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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楚《王梵志诗校注》商兑和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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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敦煌发现的王梵志的大量诗抄,使唐代文学史上颇为有名的这位民间白话诗人及其作品,在长期的失载之后,又重新回到初唐诗坛中来了。王梵志的诗是真正的民间文学,在反映初唐社会的真实性和深广度上,是所有文人作家不能比拟的。他的诗是白话诗,推成了古代白话诗长流中的一个巨大波澜,浪头高而宽,底蕴深而强。他的诗取材广泛,主题多端,涉及唐代社会生活、世俗民情诸多方面,可以佐证或补充历史文献。王梵志的诗习用口语,又为民间抄传,多用俗字别体,成为研究唐代语言文字的珍贵材料。这些诗抄比较零乱,错讹严重,校点整理极为困难,也将为古籍整理,特别是为民间流传的手写抄本文献资料的校点整理提供重要的经验。因此王梵志诗的整理和研究受到了国内外许多学术领域的学者和爱好者的重视和关注,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带有里程碑意义的首要成果,就是诗人全集的整理。已故的法国汉学泰斗保罗.戴密微的《王梵志诗集》,1982年在法国巴黎出版。由于它的校点粗疏甚多,设注甚寥,加之并非国色古香,它的影响并不大。1983年,张锡厚先生的《王梵志诗校辑》由中华书局献世。虽然粗疏失误也不算少,但它朴紊大方而实惠。它兼具深入研究和面向普及的特点,很快就吸引了专家学者和广大爱好者的注意和兴趣。可以说由于它而推助成一个群众性的研究王梵志及其作品的**,至今仍在持续。

    在戴书和张书的基础上,项楚先生又撰成《王梵志诗校注》一书,1987年由北京大学中国中古史研究中心收入《敦煌吐鲁番文献研究论集》第四辑,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本书的特点,首先是对原卷的俗体字、别体字,校识说明详细确当。其次是对许多词语典故、民俗或志怪小说典故考察和介绍,详瞻而多属新见。对于涉及佛教的许多内容的说解,也与此比美。在这几方面,项书纠正前人之误补苴前说之疏,实为良多。然而对王梵志诗的精细研究毕竟为时尚短,因而项书的失慎成误依然多有;特别是在对诗的思想内容和词语意义的理解阐释这两大主要方面,笔者认为项书的严重误解和曲说,与他纠正前人失误的成绩,两者是同样显著而值得再作商讨的。

    项书可以说是一本深入研究的专著,它代表着王梵志及其诗作研究要求精细准确的新的起步。校注工作是这种研究的基础,对今后王梵志诗歌的理论研究将起重要的导向作用。然而在许多处的讨论,仍然是寂冷无争的。但学术必定要经受争鸣磋商的考验从而才可发展。本文即就项书中一些文字校定或内容评议,另议而作补充,文中间或也兼及国内外其他学者的持论。谬误失当之处,恳希项楚先生及其他同志不吝赐教。

    项书的校释,原分“校注”、”楚按”三项,为行文方便,本文一般均以“楚按”引其文句或主要内容。本文校议引用《敦煌变文集》文句时,一般括注页数及行数。

    《王梵志诗集序》

    知先薄之福缘,悉后微之因果。

    楚按:二句言知悉由于宿世所修福源甚薄,故今生所获善报亦甚微也。

    明按:将“果”加意而解为善报,似不确。善报微则恶报著,不能双兼在“微”字一意之中’王梵志诗也多有写恶报善报甚大者。“薄”应是“日薄西山”之“薄”,迫近,来临义。“微”应是“徵(征)”之误,戴书即作“征”。句言知悉先来的福缘和以后征验的果报。善恶和大小,统在不言之中。

    非但智士回意,实乃愚夫改容。

    明按:“非但……实亦……”才是一组配套的关联词。“非但……实乃……”实为病句。“乃”应是“亦”之形误,失校。

    《身如圈里羊》(四)

    羊即披毛走,人着好衣裳,脱衣赤体立,形段不如羊。

    明按:据此,则就人和羊先作相同比较,后作相异比较。同向比较是“命报恰相当”主题的需要,异向比较则无说明意义,即不合文理。复从事理言,人脱衣不如羊去毛,也并不恰当,反而也是相同。句当校为“亦如羊”。“不”与“亦”互误,敦煌书卷乃至版印书籍多见,可说是一条规律,惜尚不为校家注意,反而有误说。《李陵变文》:“十万军由不怕死,况当陵有五千人。”(57*6)应言“亦怕死”。又:“先降后出,斩虏朝天,帝测(恻)陵情,当不信。”(91-6)当言“当亦信”。《叶静能诗》:“每巡可加三十、五十分,卒难不醉。”(221*12)当校为“卒难以醉”。“以”音误为“亦”,而实形误为“不”。蒋礼鸿先生《敦煌变文通释》及其他一些同志的文章,均主上述例句中“不”,是无义的助词,并以《经传释词》等为据。其实,王念孙父子以及俞樾诸人此议的例句,全都经不起复验,纯是误说。上古汉语中“不、无、毋’等并无助词的用法,近代汉语只有“好不困难”之类格式中的“不”,才有条件的成为虚义的助词,它与“不怕死”、“不信”、“不醉”之类的开发性语言现象不大相同。笔者另有详文将刊于《中国语文》。(今补言:即《词义论集.经传释词广部.“丕”助词说辨误》)

    从头捉将去,还同好肥羊。羊即辛苦死,人去无破伤。

    明按:辛苦死的应是人。荣华富贵,衣食温饱,妻子儿女,为此奔波辛苦。这乃是王梵志诗人生多苦,不如早死的习见主题和题材。羊非牛马,何得言辛苦?两韵诗合为一意:人同羊都不免一死,所不同者,人生时辛苦羊则无,羊被屠杀食肉,人则全尸。《校辑》及台湾潘重规先生都指明原句作“人即辛苦死”(本文所引潘先生校议均引自《王梵志诗校辑读后记》,载香港出版《敦煌学》第九辑),只是仍认为字为“羊”字之误,项书则未叙明“人”字的存在。原“人”字是,“羊”字误,这一校正对此诗甚为重要。

    《可笑世间人》(五)

    可笑世间人,痴多黠者少。不愁死路长,贪着苦烦恼。

    明按:“贪着”言贪恋活命,换言之则愁死。故“不愁死路长”中应为“只愁”之误。

    《他家笑吾贫》(六)

    吾无呼唤处,饱吃常展脚。

    明按处”为“虑”之误。言没有被使役的顾虑。

    《大有愚痴君》(七)

    广贪长命财,养奴多养婢。

    明按:言养奴婢只为了对比死后“钱财奴婢用”,并无多养婢少养奴的深意。“多”为“又”之误。

    《沉沦三恶道之一》(八)

    沉沦三恶道,负特愚痴鬼。

    楚按:负特:辜负。《游仙窟》:“只可倡佯一生意,何须负特百年身?”《李陵变文》:“负特壮心,乖违本愿。”又:“负特皇天孤傅土。”原作“负持”,据甲四本改。《校辑》改作“负时”。

    明按:日本松尾良树先生及郭在贻先生也都以为诗应作“负特”,以为《游仙窟》中作“负持”为字误,项书竟改为“特”。(本文所引郭先生校议均见《敦煌写本王梵志诗汇校》,载江苏古籍出版社《敦煌语言文学论文集》)。然而“负特”不词,“特”字为“持”字之误,《游仙窟》“负持”是。“负特”之议乃以误文误改正文。“负持”有二义,一为背着,一为辜负,均由词干“负”而来,“持”字应是词尾,无义。《小雅.小宛》:“螟蛉有子,蜾羸负之。”郑笺:“蒲卢取桑虫之子,负持而去。”“负持”即“负”之义,如同“抱持”、“怀持”、“护持”等同即抱,怀、护之义,“持”字均不为义。又如“住持”,《庐山远公话》:“但贫道从雁门而来,特投此山住持修道。”又,“但贫道若得一寺舍伽蓝住持,以免风寒,便是贫道愿足。”又:“适来问他,并不要诸事,言道只要一寺舍伽蓝居止。”姚合《谢韬光上人》:“上方清净无因住,唯愿他生得住持。”陆游《老学庵笔记》:“抵河北镇州城东滹沱河小院住持。”住持,均为居住、住宿之义,持字完全不参加词义。又如“连持”之义仅为连。《后汉书.仲长统传》:“明版籍以相数阅,审什伍以相连持。”此言连系。《菩萨本生鬟论》:“筋骨连持,甚可厌恶。”此言连接。均与“持”之义无涉。“负”即有辜负义,故可缀词尾“持”而成双音词,义无变。若作“负特”,则“特”字作何解说?然而此诗中作“负持”则误,因“辜负愚痴鬼”不成意,校作“负特”更误。《校辑》改为“负时愚痴鬼”,盖有见地。“负时”,即辜负时光,即张鷥诗“负持百年身”之意。“持”字为词尾,请参看《北京社会科学》1990年第2期拙文《论“持’’和“迟”是古汉语词尾(上)》。

    碓捣皑磨身,覆生还覆死。

    楚按:覆,通作“复”。佛教以为堕于阿鼻地狱中,当复生复死,以便反复经受酷刑折磨。

    明按:若作“复生还复死”,则意为又活又死,成为病句。“又”是言同时兼具两种情状,生与死不能同时存在。覆,从汉代起即为审讯案件用语,本指反复审理,也泛指一般审查、拷问。《汉书.郑崇传》:“尚书令赵昌奏郑崇与宗族通。上责崇,崇对曰:“‘臣门如市,臣心如水。愿得考覆。”’王符《潜夫论.述赦》:“虽蒙考覆,州县转相顾望,留苦其事。”《新唐书.百官志》:“刑部郎中、员外郎,掌律法,案覆大理及天下奏谳,为尚书、侍郎之贰。”《新唐书.李矫传》:“来俊臣构狄仁杰、李嗣真、裴宣礼等狱,将抵死,敕矫与大理少卿张德裕,侍御史刘宪覆验。”颜师古《匡谬正俗》卷六“坼”条言“覆越”词在唐代或作“覆坼”,查勘、检验义。“覆生还覆死”,被审拷得死去还活来。

    《撩乱失精神》(九)

    撩乱失精神,无由见家里。

    楚按:佛教净土宗认为人命终时,精神不乱,一心念佛,则可往生净土天堂。……此首云“撩乱失精神”,已暗示此人不得生天,当堕恶道之意。

    明按:此诗之旨仅是讥讽“此是守财奴,不免贫穷死”,全然不涉佛教之说,无须微言其有何种“暗示”之意。首句之意只是愁后叙的“无由见家里”,妻改嫁,儿改姓等等,无一词涉及佛理。项书《序》中曾反复申明现在系名王梵志的诗作分为明显的两部分,一部分“反映了十分广泛的社会问题”,即世俗作品,“可是王梵志诗的精华恰恰是那些世俗作品”。另一部分“表现了大量佛教思想的影响……是今天应该批判的糟粕”。这无疑是正确的,因之研究者就应严格区别每一首诗属于前者或属于后者,《校注》则多有将精华误判为糟粕的,此为一例。讽剌富人为守财奴,是中外古今民间文学的传统主题,王梵志多有此主题的诗,此首即是。又,无论何派佛教的所谓恶业均不包括守财,亦可证诗意不涉佛理。

    《夫妇相对坐》(〇一〇)

    丧车相勾牵,鬼朴还相哭。

    楚按:鬼朴:唐人俗语,指行将化为鬼物之人。……唯“朴”字颇难索解,姑进一说如下。《战国策.赵策三》:“郑人谓玉未理者璞,周人谓鼠未腊者朴……”故知死鼠未腊者称为“朴”,“朴”者,肉脯也。而古人确有称待死之人为“肉脯”之说。《南史.张融传》:“浮海至交州,于海中遇风,终无惧色,方咏曰:‘干鱼自可还故乡,肉脯复何为哉?”’“肉脯”即张融自称,此与“鬼朴”之语同一联想也。

    明按:所说不确。“朴”者,未经加工成器的木料。《说文》:“朴,木皮也‘樸,木素也”,这是义之区别。《尚书.梓材》:“若作梓材,既勤朴斫.唯其涂丹膜。”《释文》引马融注:“朴,未成器也。”《论衡.量知》:“无刀斧之断者谓之朴。”可知两字常相通。段玉裁注“模,木素也”;“素,犹质也,以木为质,未雕饰,如瓦器之坯然。”《玉篇》:“朴,本也。”都是就未加工,处于原状而言。故“鬼朴”即“做鬼的原料”,特用为谑称人终归要死,非就“行将”要死而着意。朴、樸乃同源字,与“脯”的风干加工而成,恰为两属。鼠未腊,即未经变化,与“玉未理”相同,故称“朴”。所引“肉脯”不能证其义,因其为死后之变。张融“肉脯复何为哉”本言:不过死了成为肉脯,又能如何?肉脯与干鱼对言,都是言死后。所谓“古人确有称待死之人为‘肉脯’”,殆无根据。楚《匡补》文中此条言:“梵志诗中的‘鬼朴’,则指送葬的死者的眷属。盖由梵志视之,凡生人皆是候补鬼物,故皆得称为‘鬼朴’,这决定于梵志的特定世界观,不一定是‘鬼朴’的一般用法。”但从上述词义训诂看,实为词义的一般用法。元代王逢《梧溪集》卷五《曹云西山》:“世治多福人,世危多贵人。贵人乃鬼朴,福人真天命。”再结合《通鉴》“鬼朴又来矣”例看,与王梵志的用法殊无二致。

    《擎头乡里行》(〇一二)

    擎头乡里行,事当逞靴袄。

    楚按:按梵志零三八首亦云:“事当好衣裳,得便走出去。”则“事当”或是穿戴之义。

    明按:本诗中应为“应当”义,至明。零三八首中似为“当着(有好衣)时”,得便就出门显示。“事当”绝不会有穿戴之义。穿戴虽适句意,但由句意逆推,是可允许的表述,并非词义。清黄生《义符》下:“《汉书.王莽传》:‘非天所以郑重降符命之意也。’师古云:‘郑重,犹频烦也。’予谓颜训是也,然得其义而未得其声。盖郑重即申重(平声)之转去者尔。”所谓“得其义”,即释义合句意;所谓“得其声”,即扣紧词语用字的形或声,这样才是文从字顺。以穿戴释“事当”即未得其声。

    《使者门前唤》(〇一五)

    宅舍无身护,妻子被人欺。

    明按:当为“不自护”,言死者不能保护,“自”为无义词尾。

    钱财不关己,庄牧永长离。

    楚按:庄牧:庄园及牧地。《孟子.公孙丑下》:“今有受人之牛羊而为之牧之者,则必为之求牧与刍矣。”赵歧注:“牧,牧地。”《世说新语.俭啬》:“司徒王戎,既富且贵,区宅僮牧膏田水碓之属,洛下无比。”

