”其中的“自”和“于”对应,都是介词“在”的意思。表语气的“则”,仍可以再置入,如:“言《礼》自鲁则高堂生”。

    《史记.大宛列传》:“既连乌孙,自其西大夏之属,皆可招来而为外臣。”是说:从大宛的西面的大夏开始的一些国家。

    《诗经.小雅.小宛》:“握粟出卜,自何能谷?”是介词:握一把米占卜,从何知道吉利呢?

    《庄子.大宗师》:“孟孙氏特觉,人哭亦哭,是自其所以乃。”是介词:人哭亦哭,这是从他所以那样的原因导致的。

    《晏子春秋.外篇重而异者第七.景公置酒泰山》:“若使古之王者,如毋有死,自昔先君太公至今尚在,而君亦安得此国而哀之?”从“自昔……至今”看出,分明是介词结构。

    《国语.周语》:“无礼则脱,寡谋自陷。”被从“则”与“自”互问文来认定。其实是说:自然陷于困境。

    二十二、且。首先是裴书笼统说:“‘自’犹‘且’也。”有二例。

    《论衡.论死》:“精神扰,自无所知,况其散也。”被看成“尚且”。其实是说:自然无所知。

    《韩非子.说林》:“为人主者,诚明于臣之所言,则虽献弋驰骋,撞钟舞女,国犹且存也;不明臣之所言,虽节俭勤劳,布衣恶食,国犹自亡也。”按,“犹自”在中古始见,语言学者认为是词尾造词。此例是早期的孤例而应有疑。可能是“犹且”或“犹之”成误。

    徐书仅补二例,但说是副词的“且”。首例就是上述的“犹自”,说它与前面的“犹且”是互文。乐府诗《鸡鸣》:“虫来啮桃根,李树代桃僵。树木身相代,兄弟还相忘。”是说:树木能作受伤害的替身。这个意思毫无不妥,却被无据的说“身”是“自”字成误,而“自”是“且”的意思。杜甫《人日》之二:“佩剑冲星聊暂拔,匣琴流水自须弹。”徐书说:“自”犹如“且”,所以诗中是“聊”与“且”互文。本是要证明“自”犹如“且”,却把它当成前提来使用。也是“一个萝卜两头切”的循环论证。其实诗句是说:高山流水的琴曲自然需要弹。

    二十三、转接连词:而。

    仅徐书有说:“自,犹‘而’,转接连词。”有二例。

    曹睿《短歌行》:“衔土缮巢,有式宫房;不规自圆,不矩而方。”杜甫《遣兴》之三:“漆有用而割,膏以明自煎。”却也是从“自”、“而”互文为理由的。其实前例是说不用圆规,也自然成圆。后例是说:膏因为可照明,自然受熬煎。连词的解释纯误。

    二十四、能愿助词:可以。徐书:“自,犹‘可’,助动词。”仅有二例。

    孔宁子《前缓声歌》:“乌可循且留,兔自延月夜。”是说(如果)太阳在运行中可以停留的话,月夜自然也可以延长。张说《破阵乐》:“蹙踏辽河自竭,鼓噪燕山可飞。”是说猛烈的踏,辽河自然干竭。徐书说:“皆‘自’‘可’互文。是‘自’犹‘可’也。”而前例只有“且”,并无“自”与“可”的互文。

    二十五、结构助词:所。裴书独言六例。仅笼统地说:“‘自’,犹‘所’也。”

    《尚书.康诰》:“凡民自得罪……罔弗憝。”是说:自己犯罪。即主动性的犯罪。

    《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至于庄、宣,皆我之自立。夏氏之乱(按,此四字原脱漏),成公播荡,又我之自入。”是说:由我们使他立位的;由我们使他返回的。从句式分析,我之自立==自我立由我立起来。即“自”是介词,“我”是提前的宾语,表示强调。“之”是表示提前的标志性助词。

    《左传.哀公二十七年》:“大夫陈子,陈之自出。”《左传.成公十三年》:“康公我之自出。”按,“自出”是称外甥的典故词。陈之自出==自陈出==从陈家人生出来的。仍然是介词。

    《左传.哀公十六年》:“呜呼哀哉尼父!无自律。”杜预注:“律,法也。言丧尼父,无以自为法。”即不能以自己为榜样。沈玉成《左传译文》:“失去了我的榜样了。”可见是代词本义。