    明按:庄园及牧地,是物不是人,难以说它们离开主人。诗中言死者之财富,也无须特用牧地以示。《校辑》录该句作“庄收永长离”,因知第二字在抄本中不清晰,实则应校为“奴”。“庄奴永长离”则意无差爽。〇〇九首:“妻是他人妻,儿被后翁使。奴事新郎君,婢逐后娘子”。〇一六首:“有奴不能使,有婢不相随。有食不能吃,向前恒受饥。”并可参证诗意及措句。所引《世说》句实属误解。其中“僮牧”即牧僮,定语后置。否则,绝不会把区宅、僮仆、牧地并列,而将田地、水碓另列。试看任防《为卞彬谢启》:“碑表芜秽,丘树荒毁,狐兔成穴,僮牧哀歌。”正是言牧僮哀歌。

    《沉沦三恶道》(〇一六)

    沉沦三恶道,家内无人知。有衣不能著……

    明按:“家”为“冢”之误。言所有冢内的人都不知自己的财产自己不能用了。但这个事实不仅家内,而且世人皆知,故“家”字必误。《管锥编》第三册1095页言,《全三国文》卷五。嵇康《难张辽叔〈宅无吉凶摄生论〉》“得无半非冢宅耶”句“冢”为“家”之误,与此正为互误之例。

    《告知贤贵等》(〇一八)

    憨人连脑痴,买锦妻装束。

    楚按:连脑痴:极其愚笨,亦作“合脑痴”、“合头痴。”梵志诗?三五首:“杌杌贪生业,憨人合脑痴。”《变文集.燕子赋》:“燕子语雀儿:‘好得合头痴。向吾宅里坐,却捉主人欺。”’按,“连脑”、“合脑”、“合头”皆愚痴之意,故后来禅宗话头遂有“合头语”之说。《传灯录》十四《华亭船子和尚》:“一句合头语,万劫系驴橛。”《五灯会元》十八《大沩海评禅师》:”一句合头语,万劫堕迷津。”

    明按:合头、合脑,连脑,无从得愚痴之意。“合”者全也。“连脑”亦全脑,今西北口语有“连相”、“连相子”说法,即全都之义。如:“车轮同轴连相子转动”。“那一些子纸你连相拿去”。“本来只须头偏一点,你却连相子偏到东面了。”即全都转动,全拿去,全偏到东。“合头”、“合脑”与“连脑”结构不同,本身都不表愚痴之意,只有带上痴字才是满脑愚痴义。至于禅僧的“合头语”却与此两属。“合”者混也,囫囵也,笼统也。“头”为词尾。“合头语”即笼统话,不着边际,大而不当。船子和尚的话头缘起,在《五灯会元》卷五中叙得清楚:“船子才见(夹山),便问:‘大德住甚么寺?’山曰:‘寺即不住,住即不似。’师曰:‘不似,似个甚么?’山曰:‘不是目前法’。师曰:‘甚处得来?’山曰:‘非耳目之所到’。师曰:‘一句合头语,万劫系驴橛。’”“非耳目之所到”,本是机锋语,即不关文字,不落言诠,船子怎会讥为愚蠢话呢?正因藏有机锋而不明显,所以投子誉为合头。他的意思本是:这一句好似笼统含混实则妙有机锋的话,弄得许多僧徒象蠢驴被拴在木橛上一样,而你算是悟解了。大沩海评禅师的话也只能是这个意思。

    《旁看数个大憨痴》(〇一九)

    人人百岁乃有一,纵令长命七十稀。

    明按:如此标点,即直叙实况,有一人可活百岁,此则违事理更背文意,诗以七十岁为长命。句为反问,非标问号不可:人人希望活百岁,而有一人可活百岁吗?寿命再长也只有很少的人只活七十岁。诗实以“百岁”指代长生不死,如同梵志别诗所言“唱千年调”。中途少少辽乱死,亦有初生婴孩儿。

    明按:诗以七十岁为寿命终点。下言“口□□口期却半,恰似流星光暂时”,即寿命短一点的活七十岁的一半,即三四十岁。“期却半”应设注而未注。下句当言亦有初生婴孩儿,“中途少少潦乱死”,即再差一等的是三四十岁以下,直至死亡的婴儿。层次非常清楚,项书将“中途”一意的下句误移为上句,打乱了层次,就难以知道“中途”是哪一段,从何处作始终,“亦有初生婴孩儿”又成为半句话。《校辑》两句次序本不误。又,项书注“少少”通“稍稍”,渐渐义。渐渐死去,于诗意无补,当校为“不少”之误,言活不到三四十岁的人不少,于诗意为长。

    《各各保爱脓血袋》(〇二〇)

    令身不行不修福,口至宝山空手归。

    楚按:不行:当有误字。

    明按:似当为“不醒”,言不明白。

    《借贷不交通》(〇二二)

    破除不由你,用尽遮他莫。

    楚按:“遮他莫”是“莫遮他”之倒装。

    明按:汉语没有“谓语.宾语.否定性状语”的词序,此“倒装说”令人难从。似可认“莫”为“麽”的音误,句言:他人用尽死人的钱,死人能阻挡他吗?

    借贷不交通,有酒深藏着。

    楚按:所谓“不交通”,非谓不与人来往,但不接受财物也。

    明按:不接受财物与借贷不承。句当言:别人来借贷,有钱人不给借。诗即讽此。不受财物并非恶行,诗何得作讽?

    《道士头侧方》(〇二三)

    同尊佛道教,凡俗送衣裳。粮食逢医药,垂死续命汤。

    明按:“逢”字不适句意,当有误。疑原作“并”,曾形误为“丰”,传抄至此卷又误为“逢”。句言凡俗所送者有衣,有粮,并有药。

    《观内有妇人》(〇二四)

    贫无巡门乞,得谷相共餐。

    楚按:此首所写为下层贫苦道姑之苦情。……故此首云:“眷属王役苦,衣食远求难。出无夫婿见,病困绝人看。”下层道姑本是贫家女儿,两处艰难,无法相顾。故结云:“乞就生缘活,交即免饥寒。”渴望还乡与亲人相濡以沫,这种情感与俗人何异,读之令人恻然。

    明按:此释完全错讲了诗旨。诗详细写道姑“各各能梳略,悉带芙蓉冠。长裙并金色,横帔黄衬单。”此即衣着应有皆有,而且颇具威仪,哪里有一点贫和苦。接着写食,“贫无巡门乞,得谷相共餐。常住无贮积,铛釜当房安。”不仅不愁吃,而且不需预后作备贮。分明是补出一笔:她们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是社会上不劳而食的寄生虫。诗又言道姑的父母“衣食远求难”,自然是难以向女儿索求,自然是女儿衣食有余而欲求。项书不顾这些明显的事理,仅据一个“贫”字即言道姑贫苦艰难。其实这个“贫”字决应校为“食”字形近之误。“食无”、“无贮积”指同一情况。前层言衣后层言食,并与父母之无衣无食相对比。可证领句意复领层次意的,必应是“食”字。退一步说,即令“贫”字不校,全诗之意也控制了道姑有食有衣。“食无巡门乞”,此有歧解。或:吃的没有就巡门乞。但乞可不饿,也并非常言的贫。或:虽贫而不巡门乞,自有政府配给和檀越设供。沈约《南齐禅林寺尼净秀行状》:“乃得七十檀越,设供果,食皆精。”至于初唐之时对男女僧道例行优恤政策,“官给衣食,勿令乏短”,已是唐史与敦煌学研究者的常识了。贫而不乞讨,犹如俗间骂“和尚没儿孝子多”之语一样,乃讽讥愤慨,属于反语修辞。此首与下面几首共为宗教题材反宗教主题。二五首斥僧徒“生平未必识,独养肥没忽”,〇二六首斥女尼“只求多财富,馀事且随宜。”“不睬生缘痩,唯愿当身肥。”并可证此诗讽女冠而非同情。

    出无夫婿见,病困绝人看。

    明按:“出”字大有疑,宜详审。如言女道姑出观无夫婿,或父母出家门无女婿,则意味着在观内或家内有丈夫、有女婿,大背事理,复有他碍,此不详析。女儿出家一辈子都无丈夫,因而父母一辈子都见不到女婿,病重将死之时尤为耿耿于怀,甚或死不瞑目,此即诗人所要申言的人伦。故此议“出”为“生”字之形误。《百鸟名》:“独舂鸟……出性为便高树枝。”(852-15)当校为“生性便着高树枝”。《王昭君变文》:“出来掘强”(99.10),当校为“生来掘强”。“绝人看”包括无有女婿照看,亦可证无夫婿非必系于“出”之专意。

    乞就生缘活,交即免饥寒。

    楚按:生缘,这里指家乡。

    明按:生缘,在此实为父母义,父母即儿女生于世上之缘由。?二五首“虫蛇能报恩,人子何由出?”即问生缘为何人。笔者已有《“生缘”试释》文,此不详言。项书言女冠“渴望还乡与亲人相濡以沫”,又说反了句意。僧道不致拜父母,将子女对父母生养死葬的责任转嫁给社会,在唐代初期已成一个巨大的社会问题,政界、俗世强烈要求,政府也多次申令致拜赡养父母,贞观五年、十五年、龙朔二年,开元二年、二一年,都专有诏令。梵志此诗应即缘此而写,并可作为诗人生活于初唐的一个佐证。正因女冠唯求自身肥,所以诗人代天下父母心而乞她们顾济父母,非女冠有到父母身边之愿。如此,则“就”宇于句不安顺,“请求你们到父母处生活”,实质何在?未明言。故疑当作“乞救父母活”,不仅意明,而且合情合理。

    《道人头兀雷》(〇二五)

    每曰赴斋家,即礼七拜佛。

    楚按:理七,指为死者修累七斋追荐亡魂时所作法事。

    明按:据此知将该句诗的节奏作:即“同理七,拜佛”。这与本诗及他诗句顿作“xx,xxx”者异,此为一碍。僧人赴斋家作法事实有种种内容,不宜偏狭于礼七一种,此为二碍。今议“礼七”二字误乙,句当为“即礼,拜七佛”,七佛即佛教至于释迦牟尼的七代佛祖。

    《寺内数个尼》(〇二六)

    莫看他破戒,身自牢住持。

    楚按:此处指坚持佛法戒律。《全唐文》九二?知宗《盘山上方道宗大师遗行碑》:“一上云岭,两更岁华,偶因樵采之夫,始见住持之迹。”

    明按:既云其“破戒”,又怎会颂其坚持佛法戒律?后文“佛殿元不识,损坏法家衣”;“今身损却宝,来生更若为”,可证数个尼之破戒为实。实则“住持”之义仅是停留、不断,只有言“住持佛法”“住持三宝”之类时,才合成坚守佛法、三宝之意。“身自牢住持”,住持者为“身”,即数个尼自己,指身份地位。句即说她们“诠择补纲维”的升迁全不因破戒而受影响。这只能是揭露。所引知宗文之“住持”实指居住之处,与坚持佛法本无涉(参本文前面第八首“负特”辨误)。该句言,道宗云游山中,形迹不定,问道者难能问津,只有询问打柴之人,偶或可找到他以前的住处。

    一一依佛教,五事总合知。

    楚按:佛教,此处指佛的教导。五事,指五戒。

    明按:此释正是上条误释“住持”的原因。依佛教,应是指投佛教,即当尼姑。“一一”指数个尼,非指佛之条条教导。诗既斥其破戒,就不当颂其坚持五戒。《校辑》于此句作“此事总合知”,注言“乙二本作‘万事’”。应据乙二本定校。句实言她们个个投投了佛教,衣食住行种种事情都合宜了。意思仍在讥讽。

    今身损却宝,来生更若为?

    楚按:宝,指人身。

    明按:她们既都“只求多财富”,“唯愿当身肥”,而且是“富者相过重,贫者往还稀”,分明不是清苦修行,怎么反会损却身体呢?殊为乖理。此“宝”字实应指佛、法、僧三宝,正承应“破戒”,“余事且随宜”之句。如果有碍健康,怎会问到来生的果报?

    《佐史非台补》(〇二八)

    佐史非台补,任官州县上。未是好出身,丁儿避征防。不虑弃家门,苟偷且求养。

    楚按:出身:入仕途径。《旧唐书.职官志》:“有唐以来,出身入仕者,著令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书算,其次以流外入流。”“佐史”即属流外。……可知佐史等“不是好出身”也。又:按佐史身为胥吏,自身可免徭役,家人并无免役特权,故“丁儿”须设计以避征防。

    明按:所释含混。“出身入仕者”之“出身”乃专有名词,略等于“规定的资格”。从流外入仕,即从规定的资格之外入仕,亦即无资格,无出身。并非是“不是好出身”。“出身”就字面讲,言从原来的身份转为新的身份,一词可二指。所谓秀才、明经等身份,即指新的状况言,项书另例《朝野佥载》之“令士出身”即指原来的身份是令士。今日所言出身,也是就原来的状况言。诗中是就新情况言,是说丁儿,非言佐史,言丁儿为避征防而逃至异乡这并不是什么好状况。而丁儿是诗中与佐史对立的另一人物,绝对不是佐史的什么家人。“未是好出身”是作者的客观的评说,表示了诗人的同情。项楚同志以为“未是”句指佐史,丁儿是佐史家人必误。“不虑弃家门”两句应是佐史对丁儿的恶骂诬蔑,说他们只求自己温饱而不顾家庭,“且求养”应是“自求养”之误。项书言:“求养:谓要求充当侍养老亲之‘侍丁’,以便不离家门,免赴征防。”这有六碍。诗明言“不虑弃家门”,即实际是弃家门,怎能讲成“不离家门”?此一碍。“且求养”的宾语未明言,何得凭空讲成“养老亲”?此二碍。讲成养老亲又似觉不妥,又再凭空补意为作养别人老亲的“外取,白丁”,外取白丁又怎能不离家门,此三碍。全诗二二句,除首两句外,从“每日求行案”起共十六句都是揭露佐史捉拿逃户,威胁索贿,用四句诗写为家人设计避征防,岂不是游离的拙下情节?此为四碍。佐史家人当侍丁以避征防是梦寐以求的,何又言“苟偷”之不得意?此五碍。无论当侍儿或外求白丁,都是法律允许的,作者写此欲褒或欲贬,实不可知。如把丁儿视为避征防的外乡的丁儿,则一切皆通,而且全篇情节统一,中心突出,主题明确。