    《诗经.邶风.日月》:“曰居月诸,东方自出。”是说:从东方出来。“自……”的介词结构,仍然可以加入“所”字,成为“所自……”式。如《墨子.非命上》:“此特凶之所自生。”又《兼爱上》:“必知乱之所自起,焉能治之;不知乱之所自起,则不能治。”可见,把“自”讲成“所”,绝对错误。“所以”、“所谓”、“所言”之类中,不能换成“自”字,就是检验这类错误的最简单的方法。本是可以自我识误的,由于立新义心切而未能。

    二十六、语助词。

    刘书以十一例而说:“诸自字,并是语助,不为义也。案《说文》:自,亦作白。解云:‘此亦自字。(按,原文是:‘白:此亦自字。’)省自(按,误录为:白)者,词言之气,从鼻出,与口相助也。’然则,自本是语声,故用为助句也。”这个论证是错误的。《说文》是对“白”的字形作那样解释,不是对“自”字作词义解释。《说文》对“自”字作词义解释的是:“自:鼻也。象鼻形。”

    而刘书的例证,实际是把四种情况混同了。

    例(1)李商隐《楚宫二首》之一:“犹自君王恨见稀。”例(8)《三国志.蜀志.杨戏传》:“吾等后世,终自不如此长儿也。”此两例中的“自”,经当代学者研究,认为是词尾。即刘淇的辨析仍然比较细致而敏感,首先发现“自”的虚义性质。这是第一类。

    例(2)《史记.律书》:“自含血戴角之兽,见犯则校,而况于人怀好恶喜怒之气。”例(3)《史记.礼书》自子夏,门人之高第也,犹云出见纷华盛丽而悦,入闻夫子之道而乐,而况中庸以下,渐渍于失教,被服于成俗乎!”例(5)《汉书.刑法志》:“今律令烦多而不约,自典文者不能分明,而欲罗元元之不逮,斯岂刑中之意哉?”例(6)《汉书.食货志上》:“自天子不能具淳驷,而将相或乘牛车。”这类“自”字,《词诠》说:“推宕连词,与‘虽’同。”是很正确的,已被语法界公认。刘淇辨析出这类“自”不是字面意思,也是让人敬佩的。只是“自”为什么会成为让步连词的呢,却从没有人研究。笔者以为:“自”同于“从”,而“从”可通假为“纵”,便是让步连词的“纵然”。这是第二类。

    例(1)(4)(7)是就“自非”词说的。认为“自”是无义的助词,不是字面意思,不无道理。后来的学者判为假设连词“如果”。笔者前文已详说。这是第三类。例(9)《世说》注:“此间自有伏龙凤雏。”例(10)王建《宫词》:“自是桃花贪结子。”却应当是“本有”“本是”的常义。刘淇辨析有误。这是第四类。

    二十七、介词:对于。裴书仅一例。

    《诗经.唐风.羔裘》:“羔裘豹祛,自我人居居。”高亨《诗经今注》也解释成:对于。其实,坚持常义,便是代词。“自我人”不过是“自我”的仿说罢了。

    总之,大部分例句并没有理解的很大困难,用常义完全可以解释正确,根本没有存在新义的可能。论者侥幸求新而不计许多基本道理(如“例不十,法不立”),甚至于隐蔽有妨碍的事实。仅以异文、互文为孤证,而它们充其量只能起一种参考辅助作用,不能代替基本的论证。总体来说,表现了种种轻率学风。是值得引以为戒的。

    极少部分例句确实有理解的很大困难,用常义完全不可以解释。刘淇对这部分所议有合理之处,只因那时语法名称不细致,才把不是字面实义的多种情况统在“语助词”共名之下。其中第一类情况,在二百多年后启迪了吕叔湘、蒋绍愚、王镆、江蓝生、蔡镜浩、柳士镇、朱庆之、蒋宗许等先生,连续而扩大研究,确立了“自”字可以是词尾的性质。大量的例句都是在副词、连词之后。规律性十分明显。而大量增加新义的吴书、裴书、徐书,却完全没有触及它们,也说明不是针对实际困难才认真研究的。

    在另一方面,刘淇的研究却被有的人仿效皮毛,而没有领会他是针对困难的。即误以为增加新义是简单容易的,而且越多越好。吴书增加三个、裴书增加六个、徐书增加七个而错就是如此。此三书对大量的其它虚词都增加了大量的新义而误,但是没有人进行清理。仅蒋宗许在《辞书研究》1985年第5期有《〈广释词>误释种种》文,指出“证据不足,结论牵强”、“仅依异文,推衍失当”、“过于求新,诠释不确”、“偏用互文,率意为训”、“连此及彼,误解古训”等类错误。