    每日求行案,寻常恐进杖。

    明按:“进杖”,项书及诸家均避而不校不注。此议为“荆杖”之误,句言用荆杖吓人.参见下首“倂檑出时难”条校议。

    前人心里怯,干唤愧曹长。

    明按:项书仅言“前人”为“对方”义,避言究为何人,也不知他因何罪被捉而判罪。官吏对他是当捉当判而不当受赂,还是不当捉更不当索赂?此“曹长”与前人“佐史”是同一人抑或另一人?都未有交代,作者必不会将叙事诗写得如此拙劣,只能是论者未能读懂。《校辑》把“前人”句以前作一首,此则另析为一首,完全正确。前首揭露地方官吏捕捉逃户,此首揭露官员索赂。据唐李肇《国史补》及宋洪迈《容斋随笔.四笔》,唐代尚书丞郎和郎中相呼为“曹长”。诗之“曹长”是否与此同,尚存疑。

    《当乡何物贵》(〇三〇)

    处分须平等,倂檑出时难。

    楚按:倂檑:颇难索解。疑为出错,失误之义。《变文集.降魔变文》:“者回忽若得强,打破承前倂”。疑即是“倂檑”……意谓此次倘若得胜则可洗雪以前输失之耻。梵志诗则谓“五里官”倘若处分赋役不平等,则难免获罪被罚。

    明按:对变文所猜之句意,皆在读者意料之中,难的是对原文词语获得合理解释,且“打破承前之误”之句并不成义。今另提刍议。变文有关文句为“者回忽若得强,打破承前倂清。不忿欺屈,忽然化出毒龙。口吐烟云,昏天翳日……”(386页2行)“倂”乃“并”字误加人旁。那个怪字下面即“雪”字,或为讹体,但似不无原因:草头当为雨头之讹,水旁是因“雨”而重出,雪字的篆体本作“”,中间部分笔画相连,遂与下部一样。这段文句实应标点为:“者回忽若得强打破,并雪承前不忿欺屈。忽然化出毒龙,口吐……”“得强打破”,即得胜打败舍利弗。破、败同义,如《墨子.非儒》:“齐、吴破之难,伏尸以言术数。”《论衡.诘术》:“武王终以破纣。”朱浮《为幽州牧与彭宠书》:“捐传业之庆怍,招破败之重灾。”陈琳《檄吴将校部曲文》:“昔岁军在汉中,东西悬隔,合肥遗守,不满五千,权亲以数万之众,破败奔波,今乃欲当御雷霆,难以翼矣。”“承前”义即从前,“并雪承前不忿欺屈”,并且洗雪了以前心中不平和所受的欺侮委屈。诗句之“倂檑’先就字形应校为“并榈”,繁体“榈”与“檑”在书写潦草者易误。但棕榈有叶无枝,皮可搓绳,别无可用,与句无涉,故应就文意进而定校为“荆杖”。官吏美化自己,说难以出荆杖打人。“荆”字误为“倂”,“杖”字欲误为“榈”而实误成“檑”。这是敦煌抄本特有的辗转相误,一误再误的独特校勘现象,版印书籍无有。

    《村头语户主》(零三一)

    村头语户主,乡头无处得。在县用钱多,从吾相便贷。我命自贫穷,独办不可得。合村看我面,此度必须得。候衙空手去,定是搦你勒。

    楚按:唐代乡头,名义虽为乡官.实为色役之一种。充任者有苦有乐,上首《当乡何物贵》写乡头“乐”的一面,此首则写乡头“苦”的一面,合而观之,唐代乡头之甘苦可知矣。《唐律疏议》十三:“诸部内输课税之物,违期不充者,以十分论,一分答四十,一分答一等。……”观乎此,即知此“搦你勒”之含义矣。

    明按:项说仅言“乡头”,未虑其与村头,户主三者的关系。据诗应是乡头向村头说自己无处得钱物,而实是向村头勒索,于是村头又向各户主实告其难,仰求众户出资以供乡头鱼肉。如此乡头何苦之有?此诗与上首实为殊道同归的揭露之作,只是换用题材,并用村头作转述见证而已。诗以村头为最后一环而上及乡头和县上官员,实为一丘之貉,环环相扣,盘剥群众。主题深刻,写法高妙,唐诗中再无此类好诗,项书所言误甚。

    《人生一代间》之一(〇三二)

    王役逼驱驱,走多换行少。他家马上坐,我身步擎草。

    楚按:“走多”谓步行,指贫;“行少”谓骑马,指富。此句言自己今生之贫可换来生之富。乙二本“走多缘行少”亦通,谓今生之穷是由于前生之富。又:此首所表现者,为贫富循环之观念,此亦佛家之常谈。

    明按:此解殊为牵强。诗言“王役逼驱驱”,又以“我”步擎草同“他”安坐马上对比,坐马者或为押运的官吏,或为行贿而免役的富人。“走多换行少”只可解为跑多行少,以步赶马,怎得不跑?况且据蒋绍愚《〈王梵志诗校辑>商榷》言:“原卷换字边上旁注缓字,说明抄手先写借字,后又写本字”。(《北京大学学报》社科版,1985年5期)戴密微《诗集》即作“缓”。乙二本之“缘”分明为形误,但由于说者所谓贫富循环观念先入之见,遂受蔽而以为亦通,如果承认其通,也只能是跑多因为行少这种循环论证之意,绝不能表述“今生之贫是由于前生之富”。诗之结句:“种得果报缘,不得自烦恼”这本是无可奈何的自嘲语,论者竟据而言其表现贫穷循环了。这也是将精华误为糟粕之例。

    《愚人痴涳涳》之一(〇三四)

    愚人痴控控,锥剌不转动。身着好衣裳,有钱不解用。

    楚按:控控,愚昧无知貌。……按《全唐诗》八〇六寒山诗:“喷喷买鱼肉,担归喂妻子。何须杀他命,将来活汝己”。《广韵》上平声一东。“憤,愦也”。则“控涳”或即是“喷喷”、“憤”。

    明按:“控”应为“倥”之形误,抄卷中两旁互误之例不少,此不赘。“倥倥”才是愚蠢义。《论语.泰伯》:“狂而不直,侗而不愿,倥倥而不信,吾不知之矣”。杨伯峻《论语译注》释该句作“无能而不守信用”,《论语辞典》释其词为“无能的样子”。《康熙字典》释为“无知貌”。《后汉书.刘瑜传》:“臣倥倥推情,言不足采”。亦用为愚义。“控”之义一为直流,一为耳中巨震,均不及句意,应为误字,又“身着好衣裳,有钱不解用”。这是矛盾的,上句应为置问:他们穿好衣吗?他们有钱却不会用,因而不穿好衣。

    《世间何物贵》(〇三六)

    不见好出生,衣食谷米费。

    楚按:好出生,疑当作“好处生”,谓投生于富贵安乐之家。

    明按:前句无误,“好出生”当读为“好,出生”,即生不逢时,此承《诗经.王风.兔爰》:“我生之初尚无为,我生之后逢此百罹”之立意。“谷米费”为吃的谷米多之义,则与上句不成因果关系。下文斥富人“广贪长命财”即高价售粮食衣物,故句当校为“衣食谷米贵”。这也是思想性强的好诗,若解为欲投富家托生,则减弱其锋芒。

    世间傭懒人(〇三七)

    一群病癞贼,却搦父母耻。

    楚按:癞,原作“赖”。癞,即麻风病,佛经及俗书中多以“病癞”为作恶之报应。《佛说罪业应报教化地狱经》:“……名之癞病。何罪所制?佛言:以前世时不信三尊,不孝父母,破坏塔寺,剥脱道人,斩射圣贤,伤害师长,常无反复,背恩忘义,常行苟且,淫匿尊卑,无所忌讳,故获斯罪。”(另有三例,此略)

    明按:从事理及项书所举各种报应证例看,毁侮三宝,劫占财物等严重作恶才有病癞之报。而且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说某人病癞,一是已现世现报之时,一是预言将会病癞。未曾有癞者决不说已是病癞。诗所诫者只是说大话,穷装富,懒惰,并未生癞,不会咒他生癞。原“赖”字是,“无”是“病”字之误。上述一般性缺点斥之为无赖贼,已不算轻。《新唐书.李勣传》:“我年十二三,为无赖贼,逢人即杀;十四五,为难当贼,有不惬者杀之;三十余,为天下大将,用兵以救人死也”。无赖,使用的范围广。

    《家中渐渐贫》(〇三八)

    频年勤生儿,不肯收家具。

    楚按:家具,家用之物。《齐民要求》五《种槐柳楸梓梧柞》:“凡为家具者,前件大皆所宜种”。

    明按:此注未悟句之机关妙语。如言不肯收拾桌椅什物,则与频生儿全无事理关系。此“家具”实指女阴。“收”者,关闭也,句言不肯停止生养孩子。此为民间谑浪调侃之说。清褚人获《坚瓠集》丙集收载翟永龄《弄瓦诗》亦属此种趣说:“去岁相招云弄瓦,今岁弄瓦又相招。寄诗上复邹光大,令正原来是瓦窑。”民间戏称妇女多生女孩曰“开瓦窑”,瓦窑即梵志诗之“家具”。

    《孝是前身缘》(〇四五)

    儿行母亦征,项腿连脑急。

    楚按:连脑急,谓颈瘿紧贴脑袋,以喻母心紧贴随儿子。急,即紧之义。

    明按:按此释,“连”为动词,不确,此应与所议?一八首“连脑痴”中相同,即满脑着急,项腿作项肿解,反倒平实安妥,言满头都着急,急得头肿,脖项也肿了。项书所释殊感僻怪。诗人何以偏选瘿者来写母忆儿呢?瘿与脑袋怎样才算贴得紧呢?两者贴紧又何以可喻母心紧随儿子出征呢?又,“儿行母亦征”,读至“征”始知“行”即征,诗人必无此种拙句,实言的“征”应先言,后用泛义的“行”才可知其即为征,句或为“儿征母亦行”,或为“儿征母亦征”。

    儿回见母面,颜色肥没忽。

    楚按:“肥”原作“月巳”。肥没忽,肥悦貌、参见零二五首注。

    明按:此应误。从事理言,当兵作战题材在王梵志笔下都是属于反战主题或当兵者受苦不堪的主题的,何以此首的参战者反能养得肥悦?从文理言,“儿回见母面”其下自应叙母面如何,何以舍此反说儿面?从校勘言,“肥”确有误为“肥”的,然而“耶”也有误为“肥”或“犯”的。伯3418卷王梵志诗,项书二七一首“耶娘肠寸断”句,斯3393卷王梵志诗,项书一六二首“耶娘高枕眠”句,一六三首“耶娘行不正”句,一六六首“耶娘年七十”句,一六七首“耶娘绝年迈”句,“耶”字均作“阳”形,可证右耳旁书手常作“已”形,“耳”旁易误月旁。《康熙字典.备考.耳部》收有“阳”字,引《字汇补》:“出自释藏。音义阙”。并有按言:“恐是耶字之讹”。再从词义说,李正宇先生在《敦煌研究》创刊号《释“肥没忽”》文中详论:“”即耶字。耶没忽三字为词。“耶没”为词干,实即疑问副词“怎么”的异写,如同写成邪摩,夜莽、异没、一物、熠没、阿没等形。“忽”是语气词“乎”的借音。元曲中的“也么哥”、古蒙语的“也麦”、现代蒙语的“呀吗儿”(yamr)、现代甘宁青方言的“阿么个”、“阿么嚯”等等,均为“怎么”之义,应同“耶没忽”音义相承。《校辑》中即作“耶没忽”,释义为怎么样。然而戴密微、蒋礼鸿、郭在贻、潘重规、项楚诸名家,均认定“肥没忽”之校,都只以“阳”与“肥”形近这片面之理为据,实不能服人。从校勘、事理、词语演变、文理各方面看,都应校为“耶”字。两句诗的意思是:儿子回来一看母亲的脸,啊,那颜色竟是怎么样的呀:前句“母愁空有骨”,是作者叙言母亲瘦削不堪,那脸面的憔悴,读者自然是已知了,初回乍见的儿子却是始所未料的。这两句诗给读者展现了这样一个惊讶悲伤的场面:儿子一见母亲,“母亲怎么会成这样”的问题哽塞在喉,竟然不忍心把那面相说出口来。此时就作家来说,正是用了“无声胜有声”的写法,不仅文从字顺,而且绘形传神,细腻入微。

    《闻道须鬼兵》(〇四六)

    喻若行路人,前后踏光陌。

    楚按:踏光陌,把道路踏得光光的,形容经过之人极多。

    明按:据此则句意成为:不论老少总要一死,这就像路上的行人很多,把路都踏光了。可见喻体不能说明被喻体。应校“光”为“先”字之形误,句言:人都要死,这就像路上行人,或前或后都要向前面走到归宿处,不会永远行走而无归处。归宿处喻坟墓,“道路”喻人的生命之路。“踏先陌”即向前路归宿处走去。《王昭君变文》:“单于闻道汉使来吊,倍加喜悦,光依礼而受汉使吊宣哀帝问,遂出祭词”。(105页15行),当言汉使“先”依礼吊生者,后祭死者。《汉将王陵变》:“道子久后于光祖,定难安邦必有期”。(43页10行)是父亲言王陵久后遇“先”祖,即遇到刘邦。两处“光”字应为“先”。

    《兴生市郭儿》(〇五一)

    眼勾稳物著,不肯遣放过。

    楚按:眼勾稳物著:俟再考。

    明按:句意是市郭儿眼睛盯着,牢牢地看着顾主,即“物色”之物,观察、选择义。《左传.昭公三二年》:“仞沟洫,物土方”。杜注:“物,相也”。又《昭公十四年》:“礼新叙旧,禄勋合亲,任良物官。”《周礼.地官.州人》:“则物其地,图而授之,巡其禁令。”

    《工匠莫学巧》(〇五五)