    《中国语言学大辞典》“广释词”专条:“训诂书。十卷。徐仁甫编着。旨在增广《助字辨略》、《经传释词》、《经传释词补》、《经词衍释》、《词诠》、《古书虚字集释》、《诗词曲语辞汇释》等书,对上述七书的解释补充了新的例证。”实在没有检点《广释词》的大量错误。

    徐书《广释词自叙》说:“对于虚词之运用,更觉前人之书多阙佚;因编《广释词》十卷,以补前人之遗漏。其诸凡例,可得而言。一曰广词……二曰广义……三曰广例……四曰广时。……至于所用基本法则,不外据互文以求同义,据对文以求反义,据异文以求异义,据同文以求异义。借比物丑类,推知其然。”其中“广词”“广义”都是增加新义的,而虚词的义项可增补的实在本是极少的。但徐书对“以”字增加的新义,有动词:曰、谓、如、随、有、似。副词:益(更加)、犹、亦。连词:虽、是(按,例证是“以故”即“是故”。而如此的“是”实际是代词。代词:自己、何、所、所以、此。可见与所谓“自”字的新义一样,都是误说。

    王力先生对“我们现在犯这种毛病的人非常多”,举了许多对古文的实词做注解的例子。而本文所评说的《广释词》等却是辞书性质,影响大,更容易误人。例如对于“自”字可以是词尾的性质,姚文是否定的。他的唯一理由就是徐书所说“自”字的“实”、“已”、“尚”、“最”、“即”等义,他并且再发挥出“深”“甚”“必”等义。这突出的说明那些误说也往往被当代学者作为依据而应用。因此,本文专对这类望文生义的系统错误作全面细致的清理纠正。

    连续误增新义,也很典型的,还有“所”字与“为”字,连续误增新义的情况与“自”字类似。笔者已有《“所”字误增词义的否定性清理》(载《固原师专学报》1995年第4期、1996年第1期)、《从“所”字词义误增论词义研究方法》(载《四川大学学报》1995年第3期、转载于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数据《语言文字学》1995年第12期)、《“汉语大词典广为”字释义评述》载《固原师专学报》1995年第1期。

    (原载《励耘学刊》2007年第2辑)

    附言

    笔者《〈世说新语〉中的词尾“自”和“复”》与蒋宗许《再说后缀“自”和“复”》等几篇论“自”是词尾的文章,引起姚振武先生的反驳。我们有答辩,于是《中国语文》开展讨论。姚先生的反驳往往是把词尾“自”字理解成另有的新义。我的《关于“自”的再讨论》(《中国语文》1994.6)与《“自”非词尾说驳议》(《中国语文》1998.4)就是论证这些所谓新义是不能成立的,但许多内容被《中国语文》编辑部删去。如《关于“自”的再讨论》原文15000字,被删成3000字。于是我又在《绵阳师专学报》1997年第1期、1998年第2期发表《词尾“自”和“复”的再讨论》、《“自”词尾说否定之再否定》,对姚文所说的新义都否定。后来就系统的考查了所谓“自”的所有新义而撰此文。因而我的《关于“自”的再讨论》(《中国语文》1994.6)与《“自”非词尾说驳议》(《中国语文》1998.4)两文在本书就不再收录。

    助词“复”续说

    北京大学中文系《语言学论丛》第十辑(1983年)有蒋绍愚先生《唐诗词语札记(二)》之作。内有“(九)复”字条言:

    但“复”还可以放在别的副词、形容词或连词后面,如“始复”“已复”“空复”“况复虽复”等。此时“复”以虚化为语助。例如:

    山蝉号枯桑,始复知天秋。(李白:江上秋怀)

    青春已复过,白日忽相催。(李白:寄远)

    寂寞首阳山,白云空复多。(李颀:登首阳山)

    使君且不顾,况复论秋胡。(李白:陌上桑)

    虽复沉埋无所用,犹能夜夜气冲天。(郭振:宝剑篇)

    蒋先生所说的“语助”,当是旧训诂所谓的义虚的助字,即《马氏无通》谓“用以结煞”的,目前一般称为“语助”。其要义有二。一是义虚,二是粘附于词干之后,与其前的词凝固成一个整体,即组合成一个词。

    “复”作助词,《助字辨略》首辑三例,蒋文续为详说,由审思而得,是为确当。但蒋先生此文仅就唐诗语言做论,未及其他,故还有相关的事理未能触及。即,仅唐诗有此语法,抑或诗与文相同?仅唐代如此,抑或是唐前唐后的通例?此种语义现象的更全面、更具体的情况如何?笔者知闻寡陋,似未见另有续说者,故此试作初探。