    奴人赐酒食,恩言出美气。无赖不与钱,蛆心打脊使。

    楚按:“奴”疑“好”字误书,“好人赐酒食”与下文“无赖不与钱”对比。蛆心,犹云黑心肠。此句是诅咒“无赖”之语。

    明按:“好”之校是,但言“无赖”为坏人而与好人对比则非。被赐酒食的人是为避户役而抛乡的逃户,“贫穷实可怜;饥寒肚露地”。好人赐酒食,又说了一番恩言,他感激之至,欲付酒食钱,心有余而力不足。“无赖”即无奈之义,因此他自感心如虫螫,脊似人打,便诉了“何为抛宅走,良由不得止”的苦衷。因梵志他诗中多有“打脊使”之语,此处“蛆心打脊似”便音误为“使”。“无赖”本义即无靠,无办法,亦同于“无奈”,故有“无聊赖”的复语。陆贾《新语》卷十二:“候恩止贫寒无赖,事桓州参军陈元礼家”。言贫寒无靠而依投。《汉书.张释之传》:“上登虎圈,问上林尉禽兽簿,尉不能对。虎圈啬夫从旁代尉对甚悉。文帝曰:‘吏不当如此耶,尉无赖。’”是批评上林尉靠不住。《易林》:“身无寥赖,困穷绝粮”。《三国志.华佗传》:“彭城夫人夜之厕,虫螫其手,呻吟无赖。”《晋书.慕容德载记》:“临刑,或问其父及兄弟所在,始答曰:‘……唯朕一身,独无聊赖。”’《朝野佥载》卷五:“儿父犯国法,忧之无复聊赖。”《大唐新语》卷十八:“嗣真审其必败,谓所亲曰:‘久荫大树,或有颠坠,吾属无赖矣。《大唐西域记》卷八:“魔王知菩萨将成正觉,诱乱不遂,忧但忧惶无赖。”《牡丹亭》二一出《挂贞儿》柳梦梅白:“自笑柳梦梅,一贫无赖,弃家而游”。又:“小生贫苦无赖,闻得老大人在此晒宝,愿一观,以开怀抱。”

    又三六出《溜花注》曲:“幽姿暗怀,被元阳鼓得这阴无赖。柳郎,奴家依然还是女身。”是说女阴虽被男人鼓得无奈,但实未破身。金人瑞《塞北今朝》:“壮士并心同日死,名王卷席一时藏。江南士女却无赖,正对落花春日长”。言春日之下士女一无聊赖。以上从汉至清大量书证示明“无赖”本有无奈之义,非全为贬义的无行之义。《变文集.李陵苏武执别词》:“汉将得胜……□□无赖,当即抽军,汉将得胜。”(849.4)句言匈奴无奈。此直接可证梵志诗“无赖”之义。《经籍纂诂》卷六辑玄应《一切经音义》卷十三引《字书》:“蛆,螫也”。《五灯会元》卷一《四祖优波多尊者》:“波旬大喜,引颈受之,即变为三种臭尸,虫蛆坏烂”。“虫”为蛆虫,“蛆”即螫义。《醒世因缘传》五五回:“他这明是蛆心狡肚,故意的要洒泼主人的东西哩。”句即螫心咬肚之义。《红楼梦》六二回:“急得赵姨娘骂:没造化的种子,蛆心孽障!这是怎么说?”这是骂贾环辜负了彩云的心意。“蛆心”对自己言是痛苦如螫心,骂别人就犹如说狗把良心吃了。项说认为是咀骂“无赖”,正是错解了诗中人物关系,平空添加了一个不能指其为谁的“无赖者”。“恩言出美气”句中应校为“义气‘美气”在古代义为美景。梁简文帝《西郊颂序》:“翠烟升篆,同河滨之瑞霞,丹燎烛天,若帝乡之美气。”虞世南《吴都》:“王牒宏图表,黄旗美气浮”。均指景色。

    又,“工匠莫学巧,巧即他人使。身是自来奴,妻亦官人婢。夫婿暂时无,曳将仍被耻。未作道与钱,作了擘眼你。”《校辑》将此析为一首,应是正确的。“自来奴官人婢”充分表明是家生奴婢,依附巨室,既无户籍,又无家宅,也不承担户役。诗只写他们受主人的剥削和凌辱。“户役一概差,不办棒下死”与工匠无关,只能是写逃户役的农民。项书把前首言官人与工匠事的“未作道与钱,作了擘眼你”,同逃户对好人赏饭的“无赖不与钱”当成一回事,遂将两首误缀成一首了。

    《两两相劫夺》(〇五二)

    ,分毫擘眼铮。

    楚按:首句原脱,按下首有“两两相劫夺,分毫努眼睁”之语,兹援例补此五字。《校辑》作“口口口口儿”,按原卷实无“儿”字。

    明按:所补未必恰当。此诗专写商人对顾客的取利,全未及也不应及顾客从商人处取利。更不能说商人与顾客两相劫夺。此句对此诗不适宜。此首与上首为上下篇关系,不妨以上首首句“兴生市郭儿”作补,如同诗集的《沉沦三恶道》、《天下恶官职》等各有上下篇一样。

    《身如内架堂》(〇六三)

    身如内架堂,命似堂中烛。

    楚按:此首亦论身命关系,“内架堂”喻身,“堂中烛”喻命。

    明按:“内架”之意难明,当为“肉架堂”之误。言人身是骨肉结构而成的堂。

    《家贫无好衣》(〇六四)

    白日串项行,夜眠还作被。

    楚按:串,读为“穿”。

    明按:“串”固可通“穿”,但穿衣不能说“穿项”。今疑“项”是“巷”字音误。串巷行,即行于《坐时同饭瓮》(〇六五)

    坐时同饭瓮,死则同食瓶。

    楚按:坐:居住,引申为生活。食瓶:盛水器。食瓶用于殉葬。“坐时”二句即白居易《赠内诗》“生为同室亲,死为同穴尘”之意。

    明按:“坐”应为“生”之误,诗正区别生与死,而“生活”与“死”非反义词。食瓶即饭瓮,瓮、瓶、钵、都用为食器,也都用以盛粮、水,所以也会用为殉葬,并非食瓶是**的明器。王庭珪《和周秀实田家行》“馀粟尚可瓶中藏”,钱钟书《宋诗选注》言:“这是形容田家存粮的少。陶潜《归去来辞》序说:‘瓶无储粟’,苏轼读了感慨地说:‘使瓶有储粟,亦甚微矣!此翁平生只于瓶中见粟也耶?’王庭珪暗用这个意思。但是古代所谓‘瓶’和后世的‘瓮’差不多,扬雄《酒箴》所谓‘观瓶之居,居井之湄’的‘瓶’就是“抱瓮灌园”的‘瓮’,陶潜那句话等于古乐府《东门行》的‘盎中无斗储’,并非指现在所谓花瓶、酒瓶那类小东西。”此可助知“食瓶”亦即“饭瓮”。后句必应标为问号以示否定。王梵志诗皆言夫妇一死即全无关系,决无“死为同穴尘”的恩恩爱爱情调。此更可证“食瓶”非明器。又,我在前面文章中曾指出,王梵志喜用反问句,而校录时多不察便误标句号,致使反问以否定误成充分的肯定。除了前己叙及的外,项书这种失误还有一些,现一并指出如下。为了节约篇幅,该标的问号直接改正,不再申叙。句前仅示诗序编号,不具篇名。

    〇一三百岁乃有人?得七十者稀。

    〇一九人人百岁乃有一?纵令长命七十稀。

    〇二九智者好思量。三四身着好衣裳。九八玉髓长生术?一五七不见恒山鸟?一七二忽然人怪责。二四索强欺得客。二二一得他一束绢。二七五天王元不朝。二七九虫蛇来报恩。

    《奉使亲监铸》(〇七四)

    本姓使流传,涓涓亿兆阳。

    明按:阳,宜校为“扬”,亦指流传。

    《人去像还去》(〇八〇)

    人去像还去,人来像以明。

    明按:“以”字宜校为“亦”,与“还”字照应。

    《死竟土里眠》(〇**)

    召我还天公,不须尽出手。

    明按出手”无校注,不知所云。疑为“生寿”之误,句言不须把应有的寿命活完,愿早死。“出”为“生”之误,参见二四首“出无夫婿见”校议。

    《前业作因缘》(〇九一)

    前业作因缘,今身都不记。今世受苦恼,未来当富贵。不是后来奴,来生做事地。不如多温酒,相逢一时醉。

    楚按:“作事地”,疑有误。然此二句大意可知,谓今身既非来身之奴仆,则不必为求来生之富贵,而故令今身受苦恼。

    明按:所言非是,标点亦误。宜为:前业作因缘?今身都不记。今世受苦恼,未来当富贵?不是后来奴,来生做事地?用一连串的反问疑惑,表示对因缘之说的不相信。中间两句标句号,成为肯定性叙述,意思全反。意思应是:今世受苦恼,来世必当富贵吗?在来生作事的地方,我不是依然作奴仆吗?“都不记”是委婉的否定因缘。

    《无常元不避》(〇九四)

    徒作七尺影,倶坟一丈坑。

    楚按:徒作:“徒”原作“从”,应是“徒”字形讹,《校辑》作“从”。“作”,原作“你”,从《校辑》所改。又:七尺影:指人身,“七尺”为人身长度。《苟子.劝学》:“小人之学也,入乎耳,出乎口,口耳之间,则四寸焉,曷足以美七尺之躯哉?”

    明按:“从”字实不误。“从”之本义为跟从,但使动用法为“使……跟从”义,渐次引申为“带着”义。因我使某人跟从我,亦即我带着某人。《鸿门宴》:“沛公旦日从百余骑来见项王。”《资治通鉴.赤壁之战》:“今肃迎操,操当以肃还付乡党,品其名位,犹不失下曹从事,乘犊车,从吏卒,交游士林。”言带着百余骑,带着吏卒。“你”字亦不误。“从你七尺影”即身带着你的七尺影子,一块被埋葬。八二首:“身行影作伴,身住影为邻。身影百年后,相看一聚尘。”亦即身影同埋之说。既言“倶”,被埋者必非一种,可证“从你”二字为确。“七尺影”难以讲成人身,项书共举了七例书证,都为七尺躯、七尺形。七尺身、七尺命之类,没有一例“七尺影”指人身的。

    《差著即须行》(〇九九)

    差者即须行,遣去莫求往。名字石函里,官职天曹注。钱财鬼量料,衣食明分付。进退不由我,何须满忧惧。

    楚按:“钱财鬼料量”,谓生人钱财皆由鬼神暗中计算决定。又,“衣食明分付”者,谓衣食等皆由天曹暗中注定,人间公开付与。

    明按:据此知项书对此诗全误解了。全诗言:人总要死,不应怕死,死后还可作官,衣食钱财自有神鬼为你照料安排,是多么的省心逍遥。况且想不死也不由人,又何必一片忧愁呢?原诗主题是人生痛苦,死比生好,有进步意义,所用迷信的俗说只不过是诗的趣言而已。而项书则言诗写生人的钱财衣食由天曹暗中规定,公开付与,人的官职也由天曹分配,则纯粹成为一首宣传迷信的坏诗了。对此诗的二千多字注释,也全是从志怪笔记中摘录的人事由天,劫中注定的故事。由于把注释重点放在罗列资料以证明自己的误解,就疏于校勘“明”字是“同”字之误。“钱财鬼料量,衣食同分付”,言衣食同样有鬼分付,用不着自己操心。类似的校勘例子甚多。《张淮深变文》“霜刃用光苦威日”(126页4行)应校为“明光若威日”。《妙法莲花经讲经文》“乳粥还同二女擎”(506页7行)应校为“还用”。《韩朋赋》“用身为主意远仕”(137页1行)应校为“自身为主,意欲远仕”。《汉将王陵变》“更欲从头知有道”(43页1行)应校为“更与问头知何道”。《秋胡变文》“恶即自知”(154页14行)应校为“恶即同耻”。《庐山远公话》“瞧燎共鹏鸟,如同飞对?”(187页2行)应校为“如何飞对”。以上各例中,明同、用明、同用、用自、有何、自同、同何,正字与误字全都是因字形轮廓相似,横竖笔画断裂或重合,使得误认而误抄。这些失误多数至今未能发现,就在于粗看句意可通,而未细审其不合事理、不合文意。又,“何须满忧惧”,项书注满,通作‘漫’,徒然之义”。其实“满忧惧”即极忧,全忧,不烦迂曲为通假。

    《官职亦须求》(一〇二)

    天雨麻点孔,三年著一滴。

    楚按:麻点孔:麻脸之瘢痕。

    明按:绝无以雨点难入脸上麻子瘢以比喻可能性太小的。标句号则实际言三年中必定滴进一滴,也误。应是反问以示不可能,当标问号。潘重规言:原卷作“嚭”,则言雨点难以抵中胡麻茎之中,更可证麻脸之误。

    《运命随身缚》(一〇四)

    业厚即福来,业强福不著。

    楚按:业强。疑当作“业薄”,与上句“业厚”对举。四八首亦有“业薄即隔生”句。“业”亦指善业,善业薄故福不至也。

    明按:所疑非是。王梵志诗善用、巧用反问句,造成用词不变而意变,或用词变而意未变的奇效。此处正反复说,并无误宇。“业强,福能不来吗?”与“业厚福即来”相同。句末应标问号。

    《先因崇福德》(一〇五)

    先因崇福德,今日受肥胎。

    楚按:肥胎:“肥”原作“肉巳”。《校辑》作“耶”。按《变文集?伍子胥变文》“乘肉巳(肥)却返。”与此同例。又,肥胎:特大之婴儿。佛教以为前生所修善业,将感招今生福根,亦包括胎儿形体之美好。《大宝积经》五六:“难陀,由其胎子先修福业,好施不悭,……当受胜报。若生人间,所受果报悉皆称意。若诸世人以长为好则长,若以短为好则短,粗细合度,支节应宜,多少肥痩勇怯颜色,无不爱著。”俗以胎儿肥大为有福,故梵志诗云“受肥胎”,以言甫一出世,即获福报也。

    明按:此说多有碍。首先,所引经文“若以长为好则长,若以短为好则短”云云,正是说如父母所愿皆为胜报,未言仅肥一种为胜报。此经文不能作定校“肥”的依据。其次,世俗固有以胎儿肥大为好者,但中国民俗却偏偏不以“肥胎”为说,特忌“肥,重”之言。《西游记》四一回叙红孩儿肖像:“战裙巧绣盘龙风,式比那吒更富胎。”黄肃秋设注:“富胎:胖的意思。避讳说胖,变称富胎。”《红楼梦》三十回:“怪不得她们拿姐姐比杨妃,原也富胎些。”词又作“富态”,《汉语大词典》释言:“婉辞,谓身体胖。”容不赘例。再次,《伍子胥变文》“乘肥”之校并不确当。项楚《敦煌变文选注》以“乘肥马,衣轻裘”、“乘肥衣轻”言“乘肥”为乘肥马之义,殊不知那是有典故和语境的原因,“乘肥马”单说,不能措词为“乘肥”。本文于第?四五首已叙耶、肥二字可误为一体,未必全由肥字讹成。变文句宜校为“乘舟”或“乘耶(夜)”,此不多言。此句诗,张锡厚校作“受耶胎”应确,娘胎也可换说为耶胎。“今日受耶胎”言生为人,以与后叙的变畜生对比,并非要从肥痩对比福德大小。潘重规、蒋绍愚,袁宾、戴密微、郭在贻诸先生众口一辞,言当作“肥胎”,也多以“乘肥”为证。故此再申辩。

    改头换却面,知作何相来。

    楚按:改头换作面,谓来生托生为相貌不同的他人。相:原作“须”,形近而讹。

    明按:郭在贻也赞同此释,皆误。此之改头换面实言变为牛马之类,不能再生为人,这才是“夺我先时乐”的恶报。如果来世仅相貌不同,那算什么恶报?“须”应扣紧字音校为“许”。何许,什么义。可问地点,如所言五柳先生“不知何许人也”。也可问时间,如阮籍《咏怀诗》之十二:“良辰在何许?凝霜沾衣襟。”陆游“试问岁华何许?芬草连天暮。”也可问原因、情状,义同于什么、怎样、如何。唐代万楚《题情人药栏》:“敛眉语芳草:何许太无情?”宋王沂孙《摸鱼儿》:“姑苏台下烟波远,西子近来何许?”王梵志此句即问:你变成了牛马,还能知道是由于作了什么恶业吗?“相”之校大误。又,项书诗后特设按语,大意是:佛教倡说,“为了修致来世之乐,将以今生受苦为代价,故云‘夺我先时乐,将充死后媒’。而梵志实不甘心如此,故结云‘改头换却面,知作何相来?’以为来生之人既与我相貌各异,则何必为不相干之来生而牺牲今生之乐。……梵志此诗则以为转世将迷失本性,非复自我,故不以来生罪福为意,而表现了重视今生之态度。……然则梵志此诗,乃同于‘镑佛’之论矣。”

    今谓此“镑佛”的评价甚高,惜乎却全然不着诗的边际,未得诗之真谛。诗之“夺我先时乐”本言有人剥夺了我的快乐,使我痛苦。“将充死后媒”言这将成为剥夺者来世如何的媒介即原因,也就是变成牛马的原因。知诗是用俗传的报应说来警告那些剥削压迫者,自然也是好诗,却与“镑佛”全无瓜葛。

    《众生眼吩盼》(一一〇)

    個长恭抛面,长生跪拜羊。

    楚按:侧长恭抛面:俟再校。长生跪拜羊:按佛教戒杀生,对于猪羊等家畜长养而不杀,以终其天年,称为长生猪羊等。

    明按:诗详写羊被杀前恐惧可怜之状,则必不为所谓长养不杀者,释“长生”误。“生”为形容词词尾,无义,如同“好生、忙生、太痩生、怎生、白生生”中的一样。“长生”义仍为长,指长期或经常。《朝野佥载》卷五:“汝长生不事尚书,侍郎,我老翁不识字,无可教汝。”言其人长期不侍奉尚书等掌晋升之权者,以致今日不能升官。“恭抛”当作“恭敬”。“长”为“目”字之误,侧目即是惧怕义。诗从目、面、口、心及腿多端铺叙羊临杀之前恐惧、温顺、恭敬情状。两句言:羊对屠者侧目而视,满脸敬畏,长长跪卧着像给你拜礼。所以下即言“何忍剌他杀”。

    何忍剌他杀,曾无旰许惶。

    楚按:旰许,疑当作“纤许”、犹云“丝毫”。

    明按纤”之校是,“许”字则未安。诗不宜问屠者对杀羊能没有丝毫惶怕,而当问有无一点可怜之情。则当为“纤牺惶”。牺,齐齿呼,止韵;许,撮齿呼,愚韵。敦煌方音将止韵混为愚韵。斯四五〇四《乙未年押衙就弘子贷生绢契》:“两共对面平章立,更不喜悔者。”当言“不许悔者”。两例恰互为佐证。

    《思量小家妇》(四)

    自著紫翁,馀人赤段。索得屈乌爵,家风不禁益。

    楚按:“翁”字俟再校,“紫臭”典出《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不禁益:俟再考。

    明案:欧阳修诗“老爱紫裘温”,紫裘即名贵货,与“赤段”的粗劣相反。此刍议句或应作“自著紫裘温”。《韩非子》“吾恶紫臭”典故与此应无牵涉。末句当为“不进益”或“不禁抑”,言娶得恶妇于家风无益,或家风不能抑禁她的恶行。

    《谗臣乱人国》(一一五)

    丑皮不忧故,面面却憎花。

    楚按:“憎”疑当作“簪”,声之转也。

    明按:说误,误字应是第一个“面”字,句必为“陋面却憎花”,言其人面丑因而憎美。“陋面”亦“丑皮”义。

    《天下恶风俗》(一一六)

    天下恶风俗,临丧命犊车。男婚傅香纷,女嫁著钗花。尸枥阴地卧,知堵是谁家。

    楚按:此首所云“天下恶风俗”,指居丧期间婚嫁之俗,唐人称为“借吉”。此事为儒家礼教所不容,唐代法律明文禁止。……又诗云“尸枥阴地卧”,非惟借吉而娶嫁,抑亦停尸而不葬,而亦礼教所不齿者。卧:指停尸待葬。《汉书.原涉传》:“客有道涉所知母病避疾在里宅者,涉及往候。叩门,家哭,涉因入吊。问以丧事,家无所有。……还至主人,对宾客叹息曰:‘人亲卧地不收,涉河心向此,愿撤去酒食。”’“卧地”即梵志诗之“卧”也。

    明按:论证全误。原涉事,文中有“家无所有”而无力葬的语境,又“卧地不收”连语,自为待葬。此“卧地不收”与诗之“阴地卧”大为不同,置“不收”与“阴地”于不顾,而言诗之“卧”即引例之“卧地”,殊多差理。阴地者,地下也,阴间也。知其人已埋,绝非停尸而不葬。诗实写冥婚陋习,而非借吉之生人嫁娶。死人傅粉钗花而婚,确可讥讽,活人婚事,傅粉钗花,自为常情,无可讽者。冥婚或为男女都已葬而后议婚,另作合葬而行婚礼。或为一方已葬,一方新死而婚礼合葬。也有双方均新死,葬礼兼行婚礼。不论何种,任何一方都不知与其成婚的另方为何人,故诗问:“知堵(按:义为“这”)是谁家?”如按张相《诗词曲语辞汇释》卷三释“谁家”为怎么义,则是问:已死者虽行婚礼,但他们知道这究竟是在做甚么,是怎么一回事吗?则更为显豁而知诗确写冥婚。如为活人之婚,怎会如此设问?唐代冥婚习俗,史料详记者不多。周一良先生著有《敦煌写本书仪中所见的唐代婚葬礼俗》一文,曾有一些稽考,文载《文物》1985年第7期。王梵志此诗所及冥婚仪礼虽简单,也是一件有价值的冥婚史料。

    《最难愷能忍》(九)

    难傥能忍,能忍最为难。

    楚按最”,原脱,据此句与下句字面交错为文,因拟补“最”字。《校辑》补“逢”字。傥:或许。《斯坦因劫经录》三四二四《端拱二年往西天取菩萨戒兼传授菩萨戒僧志坚状》;“难忍能忍,是名为忍。……”

    明按:“最”与“逢”虽均可使句成意,却都不显豁。据《僧志坚状》句,若作“难忍当能忍”则最切诗意,亦合下句“最”字字面交错成趣。而“最难的或许能忍”,句实不够通达。原“傥”字应为“当”之借,应当义,按“或许”的本义讲不妥。

    从风自隆干。

    明按:原文本为“阴干”而无碍,义犹“风干”。不知项书何以作“隆”而无交代。

    《负恩必须酬》(一二〇)

    索他一石面,还他十斗麦。得他半匹练,还他二丈帛。

    楚按:“面”与下句“麦”为互文(五六句“练”与“帛”亦为互文)。不应再分别轻重贵贱。……此处“一石面”与下句“十斗麦”,取其值适相当也。

    明按:互文说固是,但“取其值适相当也”之解,则谓言如数归还,当非诗旨。如此常理,诗即无雅旨。诗之“酬”为酬谢义,等量归还,谢意何在?诗实为反问:借人一石面,能归还十斗麦吗?借他半匹练,能仍还二丈帛吗?所寓的答案正是:不能。应多还一些,以示谢意。句应标问号。王梵志多有借物应作酬谢的箴言诗。《太公家教》:“借人一牛,还人一马。”即因马比牛贵。诗乃褒扬古人淳厚民俗之旨,宜体察。

    瓠芦作打车,棒莫作出客。

    楚按:首句俟再考。莫:《校辑》作“果”。疑当作“捧果”。出:原卷“出”字紧上面还有一横,《校辑》作“山”,疑当作“屈”,邀请之义。此句仍俟考。

    明按:两句应校为:“瓠芦作水车,捧果作山客。”古人渡河无舟时,系葫芦于腰,能起浮载之助,与今之救生圈同效,南人径称为“腰舟”。《庄子.逍遥游》:“今有五石之瓠,何不虑以为大樽而浮于江湖?”成玄英疏:“樽者,漆之如酒蹲,以绳结缚,用渡江湖,南人所谓腰舟者也。”《周易.泰.九二》“包荒,用冯河,不遐遗。”闻一多《周易义证类纂》谓:包荒,即瓠瓜,声之转。《诗经.邶风.匏有苦叶》:“匏有苦叶,济有深涉。”即言以匏瓠涉水。《国语.鲁语下》:“诸侯伐秦,及泾莫济。晋叔向见叔孙穆子曰:‘诸侯谓秦不恭而讨之,及泾而止,于秦何益?’穆子曰:‘豹之业,及《匏有苦叶》矣。不知其他。’叔向还,召舟虞与司马曰:‘夫苦匏不材于人,共济而已。鲁叔孙赋《匏有苦叶》,必将济也。具舟除隧,不共有法。”《左传.襄公十四年》亦载此事,唯简。这是古代战争中准备广用葫芦渡水的实例。《淮南子.说林训》:“尝闻抱壶而渡水者,抱而蒙火,可谓不知其类也。”

    《鶡冠子.学问》:“贱生于无所用,中流失水,一壶千金。”崔豹《古今注》:“有一老夫,披发提壶,乱流而渡。”壶,即瓠之借字。诸例可证古人携葫芦渡水的普遍。葫芦味苦,仅可荒年代食,别无他用,此即“不材于人‘贱生于无所用”之谓。但当中流失水时却是一瓠千金,小物成大用。梵志诗正是从此措句“瓠芦作水车”的。以葫芦比喻那多还的一点酬谢之物。所谓“水车”即舟船的比喻之称。《楚辞.九歌.河伯》:“与汝游兮九河,冲风起兮横波。乘水车兮荷盖,驾两龙兮骖螭。”《荆楚岁时记》:“舸舟取其轻利,谓之水凫,一自以为水车,一自以为水马。”《南史.徐世谱传》:“谱乃别造楼船、拍舰、火舫、水车,以益军势。”《越绝书.越绝外传记地传第八》:“夫越性口而愚,水行而山处,以船为车,以楫为马。”舟船称水车,葫芦代舟,故也用此名。抄手将“水车”易为“舟车”,舟字写得潦草,笔画似左右断裂,后之抄手误认为“打”字。原卷“出”字上紧连的一横,应是抄手要抹去上面一个“山”字,以示“出”应为“山”的用意。山客即山居之人,犹今言“乡下人”。乡下人送来一些山果,虽不值钱,也是拳拳情意。山果,也是比喻少量酬谢之物。“山果”与“水车”相对,应可定校。

    《敬他保自贵》(一二一)

    你若计算他,他还计算你。勾他一盏酒,他勾十巡至。

    楚按:“计”:原皆作“敬”,音同而讹。……“计算”亦作“算计”,谓设计谋以害人。又;勾:罚酒。《变文集.难陀出家缘起》言佛弟难陀与妻孙陀罗(利)正欲饮酒次,值世尊到门教化。“欢喜巡还正饮杯,恐怕师兄乞饭来。各请万筹(明按:原文实为“寿”)暂起去,见了师兄便入来。饮酒勾巡一两杯,徐徐慢拍管弦催。各盏待君下次勾,见了抽身便却回。”盖难陀中途离席,应当罚酒,故云“勾”,罚酒不止一盏,此刻“勾巡一两盏”,其数未尽,故云“各盏待君下次勾”也。

    明按:既错讲了变文句意,又误释了梵志此诗。引例大意实是:你我正在祝酒,我师兄怕是来了。你我先各饮一点,我暂时离开。我们只饮了一二杯,助兴的乐曲还在催我们快饮。只好搁下杯子等我下次再敬你,我见了师兄马上转回。“各”是“搁”的代音字,“君”是“吾”的讹字。项书两皆失校。夫妇饭间小酌,丈夫暂时离开,不当有罚酒之事。这从变文中实在看不出任何蛛丝马迹。勾者勾连义,由我及你及他之意,多人饮酒始言“勾”。勾酒,即指敬酒。“一盏”“十巡”之句,亦必为你敬人一尺,人敬你一丈之意。因此“敬”字必不误,倒可能是“算”为“看”或“重”字成误。第一一八首起句为:“敬他还自敬,轻他还自轻。”但诗实写“轻他还自轻”一意。此首起句为:“敬他保自贵,辱他口自口。”诗变为实写“敬他保自贵”一意。两诗恰为一组,此亦可佐证“敬”字不误。又,残字处似可以“辱他辱自己”补意。

    《不知愁大小》(一二二)

    不知愁大小,不知愁好丑。为当面似鸡,为当面似狗。道愁不爱食,闻愁偏怕酒。剩打三两盏,愁应来尸走。

    楚按:“不知”二句,与下文“为当”二句,皆言“愁”之一事,没有具体形象,不可名状。按《续高僧传》三十《续真观传》载《观愁赋》云:“尔其愁之为状也,言非物而是物,谓无象而有象,虽则小而为大,亦自狭而为广”云云,正与此相类。又,尸走:疑谓如起尸而走,俗传死尸蹶起行走,称为“起尸”。

    明按:误字未校,所释之意总不恰切。所引《观愁赋》实是把愁的情状归结为:为物、有象、为大、为厂。梵志诗言愁容更为具体可感。古诗用“面似狗”、“面如靴”形容愁容。宋刘子聚《论俗二十首》之一:“还家生理尽,黑瘦面如狗。”明陈栎诗:“秃发已知头如黑,笑颜底用面如靴?”陆游诗“面绉纹如靴”。今俗语言“狗脸多变”,“狗脸难看”,正与古语“面如狗”同一理致。古语也有“面似驴”之喻,与今“拉长了驴脸”相一。但古今均未见“面似鸡”为喻,因似无理致

    可联系。诗中“鸡”应为“靴”之误。因“靴”可换为“鞋”,而“鞋”有异体为“鞵”。“鸡”也有异体作“鷄”、“革”旁和“奚”旁,“佳”旁和“圭”旁在有关字中的共同,使“鞋”或“靴”误而为“鸡”。又,“偏怕酒”碍句意,应校为“偏惜酒”,惜者爱也,正与“不爱食”成为愁人常情。至于“愁应来尸走”,似难以起尸为喻,此刍议或为“立时走”之音误。

    《本巡连索索》(一二三)

    本巡连索索,罇主告平平。当不怪来晚,覆盏可怜精。门前夜狐哭,屋上鸦枭鸣。一种声响音,何如刮钵声?