    “复”作为助词,仅助于词后面,未见助于结构后面或句末的。其可助的三类词中,副词词例较多,连词次之,形容词甚少。但都有一定是约定性或封闭性。从历史看,六朝已多见,唐宋沿承。其始源或在汉代,本文辑有两例。具体情况,分述如下。(例句中的例词用”号代替)

    一、助于副词后

    已复陶渊明《饮酒二十首》之十四:“故人赏我菊,挈壶相与至。班荆坐松下,数斟∽醉。”又,《归园田居五首》之五:“漉我新熟酒,只鸡招近局。日入室中暗,荆薪代明烛。欢来苦夕短,∽至天旭。”《乐府诗集.子夜歌》:“春蚕易感化,丝子生。”丝子,指刚孵化的幼蚕,而“丝”谐音“田”。

    行复曹丕《与吴质书》:“岁月易得,别来四年。”言将近四年。

    方复《颜氏家训.归心》载,一家宴会,欲宰之羊向一位客人求救后隐入他的衣服中,但他并未向主人求救。羊肉端来先放在此人目前。“一脔入口,便下皮肉,周行遍体,楚痛号叫。说之,遂作羊鸣而死。”又,《教子》:“骄慢已习,∽制之,垂挞至死而无威,忿怒日隆而增怨。”前例说:正要说那个情况,后例说:才要制裁子女。“方复”义止于“方”。

    不复《世说.任诞》:“所在捜检甚急,卒舍船市渚,因饮酒醉还,舞棹向船曰:‘何处觅庾吴郡?此中便是。’监司见船小装狭,谓卒狂醉,都∽疑。”言一直不疑,非是由疑转为不疑。朱熹《记孙覿事》:“靖康之难,钦宗幸虏营。虏人欲得某文(明按,指降表),钦宗不得已,为诏从臣孙覿为之;阴冀覿不奉诏,得以为解。而覿∽辞,一挥而就。”梅尧臣《郭子美忽过,云往河北谒欧阳永叔、沈子山》:“忽闻人扣门,手把蟠桃枝。问我此蟠桃,缘何结子迟?但笑∽答,问者当自推。”

    无复陶渊明《答庞参军》:“我实幽居士,∽东西缘。”《世说.规箴》“何晏、邓飏令管辂作卦”,注引《名士传》:“是时曹爽辅政,识者虑有危机。晏有重名,与魏姻亲,内虽怀忧,而∽退也。”

    勿复《焦仲卿妻》:“故作不良计,∽恐鬼神。”

    非复《世说.赏誉》:“济益叹其难测,∽一事。”难测者不止一事。又,《纰漏》:“时道此,非复一过。”不止一次。可比较《黜免》:“意似二三,非复往日。”言不再是往日的能拿定主意。“复”不是词尾。今语“非复一日”,即不止一日。《汉语大词典》“非复”义项二“不像是”。例句葛洪《神仙传.王兴》:“帝顾侍臣曰:‘彼学道服食者,必中岳之神以喻朕耳!’。”清吴骞《扶等传信录》:“殆所谓《霓裳羽衣》、均天雅奏者,人世间所有。”清无名氏《后会仙记》:“受而饮之,甘温香美,∽人世间物。”按,“不像是”的解释不够恰切,就是直接肯定的:不是。也应指明“复”是词尾。

    自复《世说.言语》:“羊叔子∽佳耳,然亦何与人事?”自复,自然、必然义。

    皆复《世说.赏誉》:“诸江∽足自生活。”

    且复杜甫《示从孙济》:“平明骑驴出,围知适谁门。权门多噂沓,∽寻诸孙。”且复:暂且。陈亮《水调歌头.送章德茂大卿使虏》:“自笑堂堂汉使,得似洋洋河水,依旧只流东。∽穷庐拜,会向蒿街逢。”冯阮君等编《中国历代诗歌选》对陈亮句注:“姑且再拜一次。”把虚义的“复”误解成实意。

    幸复《焦仲卿妻》:“儿已薄禄相,∽得此妇。”

    聊复《汉书.叙传》:“(班固)永平中为郎,典校秘书,专笃志于博学,以著述为业。或讥以无功。又感东方朔、扬雄自論以不遭苏、张、范、蔡之时,曾不折之以正道,明君子之所守,故∽应焉。其辞曰……”文章为答复讥讽而作,讥讽与答复都只一无二,“复”是词尾。陶渊明《饮酒二十首》之七:“啸傲东轩下,∽得此生。”《世说.任诞》:“仲容以竿挂大布犊鼻襌于中庭,人或怪之。答曰:‘未能免俗,∽尔耳。”’范成大《催租行》:“床头悭囊大如拳,扑破正有三百钱。不堪与君成一醉,∽偿君草鞋费。”