    楚按:此首前半所云似不甚了了,窃以为所写为饮酒行令之事。刮钵声:肴馔将尽,刮器不留残余之声。此四句谓刮钵之声虽非美声,犹愈于狐哭枭鸣,不必深嫌也。

    明按:后句当表嫌恶,意思是;多么像刮钵声!而刮钵犹如击钵,是僧人乞食的信号。此写对僧人乞食的厌恶。它与前四句不伦不类,应另析为一诗。

    《我家在何处》(一二四)

    我家在何处?结菌守先阿。

    楚按:“结菌”疑当作“结茅”,葺造茅屋。

    明按:如扣紧字形及字音,更似当作“结对”,成为对面义。《佛说阿弥陀经讲经文》:“今日今时,菌(对)十方佛,菌十方菩萨,对三乘经,对十方僧……”(463.9)可见它就是对宇的俗体。韦应物《夏景园庐》:“岂为论风景,对此青山阿。”

    《鸿鹄昼飞扬》(一三二)

    年年愁上番,猕猴带斧凿。

    楚按:上番:轮番当直。散官上番,执役犹如小吏也。猕猴带釜凿:古代戏弄之一种。《陈书.始兴王叔陵传》:“叔陵修饰虚名,每入朝,常于车中马上,执卷读书,高声长诵,阳阳自若。归坐斋中,或自执斧斤,为沐猴百戏。”……按《广记》二四八《侯白》:“白在散官,隶属杨素。爱其能剧谈,每上番日,即令谈戏弄。”梵志此数句即用此事,谓不堪充任散官,上番日为猕猴戏弄等贱役,供人笑乐也。

    按:此说大可商。始兴王“自执斧斤,为沐猴百戏”,应是自己执斧斤制作木偶之类或自己执斧斤等武器道具,自己表演某种猴戏。并没有什么资料可以证明唐代就有一种名叫“猕猴带斧凿”的戏弄。始兴王演猴戏,也是人执斧斤,非猴执斧斤。任半塘先生《唐戏弄》上册有《猴戏》专节,详考由汉终清各种猴戏流变,也曾论及此条资料:“沐猴百戏须执斧斤为之,未知何说。斧斤终非鞭捶,能用以调驯也。”表明这是一条不知其详的材料。侯白是著名的滑稽优人,杨素只是让他说笑话故事。这对一般人并没有普遍性,诗人和一般散官不会有主吏让自己演百戏或说笑话的担心。也就是说始兴王和侯白两事应扯不到此诗上来。故笔者另拟以供参考。“上番”并非官员宿值的专语,军士赴戍民夫应役,也都可言上番。上番则耽误客作,故前文有“他家求官宦,我专慕客作”之句,欲而不能才言“慕”。《朝野佥载》卷四:“唐兵部尚书姚元崇长大行急,魏光乘目为‘趁蛇鹳鹊’。……目舍人杨仲嗣为‘熟鏊上猢狲’。”段成式《酉阳杂俎》续编卷四作“热鏊上猢狲”,且言杨仲嗣“燥率”。“鏊”与“凿”形近,原卷本作“父”,当为“釜”。“带,,为“滞”之误。其句似本为“猕猴滞釜鏊”,同于后来“热鏊上蚂蚁,急得团团转”。正可形容不能客作的煎熬。自然“鏊”与全诗的药铎韵不协,但王梵志诗一二字不合韵的另也有好几首。如二九首:重、送、重、用、棒;三四首:动、用、送、棒;一一三首:人、人、忧、求、留、愁;二六〇首:笑、卖、改、在;二七八首:半、贯、役、伴、唤。其中就有不合韵。

    《我有一方便》(一三七)

    我有一方便,价直百匹练。相打长取弱,至老不入县。

    楚按:方便:方法,计策。

    明按:“我有一个方法(或计策),你到老都不会到县里去打官司。”这种表述,显得生涩。当言我有一则教导(格言)。“方便”是对梵文的意译,upaya是简说,书面语译为“善权”、“变谋”,繁说为upayakausalya,译为“方便善巧”、“方便胜智”,使用中简说为“方便”。词的本义是智慧和善巧,近引申义是教导。“方法”是远引申义,准确意思是巧妙方法,也泛化为方法。词义的这种关系尚无人指明,像《敦煌变文字义通释》中就被误释,笔者有另文专辨,此仅就教导义略举几例。《维摩诘经讲经文》:“(佛)数到宫中,设方便之言音,开诱化之门路。”方便、诱化、二者近义。又:“此是如来方便,接引初心。”言如来教导。《庐山远公话》:“法师高座上不解方便,遍达传说三种人之耳。”是批评道安不会教导。《五灯会元》卷十五“舜峰义韶禅师”:“曰:‘学人不会,乞师端的。’师日:‘两重公案。’曰:‘岂无方便?”’言岂能不教导。又,“雪门文偃禅师”:“古德一期为汝不奈何,所以方便,垂一言半句,通汝入路。”言:所以教导你一言半句。又:“老和尚出世,只为汝证明。汝若有多少许来由,亦昧汝不得;若实未得方便,拨汝即不可。”言:你若有一点机缘,我想不让你明白也不可能,你若实在受不到启发,我想把你指拨明白也办不到。《景德传灯录》卷十八:“阇黎只解慎初护末,问学人未达其源,请师方便。”是请老师教导。项书共举十例书证,例七“其人方法,独一无双,久捕不得。”实是言其人聪明多智。例九“猛火龙蛇难向前,造次无由作方便。”言无从救母。例十“老娘怎地做个方便,教他和我厮会则个。”此犹如今语“好行方便”本也是帮助义。教导对人也是一种帮助,所以“方便”也引申为帮助义。

    《王二美年少》(一三七)

    王二美年少,梵志亦不恶。借问今时人,阿谁肯伏弱?

    楚按:王二;泛举之人名,如张三、李四之类。

    明按:诗仅四句,实在没有必要另提张三,李四之类。王二应即王梵志自谓。王,是他的俗姓。两句言:无论俗人的我还是佛徒的我,都不恶。《王梵志诗一一零》之第七二:“王二语梵志,俗间无我师。”即我对我说。第七三:“梵志与王生,蜜敦胶漆友。共喜口(歌)口(一)乐,同乐咏五柳。适意叙诗书,清谈杯绿酒。莫怪频追逐,只为相口(知)久。”“王生”即为王二,“生”或竟为“二”之误。这分明说我是俗人,却也在家修佛。或者:我虽是梵志,却也不全脱俗。表里形式不同,思想实为相一。第九六:“王二与世人,倶来就梵志。非为贪与赏,共你论愚智。”王二也应是诗人自己,而此“梵志”也还是持佛理的诗人自己。无非是说,持佛理的我同俗人的我在辩理,也同其他俗人辩理。四首诗的特殊共同性使我们确信,那王二不是泛言的他人,正是自己的另一面。至于称为“二”,或许诗人排行为二。这也许是诗人传记的一项重要线索。

    《三年作官二年半》(一四二)

    三年作官二年半,修理厅馆老痴汉。但知多少与梵志,头戴笠子雨里判。

    楚按;此首大旨在于讽剌官吏尸禄素餐,无所事事。前二句言官吏任职三年,倒有两年半花在修理厅馆上,其不知缓急,不亲民事可知。后二句言假如让我来做官,则将作出勤于职守的榜样来。

    明按:对这种贪图享受的官吏,不会仅以“老痴汉”作不痛不痒之讥。他们一点都不痴,倒是很奸诈的。言“老”,必不是对官吏的泛说,应是专有所指的一人,他应是诗人自道:给我的官薪虽少,官衙虽破,却不碍职事。即令自己不断修理,也还是得雨中判案。这样勤恪的官也只当了两年半,未满任期。别人讥我是老痴汉,我也乐意引此自慰而自嘲。再说,仅修理厅馆一节也难说就是尸禄素餐,这绝非恶吏最令人痛恨的恶迹。“但知多少与梵志”,凭哪一点就能讲成“假如让我来作官”呢?诗中的“厅馆”还宜特标引号作反语;那破烂之状,是什么“厅馆”呀!

    《愚夫痴杌杌》(一五一)

    似露草头霜,见日一代毕。

    楚按:一代:即一世,谓一生。

    明按:“见日一代毕”是喻体句,仍言霜露,不是被比喻的人生。霜露无生命,无所谓一代或几代。应言“一时毕”,一会儿就没有了。“时”与“代”可同义,因之“时”用为“代”。〇三二首“人生一代间,贫富不觉老。”〇六七首“人生一代间,有钱须吃著。”都是说人生短暂,瞬须臾之间。“一代”与常用之义不同。

    《亲中除父母》(一六九)

    有莫相轻贱,无时始认他。

    楚按:“有”即有钱,谓富,“无”即无钱,谓贫。零六六首:“有时急造福,实莫相疑误。”“有时”即富时,二九三首“我今乍无初,还同昔日你。”“乍无”即乍贫,〇二四首“贫无巡门乞”,“贫无”即贫穷。此二句言莫于富时翻脸不认亲兄弟,直待穷时方叙手足之情。

    明按:所解尚未达一间。当言:有兄弟时莫要轻贱他,你真的没兄弟时,才知道兄弟的意义。如此才有概括性和深刻性。诗中言兄弟之情,并未及穷富,泛言兄弟的重要。〇六六首项书有注“此处‘有时’谓生时”。与此已矛盾。二九三首后文专议。〇二四首应是“食无”“无”只是“没有”义。有、无,可指各种各样,视语境而异,并非专言有钱无钱。

    《尊人立莫坐》(一七三)

    蹲坐无方便,席上被人嗔。

    楚按:方便;方法,此处引申为规矩之义。

    明按:“方便”词义系统中无“规矩”一义。“规矩”虽可使句通达,但这是句子事理的推导,也就是所谓的“随文释义”。此处仍是教导义。项书所引《十离诗》:“都缘出语不方便,不得笼中再唤人。”应是善巧义,释为“规矩”,使含蓄的妙句顿变笨拙。

    《有女欲嫁娶》(一八五)

    有女欲嫁娶,不用绝高门。但得身超俊,钱财总莫论。

    明按绝”为“缘”之误。人们说的:找对象要看本人好坏,不能看家庭好坏,实际是说;不能攀缘高门大户,绝不是说不能拒绝。

    《停客勿叱狗》(一九三)

    供给千余日,临歧请不饥。

    楚按:歧:原本、丁九作“时”,据丁五、丁六、丁二改。临歧:分别之时。

    明按:“分别之时请客,客人会以不饿推辞赴宴。”项说只能如此。请客有多种原因,请办事,有喜事、丧事等等。专说分别时之请,无概括性,“时”字可从。“供给千余日”倒透露出正是要请对方办事而设宴。余本还有作“政”的,也可以是“阵”字音误。诗同今俗谚“养兵千曰,用在一时‘备席容易请客难”相近似。又,客人不欲赴宴,会有多种理由,以“不饿”为辞的笨伯当属绝少。诗言平日不要得罪人,对请来的客人更要礼貌周到,连他的狗也不要叱喝。故必应校正为“临时请不及”。

    《为客不呼客》(一九五)

    为客不呼客,去必主人嗔。欲得能行事,无过莫避人。

    楚按:呼:招呼。“不呼客”即下文之“避人”。

    明按:据此知论者理解为客人在席上或在主人家应当互相打招呼,不要互相躲避。但这与“去必主人嗔”的“去”和后两句都承接不紧。“呼”应为叫义,指自己再叫一个主人未请的人去作客。如果你这样做了,你去时主人必定生气。丁九本首句作“客莫呼客去”,意思明确,可证笔者之解。由此又可知“为客不呼客”中“不”必为“亦”字之误。这是一次要议机密事的请客,所以下文中“莫”又是“应”字之误。“应"音误为“英”而又误为形近的“莫”。应(英)与莫互误,敦煌书卷中多见,不烦赘例。“欲得能行事,无过应避人”,如此才合理。

    《典吏频多拢》(二〇二)

    但知多与酒,火艾不欺人。

    楚按:火艾:艾柱之火。……此处则以“火艾”喻酒。

    明按:火艾与酒无相似点,不能取喻,字当有误,或为“酒炙”。酒字因与上句末的酒字相连而脱。“炙”字形误为“灸”,而又误分为“火艾”二宇。

    《他贫不得笑》(二〇八)

    他贫不得笑,他弱不得欺。但看人头数,即须受逢迎。

    楚按:“即须受逢迎”:《掇琐》作“即须受”,而以“逢迎”属下首。此首以“欺”“迎”为韵,唐五代西北方音如此。后二句诗意不明,文字或有讹误,但各本皆同,当非无据。丁七本独作“太公未遇日,犹自独钓鱼。”文意虽较佳胜,但孤证难凭,或是由于后二句文意难明,书手遂加改作(《太公家教》正有“太公未遇,钓鱼渭水”之语),故不据改。

    明按,“欺”“迎”合韵,虽然唐五代西北方音如此,但王梵志诗中却无。而且“鱼”也同“欺”正常合韵。孤本难凭应非绝对原则,关键仍在文意。各本皆同,可能都是以误本为祖本。犹如真理有时在少数人手里一样,孤本也可能保存着原貌而可贵。说那两句为抄手所改加难以成立,因敦煌书卷中并未另见这种情况。“但看人头数”,“头”字碍义,“数”当为“天数”、“命数”义,则“头”字处似应为“投合”义之用词。“太公”两句宜是“但看”两句后的诸本缺文。“逢迎”二字属下首,应确,此二字更可能在本诗中原是“礼遇”。

    《莫不安爪肉》(二〇九)

    莫不安爪肉,鱼吞在肠里。善恶有千般,人心难可知。

    楚按莫不安爪肉”二句,各本歧异甚大,原本、丁六、丁一一作“莫不安欠二,爪里在肠里”,……窃谓原本等之“欠二”并非正文,乃是注明欠缺二字。兹据丁三等本录文。

    明按:所校甚为粗疏。据各本异文,又考虑上首末尾“逢迎”二字,细作寻绎,知实存诗五句,当脱失首句,即:“口口口口口,逢迎莫不安。口口(缘鱼)欠四爪,吞鱼在肠里。善恶有千般,人心难可知。”首句之意可逆推为“鱼无狰狞面”或“鱼无吃人意”之类。若不考虑“逢迎”二字,则诗为四句,应是:“鱼不安四爪,吞鱼在肠里。善恶有千般,人心难可知。”爪,是同虎豹之类对比而言,故应为“四爪”。其它具体字句的致讹,不再细叙。总之,“欠二(四)”字是诗中本有的。项书所言是抄手注明欠缺二字,只能是臆猜。敦煌书卷中也未见这种注明所欠字数的报道,这才是孤证难凭。项书诗后又设按语:“此首……大意尚可揣摩,盖以安饵钓鱼,不怀好意为喻,以言人心隔肚皮,善恶难测知也。”这自然不确了。诗意实言:千般罪恶中,吃鱼也是一种。吃鱼者欺软怕硬,也是一恶。这种恶是脸面上看不出来的。

    《世间难舍割》(二二三)

    丈夫须远命,割断暗迷心。

    明按:“远命”不成义,当为“达命”。

    《六时长礼忏》(二三七)

    十斋莫使缺,有力煞三场。

    楚按,煞三场;俟再考。“场”或应据丁五作“长”,指“三长斋”。

    明按:“长”之议是。但“煞三长”仍不成义,项书却不及言。句当校为“用力熬三长”,言,用意志之力坚持三长斋。《韩擒虎话本》:“不有三宝,毁拆迦蓝。”(196.1)《佛说阿弥陀经讲经文》:“兴身(心声)口意,毁骂僧尼,(不)用三宝。”(463,9)可证前例中“有”也为“用”之误。

    《闻钟身须侧》(二四〇)

    闻钟身须侧,卧转莫缠绵。

    楚按:此首云“卧钟身须侧,卧转莫缠绵”者,盖恐此时昏睡,不闻钟声,万一死去,不获功益也。经载释迦牟尼涅槃之际,右胁而卧……此后僧徒临终,多右胁卧。……释典又云临终闻钟,可免恶道之苦……故僧徒临终,多鸣钟荐送。

    明按,所释有误。临终有鸣钟送荐之制固然,但不能要求病将死的僧人不昏睡,因实在作不到。项书虽引了许多佛书,但也未有不能昏睡之规定。诗言“万一无常去,免至狱门边”,知是对以后的功德言,则诗之言卧实非临终时的右胁病卧,而是平日的睡觉休息,钟声也非送终之鸣,而是平时的钟声。“须”是“虽”的通假。言:任何人听到钟声时,虽然已躺下休息,都要起来。“卧转”即卧起。诗明言“闻钟”,不知项书何以会讲成昏睡而不闻钟。

    《贮积千年调》(二四四)

    方便还他债,驱遣耕田作。

    楚按;方便,设法,作计。

    明按:是谁设法还前世的债呢?自不会是因剥削人欠债变成的牛马来设法吧。项书于此要端不语,反用十五个例子注明“方便”为设法之义,却多有误释。此诗之“方便”即前已叙及的“巧妙”义,言老天爷巧妙地叫你还债,这就是你变牛马,他使役你耕作。如讲成老天爷设法叫你还债,不合语言习惯,也泯失了原诗的韵味妙趣。我在一三七首的校议中已申说了“方便”的教导之义,此再申说巧妙一义。《五灯会元》卷五“丹霞天然禅师”:“禅可是你解底物?岂有佛可成佛之一字?永不喜闻。阿你自看,喜巧方便,慈悲喜舍,不从外得。善巧是文殊,方便是普贤。”善巧与方便,同义换用。《法显传》卷三“达嚫国”:“彼国人民常见人飞来入此寺。于时诸国道人来礼此寺者,彼村人则言:‘汝何以不飞邪?我见此间道人皆飞。’道人方便答言,‘翅未欲成耳。’”言巧妙回答。《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一“开成四年四月五日”:“僧等似以实答,还恐人称有罪过楚(捕)捉,即作方便设谋,便虚答曰……”言便巧妙地想了个办法。项书释为“设法”义的例子就多有实为巧妙义的。例五“方便不吐实情”即奸巧不吐实情。例七“方便取人财”即巧取人财。例八“方便善诱”即巧妙善诱。例九“方便为言”即巧为相请。例十“方便讥剌北人”,例十三“方便劝其进药”,例十四“方便直须下脱”,例十五“方便来救”,都是言巧便作那件事。这些例子都有赞叹事情办得妙,为褒义词,释为中性词“设法”自然不准确。至于项书例二“若有奸邪人方便谗毁者”,例十一“但机辨者,即方便引道衡见之”,却另是随便、轻易义,它又是由“巧妙”引申的。

    《不见念佛声》(二四七)

    行行展脚卧,永绝呼征防。

    明按:诗前言对已死的人要“火急须埋葬”,死享清静之乐。则此“行行”不是言死者走向墓中,而是墓中人欣欣地展脚卧,“行行”为“欣欣”的代音字。

    《四时八节日》(二五八)

    侍养不孝子,酒食祭先灵。总被外鬼吃,家亲本无名。一群巡门鬼,曈尽碗鸣声。

    楚按:佛教以为施食与鬼,当呼名与之,始得食之。……此首云“家亲本无名”,知所祭之先灵不得飨食酒食也。巡门鬼:挨家挨户觅食之鬼,即上文之“外鬼”。

    明按:此又是把破除迷信误讲成宣传迷信。以情事言,子女祭父母,虽不直呼其讳,相应的称呼必定有的。外鬼的名字,子女也不会偏呼他们,也不会知道而叫呼一大群外鬼之名,则何从而来一群巡门外鬼吃得碗盘声响呢?项书专注:“碗鸣声:鬼物之声,不见形影,但闻碗鸣也。”?莫非是祭者都有意不呼唤被祭者,而专呼非被祭的野鬼来飨祭,因而就导致大批“挨家挨户觅食”之鬼吗?据项书所引佛典及志怪书,仅是言不呼名则受祭者不知有祭,因而不能受享而已。再从实情说,无论迷信把祭祀说得多么玄妙灵验,祭品总是被活人吃了,受祭者不过应个名而已。这就是“家亲本无名”的实际意思,无名犹言无份,无其事,无论如何也讲不成“不呼名”。“外鬼”必应乙转为“鬼外”而复校正为“鬼朴”,指设祭、助祭,观祭的众多出门而又入门忙碌的活人,此即所谓的“一群巡门鬼”,正是听到他们“曈尽碗鸣声”。梵志诗正是对祭供的虚伪性作谑笑揶揄,是为绝妙好诗。依项书,则纯为讲授祭祀应呼受祭者之名,且莫误呼外鬼之名的迷信指导诗了。

    《身强避却罪》(二五九)

    专念涓涓念,时时报佛恩。

    明按:前句滞涩,《校辑》作“专意涓涓念”,应确。此前一“念”字当为项书误录。

    若能自安置,抛却带囚身。

    楚按:原作“带田身”,据戍二改。

    明按:带囚身”也不成义,当为“带枷身‘枷”音误为“甲”而又形误为“田”。

    《相将归去来》(二六三)

    相将归去来,阎浮不可停。

    明按:项书以“阎浮提”释句,则诗叙愿意死而不欲生。可是诗中却明言怕死,死无意义:“带刀似斗杀,逢阵即相刑。将军马上死,兵灭他军营。血流遍荒野,白骨在边庭。去马犹残迹,空留纸上名。”从这些情况看,诗应言既不愿杀人,也不愿被人杀,立下军功也无非空名而已。应当赶快离开这战场之地,逃回故乡去。所以“阎浮”与全诗不承。疑句为“此间不可停”或“浮逃不可停”意成误。

    去马犹残迹,空留纸上名。

    明按:“去马”句项书无解,仅注:“纸上名:谓战士死后,籍帐上空留名字,其余痕迹扫地无存矣,较上句‘去马犹残迹’更进一层。”也未说破两句的直接表达意是什么。今谓“马”为“鸟”之误,即苏轼后来《和子由渑池怀旧》:“泥上偶然留鸿爪,鸿飞那复计东西”上句之意:我像只鸟儿偶然在此停留一下也就算了,应当重归故林。即使久战立动,也是一纸空名。

    关山千万里,影绝故乡城。

    楚按:影绝,绝迹,以言永别。

    明按;诗如为早死升天主题,不当对故乡有此怀念之情。且永别故乡未必就是死去。此必是思乡欲归尚未能之言:战地和故乡关山阻隔,连故乡的影子也望不到呀。如言死,则人世绝迹,何以仅言绝迹故土?

    生受刀光苦,意里极星星。

    楚按:“星星”:通“惺惺”,表示清醒宁静。寒山诗:“但自心无事,何处不惺惺?”梵志诗二八八首:“闭门无呼唤,耳里极星星。”玄觉《禅宗永嘉集.奢摩他颂》:“惺惺寂寂是,无记寂寂非,寂寂惺惺是,乱想惺惺非。”梵志诗“意里极星星”,盖接上“生受刀光苦”而下,以言战亡者之感受。生时备受刀光之苦,唯有死后方获宁静,故云‘极星星”也。

    明按:潘重规先生曾赞言此“项说甚谛”,笔者则以为所释及论据皆大误。“惺惺”只有聪明、清醒二义,并无宁静义。清醒与宁静分两属,不当含混为“清醒宁静”,而在释句时又舍“清醒”而改换为“方获宁静”。寒山诗之“心无事”指无功名利禄之念,混饭吃而不操心,“何处不惺惺”是说无论做什么,我都表现得聪明而不瞎忙。全诗为:“一生傭懒作,憎重只便轻。他家学事业,余持一卷经。无心装裱轴,来去省人擎。应病只说药,方便度众生。但自心无事,何处不惺惺。”“应病”句言:你说是什么病,我就按病给药,也从不考虑是否此病,就这样随便马虎的救度众生。诗以僧人自诩的方法来嘲讽他。“宁静”不切实况。《奢摩他颂》之意则是:明白“寂寂”则是,无知“寂寂”则非,对“寂寂”明白则是,对“惺惺”(本来明明白白的“寂寂”之理)乱想则非。禅僧的偈颂之类,往往巧设语言隔障,有意扑朔迷离,项楚先生于此诗马虎小看了。“寂寂惺惺”之类乃动宾结构,看成联合机构正是中了机关而不自觉。至于二八八首的“极星星”实有严重的校勘之误。详见该条议说。此诗的“生受”即话本文字中“让你生受了”之词,张相《诗词曲语辞汇释》卷六释为“有吃苦或为难义;有麻烦或为难义”虽不错,若扣紧字面则是今口语“硬受、白受、干受”义,生即生硬,不愿作而必得作。“星星”应为“悻悻”音误,怨恨义。我在此硬受着刀光之苦,心里极为愤恨。项释则要外加上“死后”才讲成“方获宁静。”

    《一岁与百年》(二六五)

    一岁与百年,中间不怕死。长命得八十,渐渐无意智。

    项按:一岁与百年:指有生之年。盖人寿大限百年,极夭则一岁而死。

    明按:第零一九首言:“亦有初生期却半,欲似流星光暂时。”初生即死,甚或胎中已死,更是极夭了。当校为“一寿欲百年”,故问百年之前就不怕死吗(原句号不妥)?活到八十就算你长命,却也成了老糊涂呀。

    《兴生向前走》(二六六)

    钱饶即独富,吾贫常省事。

    明按:“钱饶即独富”话意未尽,无表达意义,当有误。据后句则应言钱饶即“多恼”或“独恼”,“恼”不易误成“富”。如言“多事”,句稍拙,“事”与“富”形近易成误。

    《心恒更愿取》(二六七)

    口口口口口,心恒更愿取。

    楚按:取:同“娶”。上句虽脱,大意可知,盖言老人丧妻,恒愿再娶也。

    明接:《校辑》将此归上首:“钱是害人物,智者常远离。口口口口口,心恒更愿取。”则佚句言愚者爱钱,“取”宇不烦作通假,诗意完整,比较稳妥。项书对《校辑》诸多确当之处未能吸收而成误。

    口里无牙齿,强嫌寡妇丑。

    明按:据上条“丧妻”之言知项楚将此“寡妇”当作与老人议婚的已死丈夫的另一女人。此有大碍。“迎得少年妻,褒扬殊面看。傍边干咽唾,恰似守碓狗。舂人收慷将,舐略空唇口。”试问这是何人?他如此可怜,而诗人偏要将他来同新娶的少年妻作显明对比,又把大量笔墨用于他。她应是老汉嫌丑的妻子,往日被弃独居,现在更受虐待,口腹不充了。自然,令人生疑的是丈夫在,何以称“寡”。此为修辞用法,不独王梵志诗中有。顾炎武《日知录》卷三二“鳏寡”已有论说:“寡者,无夫之称,但有夫而独守者,则亦可谓之寡。”《越绝书.越绝外传记地传》:“独妇山者,勾践将伐吴,徙寡妇致独山上,以为死士得专一也。”将兵士妻子集中在无外人干扰的独山,让兵土放心作战。陈琳《饮马长城窟行》:“边城多健少,内舍多寡妇。作书与内舍:‘便嫁莫流住。善待旧姑嫜,时时念我故夫子。’”诗中此妇有夫等于无夫,诗人因称“寡妇”。

    忽逢三煞头,一棒即了手。

    楚按:三煞头:指煞鬼,即伺命鬼。常三人同取人命,故称“三煞头”。《朝野佥载、一:“则天时,风阁侍郎周允元朝罢入阁,太平公主唤医人自光政门入,见一鬼撮允元头,二鬼侍棒随其后。……夜半而卒。”《冥报记》中:“三人者,是前收录使君之人。一是绳主,当以赤绳缚君者,一是棒主,击君头者;一是袋主,吸君气者。”了手:完毕,此处指生命完结。

    明按:所释无据,引证中并无“三煞头”之词。迷信所言勾魂鬼,一人至多人无定。三煞”乃专见于婚事的三妖。《东京梦华录》卷五“娶妇”:“新妇下车子,有阴阳人执斗,内盛谷、豆、钱,果、草节等,咒祝,望门而撤,小儿辈争拾之。谓之‘撒谷豆’。俗云厌青羊等煞神也。”《梦粱录》卷二十所记同。高录《事物记原》卷九有详说:“汉世京房之女适翼奉子,奉择日迎之。房以其日不吉,以三煞在门故也。三煞者,谓青羊、乌鸡、青牛之神也。凡是三者在门,新人不得入。犯之损尊长及无子。奉以为不然,妇将至门,但以谷豆与草禳之,则三煞自避,新人可入也。自是以来,凡嫁娶者,皆置草与门阃内,下车则撒谷豆。既至,蹙草于侧而入。今以为故事也。”而“了手”为结束义,宜理解为这场婚姻中止才比较平实。