    乃复《世说.轻诋》:“君∽作裴氏学!”又,《俭啬》言卫展以王不留行饷故人,示意不留栖。“李弘范闻之曰:‘家舅刻薄,∽驱使草木。’”宋江端友《牛酥行》:“其多∽倍于此,台颜顾视初怡然。”都是表示惊诧语气:竟然。“乃复”也是连词,见后文。

    亦复《世说.轻诋》:“(符)宏自以有才,多好上人,坐上无折之者。适王子猷来,太傅使共语。子猷直孰视良久,回语太傅云:‘亦复竟不异人!’”

    岂复《幽明录.卖胡粉女子》:“妾∽吝死,乞一临尸尽哀。”

    讵复《世说.愤狷》:“司州言气少有仵逆于螭,便作色不夷。司州觉恶,便舆床就之,持其臂曰:‘汝∽足与老兄计。”

    二、助于形容词后

    蒋文有“空复”一词,今再补充几例。

    真复陶渊明《和郭主簿二首》之一:“春秫作美酒,酒熟吾自斟。弱子戏我侧,学语未成音。此事乐,聊用慰华簪。”

    况复寒山诗:“昨夜梦还家,见妇机中织。驻梭如有思,擎梭似无力。呼之回面视,不相识。应是别多年,鬓毛非旧色。”按,“况”通假“恍”:恍惚。

    忽复谢灵运《登庐山绝顶望诸峤》:“积峡起,平涂俄已闭。”山峰从深谷突然升起,再也没有平坦的路了。

    三、助于连词后

    乃复《礼记.学记》“蛾子时术之”句,郑玄注言:“蛾,蚍蜉也。蚍蜉之子,微虫耳,时术蚍蜉之所为,其功?成大埴。”乃复:便。表示承接。

    便复《焦仲卿妻》:“东家有贤女,窈窕艳都城。阿母为汝求,在旦夕。”

    若复嵇康《家诫》:“守辱不已,犹当绝之。”庾信《周上柱国齐王宪神道碑》:“千年一圣,众是百世同宗。”《颜氏家训.书证》:“冬夏之月,长短参差,然辰间辽阔,盈不过六,缩不过四,进退常在五者之间。”《世说.品藻》“王大将军在西朝时,见周侯辄扇障面不得住”句,刘注引沈约《晋书》:“周沮、王敦素惮之,见辄面热,虽复腊月,亦扇面不休,其惮如此。”《旧唐书.刘固之传》:“刘四骂人,人都不恨。”《资治通鉴.贞观四年》:“善杲有罪,官品不卑,岂可与诸囚为伍。”

    遂复《世说.轻诋》“君乃复作裴氏学”句,《续晋阳秋》作:“君作裴郎学。”《敦煌变文集.韩擒虎话本》:“有一僧……裹经题,至止随州山内隐藏。”

    况复《世说.黜免》:“同盘尚不相助,况复危难乎?”隋炀帝《白马篇》:“本持身许国,武功彰。”杜甫:《寄杜位》:“干戈尘随眼,鬓发还应雪满头。”

    纵复《世说.文学》“殷中军读中品”句,注引晋裴启《语林》:“渊源思致渊富,既未易为敌,上人未必能通;服从,亦名不为高。”《颜氏家训.书证》:“太公《六韬》有天陈、地陈、人陈、云鸟之陈。……俗本多作阜旁车乘之车。俗行,不宜追改《六韬》……”是说纵然俗体流行“阵”字,也不应改动古书。

    以上汇集一批后缀“复”字的词语,若把“复”看成副词,总嫌迂曲。自然,“复”是副词的也是不少的。如陶渊明《饮酒二十首》之一:“衰荣无定在,彼此更共之。邵生瓜田中,宁似东陵时!寒暑有代谢,人道每如兹。誓将不复疑。”是写对人生的认识过程,是细致的说,对“衰荣无定在”不再怀疑。又如陆游《沈园》:“城上斜阳画角哀,沈园非复旧楼台。”也应是:再也没有旧楼台。

    说这种“复”是“语助”即助词,是可以的。但旧时的“语助”及后来的“助词”的名称,所指的实际情况是各种各类的。有助于句首或句尾之别,也有词干前与结构中的不同。蒋绍愚先生《唐诗词语札记》把类似的“自”称为“词缀”,自然对“复”也应一律。而且宜于一语破的,一步就位:就是后缀或词尾。

    (原载《语言研究》1987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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