    《富儿少男女》(二七二)

    富儿少男女,穷汉生一群。

    明按:王梵志诗另有富人无子、少子内容。第〇〇七首:“大有愚痴君,独身无儿子。广贪多觅财,养奴又养婢。”〇六六首:“见有愚痴君,甚富无男女。”这当然不是统计而来的结论,仅是一种基于恨为富不仁,盼其绝后的心理和感情。绝后,俗说或言是为恶的报应。另一方面,富人无子带来的纠纷,为有子而用的措施,影响扩扬的范围也要比穷人大得多。还有俗谚叫“富嫌千口少,贫恨一身多”,与梵志诗句义近。

    到大肥没忽,直似饱糠肫。

    楚按:“肥”:原来即“肥”字形讹。《掇琐》、《校辑》作“耶”,非是。肥没忽:肥胖貌。

    明按:《管锥编》、《敦煌变文字义通释》对“没忽”词义都有讨论,都解此例中为肥胖义,自然都是持之有据的。但语句整体及事理应是客观而作最后制约的。穷人的娃子,吃糠可以肥胖,色泽鲜润,全不合事理及文理。我以为此处仍应是“耶没忽”,句言:穷人一群孩子怎样长大的(或:长大了怎么样)?简直像吃糠的猪娃子。

    长大充兵夫,未解弃家门。

    楚按:“弃”:原脱。戍二作“起”,当是“弃”字音讹。弃家门:亦有“不虑弃家门”之语,参见该首注(四)。

    明按:该注(四)为“不愁离乡背井”。项书未言此诗“不解”为何意,若是“不会离乡背井”,正同“充兵夫”矛盾。若也是不愁离乡背井,则言愿意当兵,应不合情理及文理。“起”字必无误,“不解起家门”即不会使家道起色兴旺。这正是由于劳动力都被拉去当兵了。

    《天下浮逃人》(二七八)

    强处出头来,不须曹主唤。

    楚按:强处:好处,有利可图之处。出头:出面,挺身而出。

    明按:此释误解了作者对逃户同情之心。强处,应为不顾一切地向外逃。处:动词。出头:名词,外面。“头”为词尾。出头,同于“外头”。〇〇五首“宁肯出头坐,谁肯被鞭答。”言宁肯逃到外乡。今甘肃方言“他出头去了”、“在出头放着”,即他到外面去了,在外面放着。向外乡逃,或可有活路,也就是有利可图。但不逃则只有一死。这种情况不用有利可图来说。

    闻苦即深藏,寻常拟相算。

    楚按:相:原作“于”。“于”通“於”,而“於”又“相”之讹。谋害他人曰“算”。

    明按:“拟于算”义即“拟算”,“于”是动宾间无义助词。先秦两汉的证例且不举,就以佛经言,《生经》五三《清信士阿夷扇持父子经》:“乃往过去久远世时,有一人名曰阿夷扇持,为猕猴师,教于猕猴。”《佛说长者子懊恼王处经》:“佛言:此几前世,好喜布施,尊敬于人。”《海龙王经.品行一》:“行于布施以庄严想,立于禁戒断诸恶趣,游于忍辱诸根不乱,成于智慧而离劳尘。”《佛本行集经》:“我今不受于苦恼。”又如《维摩诘经讲经文》:“叹幼年能发于善心,怪龆龄拜辞于俗纲。”又:“十人告尽,咸称怕见维摩,一会偏差,差着皆怕于居士。”又:“到彼见于居士,申达慈父之言。”《妙法莲花经讲经文》:“但得闻于一句经,舍此王身浑是易。”所以“于”字不烦用通假来迂曲解为误字。“算”非必是谋害他人,各种打算、预计,都可以用“算”来说。诗中指“惊即当头散”的对付逃捕,这是诗人誉赏逃户的机智。如为谋害,则逃户谋害何人?

    此是五逆贼,打煞何须案。

    楚按:结语云“打煞何须案”,则梵志对于逃亡人口并无丝毫同情,立场亦显可见。

    明按:由于未读懂诗,实在大大冤枉了诗人。诗中有作者叙述语言,又有官吏对逃户的诬蔑咒骂,论者一律混为作者叙述评论了。全诗标点应是如下,带引号的是官吏的咒骂:天下浮逃人,不啻多一半。南北掷踪藏,诳他暂归贯。“游游自觅活,不愁应户役。无心念二亲,有意随恶伴。”强处出头来,不须曹主唤。闻苦即深藏,寻常拟于算。欲似鸟作群,惊即当头散。“心毒无忠孝,不过浮浪汉。此是五逆贼,打煞何须案。”

    《父母是怨家》(二七九)

    前怨续后怨,何时逍祖唯?

    楚按:逍祖唯:俟再校。

    明按:似当为“逍遥睡”之误。

    《死去长眠乐》(二八二)

    死去长眠乐,常恐五浊地。

    明按:当标问号。又,此两句应为二八一首的结句。此首专写战场上不是你死就是我死的危险,与此两句相去远甚。

    《吾头何为白》(二八七)

    于时未与死,眼看天地窄。

    明按:“时”通“是”,“与”通“以”,前句言:此时我还不死。

    《男女有亦好》(二八八)

    闭门无呼唤,耳里极星星。

    楚按:“极”:原作“捏”。草书与“极”形似而误。星星:通“惺惺”,清醒宁静义,见二六三首注。

    明按:前已辨明“惺惺”无宁静义,不当含混为“清醒宁静”,且二六三首之“星星”通“悻悻”。此“桎”字应是“室”字之代用,《玉篇》释为“不听也”,《集韵》或释“不听也”,“听不聪也“耳病”。句言:在墓中听不到一点声音,指没有催租、逼债等。“星星”用其本义。

    《朝庭来相过》(二九〇)

    四海同追游,五郡为欢乐。

    楚按,五郡:按《稗海》本《捜神记》四:“五郡之人,各是异财(材),而选丧乱。常山一人,安定一人……因结义为兄弟。”此处即以“五郡”为结义兄弟之代称,而与上句“四海”对举。《论语.颜渊》:“四海之内,皆兄弟也。”盖“四海”亦为异姓兄弟的代称。

    明按:五郡与四海对言,犹五湖或五洲与四海对言,只是泛言范围广大,未有用为结义的,不能作兄弟的代称,故项书未能举一例。

    合去正身行,不容君字错。雇人即棒脊,急手摄你脚。

    楚按:不容君字错,俗传冥司勾人,亦须验明正身,姓字不符者发还。雇人:指雇人代死。

    明按:依项书,诗的情节是:一人来访友受宴待。有一个要雇人代自己死,另一个以地狱不允许代死劝朋友自死。且不说现实中有无这种怪事,写成诗主题为何,有无意义,仅以情节言,已多含混。一、将死的人因罪,因病、或什么原因而将死?二、雇谁去代死?三、是来访者,还是被访者将死?四、其人将死,他的朋友是否知道?五、访问,设宴与死有无关系?六、欲雇人者何以向朋友谋及代死?七、作为朋友,怎会对将死者毫无怜悯之情,劝慰之言?八、是谁棒脊将死者?如是朋友言伺命鬼来打来捉,岂不是等于催朋友快死?九、同追游、为欢乐,义故三代,是谁所说,与死何关?十、“死活相凭托”是向谁托?被托者又是何态度?诗人真会有如此糊涂的诗吗?再说,所谓雇人代死的根据仅“不容君字错”一句话。然而验明正身也是征兵、赶考、审讯诸多事情所共有。诗即揭露抓兵的奇剧。来访者即抓兵官吏,被访者即要征的兵员。二人义故三代。所以被证者设宴求情。官员用当兵可周游天下怂恿,被征者用三代之谊请他免征;“死活相凭托”:抓去只有一死,只有你可救我免征免死。“合去”四句是官员厉色恐吓,兵单上是你的名字,那决不会错的。你不去,我就雇人打脊,马上就绑你去。这首征兵诗在题材,情节、主题上,因作者自在民间,写得要比《石壕吏》有过之而无不及。“四海同追游”中“同”应为“可”。这两句,“义故”两句、最后四句都应标引号。

    《吾家昔富有》(二九三)

    吾今乍无初,还同昔日你。

    楚按:乍无初:初穷之时。无:即穷之义。初;原作“物”,据《碑别字》当为“初”。《校辑》改为“物”,非是。

    明按:于第一六九首,本文己言“有、无”单用不能必表有钱、无钱,故“无初”不能成穷初之意,况且还不是正常的初字。虽然《碑别字》的俗体有一定根据,但文意应是最后的控制。校为物字也有字形相近的根据,主要理由是词义句意顺。“有钱”与“无物”对言,无物也就是贫,可指称无钱。

    《暂得一代人》(二九四)

    贫富无常定,恣意多着吃。

    楚按:无:原作“光”,即“无”之形讹。贫富无常定,即佛教贫富循环说。

    明按:“光”为“先”之讹,校勘例证已见于〇四六首“前后踏光(先)陌”之议。正因贫富先已定死,才会有如此推论:穷人再节约也不会富,富人再豪奢也不会穷,大家都可以放心地“恣意多着吃”。如富人一定要循环为穷人,哪会想到预为俭节,正与诗背。

    《夫妇拟百年》(二九五)

    后母即后翁,故故来相值。故来寻常事,欲得家内知。孤养小儿子,(原本至此止)

    明按:《校辑》诗文止于“故故来相值”。有注:“原本卷末尚存残句:‘口口口口口,欲来寻常事。欲得家内知,孤养小儿子。”’此校为脱失一句,因而断句妥当。项书未察佚句,故出现“故来”三句一韵之误,并误以为“此首原文未完”。“家内知”,不明知什么,“知”为“和”之误,言团结和气,同前文“家内既不合(和)”对比。“孤养小儿子”言父亲一人抚养。无后母,家中即和谐。

    项书按语又言:“‘后母即(疑当作‘及’)后翁’之语,盖亡妻之夫对于后妻携来的子女而言,即是‘后翁’。‘故故来相值’者,谓亡母及亡父屡屡显灵与后母及后翁相见,要求善待所生子女。”但是,诗仅言“妻即死在前。男女五六个,小弱不中使。”又仅言“更娶阿娘来,不肯缝补你”。诗中矛盾一是前妻所生子女同后母的矛盾,二是亲父继而同后母站在一起,从而同亲子女的矛盾。并未复杂到后母之前夫已死,后母又带来亲生子女的两节。“后母即后翁”即字并不误,意为:(有)后娘即(有)后老子。今俗间也有此谚。老子本是亲的,因后娘而变得像是后老子了。“故故来相值”意是:死了亲娘的孩子常常是这样的不幸的对头。

    《粗行出家儿》(三〇〇)

    贪他油煮館,我有波罗蜜。

    楚按:“我有”:《类说》作“爱君”,《说郛》作“爱若”,《校辑》据改,兹所不取。盖“我有波罗蜜”为作者现身说法,以与彼之“贪他油煮鎚”对比。若作“爱若”,则当与上句“贪他油煮鎚”一气连读,唯“粗行出家儿”于“波罗蜜”本无所爱,则“爱若”之语毕竟落空矣。

    明按:“爱若”并不误,且与“贪他”句工对,反问有力。“若”为第二人称代词,故异文作“君”。项楚将“若”误解为动词“如”之义了。标点应作问号:究竟爱他的吃食呢,还是爱你的经卷佛理?“我有”的作者现身说法破坏了诗的旁观作议的格局,失去“油煮鎚”与“波罗蜜”全句工对之美。

    《不愿大大富》(三〇一)

    不愿大大富,不愿大大穷。昨日了今日,今日了明晨。彼之大大富,此之大大因。所愿只如此,真成上上人。

    楚按昨日了今日”二句:谓昨日过后即今日,今日过后即明晨。“了”即完毕之意。又:佛教贫富循环论,以为今身“大大富”之愿,即是来生“大大贫”之因,又导致下生“大大富”之身,如此循环不已。梵志所乐则非此,不愿大富大贫交替,但求来世不富不贫,如此才算所谓“上上人”。此诗大旨仍是但求其中的“中庸”思想。

    明按:对诗仅作皮相解,未识机关,绝妙好诗,索然无味了。且先问一句:今天过了是明天云云两句,似如民间戏谑语“一个娃娃两条腿”、“女娃子长大变婆娘”之类,都是千真万确的大实话,却也是没有说明意义的大废话,于诗何助?大实话的类似乃是障眼法,要实说的是:昨曰吃了还有今日的,今日吃了还有明晨的。即可以推天天过下去,不致饿死,这就是大大愿。从语法言,即今曰(以)了明曰。这种大大愿,正是无可奈何的小小愿。不要说希望大大富,就是比“了今日、了明晨”稍好一点,都不可能。非“不为”也,乃“不能”也。所不愿的“大大贫”,即一下子饿死。这是谁也不愿的。“彼之大大愿”两句:富人能有大大愿,能大大富,那最大最大的原因,正是剥夺我们使得不能了今日了明晨。诗的批判锋芒,藏而未泯,露而仍隐。隐,是诗的风格:诙谐、调皮、戏谑、怪诞。隐,为了便于剌,却又不求一剌为快,偏欲纠缠迂回。让对方在不经意中慢痛暗羞。与其说是鼓起勇气向对方投剌,不如说是失去信心在自我咀嚼痛苦。论者仅就大大富和大大贫作简单的逻辑推理,而有“不贫不富”的误说,并批判为中庸思想。论者又将所谓贫富循环论作为外加的根据。其实佛教的这一循环之说也是有条件而非绝对的。富者为恶报应为贫,贫者修善报应为富。富者修善仍富、更富;穷者为恶仍贫,更贫。并无不穷不富世世皆然一说。

    《我身虽孤独》(三〇七)

    我身虽孤独,未死先怀虑。家有五男儿,哭我无所据。哭我我不闻,不哭我亦去。

    明按:据全诗,首句中当校为“于死无怀虑”。

    《家有梵志诗》(三一六)

    不论有益事,且得耳根熟。

    明按:梵志诗都是教育人,有益于事的,“不”违句意,为“只”字之讹。参见〇〇五首“不(只)愁死路长”校议。《大目乾连冥间救母变文》:“目连启言不得说:‘大王照知否……”(720.16)当为“只得说”。《舜子变》:“数中拣一条细筋,约重三两便不是。把舜子头发,悬在中庭树地,从头决到脚瞅。”(131.6)应当是:“约重三两,便只是把……”项楚《敦煌变文选注》同样失校,反而说“不”字无义。但是,“……便是”的说法,必得在前说到“约重三两”之类的内容。

    (本文大部分内容曾呈请周一良先生指导,特敬致谢意。《原分载《敦煌学辑刊》1991年第1期、1992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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